第一章
范多弗总是不解,为何自己对过去的事知之甚少。除了最近发生的事,他不能连贯地记忆起任何事情来。有些事,最初想来该是生活中的故事,可细细察看,只不过是些毫无章法地储存在脑中的零碎记忆罢了。这个记忆片段可能是一段痛彻心扉的经历,一场灾难,或是亲人的离世,也可能是平淡无奇的某个瞬间,但浮现出来时却同样地栩栩如生、历历在目。
在这些恣意涌现的记忆中,有个片段总让他想起八岁那年一家从波士顿迁到旧金山新家的途中的一个特别的场景。
那是在纽约州西部一个大城市的火车站里。那天天气燥热,在拥挤的车厢里熬了一路之后,那巨大的拱形火车站下的荫凉似乎令人心生愉悦。搬运工、制动员和范多弗的父亲小心翼翼地将他的母亲抬下了车。她抵着枕头在一张长长的折叠椅上躺着。三人将椅子缓缓放低后,制动员就转身离开了,搬运工仍留在那里,摘掉帽子,用左手手背揩了揩额头,又换用泛红的右手手掌抹起汗来。此刻他们等待换乘的火车还没来。车站里很安静,只见车站的另一头,一列火车一动不动地像一座巨大的狮身人面像一般蜷缩在铁轨上,蒸汽从车头静静地冒出,就像在吐着长长的气。围在这列火车周围的是一群帽子油光闪闪,蓝色工裤上污渍斑斑的火车检修工。他们正在对这列火车进行检修,轴箱开了又关,长柄锤子在火车轮子上敲敲打打,敲出一串清脆的音符。
范多弗双手提着他的书包,瘦弱的双腿支向两边挨着父亲站着。他不住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茫然地转动着大眼睛,目光时而落在那些检修工身上,时而转向行李车上打盹的大白猫。
站台上来来往往的几个乘客好奇地打量着躺椅上奄奄一息的人。
这段旅程对她而言是艰难的。此刻的她非常虚弱,面色苍白,耷拉的眼皮像是没有力气再睁开,前额隐隐发青,皮肤紧绷,一颗颗细小的汗珠在嘴角凝聚。范多弗的父亲把手臂环靠在椅背上,妻子依偎在他怀里,把头靠在他装香烟和小梳子的上衣口袋上。他们都沉默不语。
没过多久她长叹一声,所有表情都从脸上褪去,眼睛微闭,嘴巴微开,整张脸变得僵硬而呆滞。像在梦里打盹,她的头朝前垂下,一长串的唾液沿着下嘴唇流出。范多弗的父亲立马俯身抱着她,嘶哑地哭喊着,“哈莉!——怎么会这样!”就在这时,他们等待的火车驶向了站台,当啷当啷的巨大声响和蒸汽混合热油的味道涌向了他们。
母亲去世的这一幕是范多弗仅存的有关母亲的记忆。
这之后的近五年时间,记忆出现了断层,发生的事他都不记得了。虽然时间跨越了五年,但他能够稍稍清晰回忆起来的也只是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一桩琐事,一个十三岁男孩,就是他自己,坐在旧金山新家后院里的一小块地毯上和豚鼠一起玩耍。
为了了解自己的年少时光,范多弗不得不尽全力把所有记忆碎片收集起来,将它们更有序地拼接,串连起模糊的记忆,凭借猜想和推测来填补其中的大量空白。
他们是一八八零年夏天去的旧金山。在旧金山安顿下来后,范多弗的父亲建造了一些小型住宅和廉价公寓,可以收取最低十美元,或者再高点,三十五到四十美元不等的租金。他结束东部的生意,考虑到妻子的病情来到了加利福利亚。他在波士顿赚了很多钱,打算退休了。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做不到。这时他年近六十,已是个老头了。他的一生,除了做生意,将其他一切都置之度外了。现在富有了,该好好享受了,但他发现他失去了享受的能力,唯有做生意才会让他快乐。除此还有什么能让他兴奋呢?在美国他还算不上是富人,但是他赚的钱足以支持他去旅游,去享受任何合理的娱乐,比如培养艺术、音乐、文学,或者戏剧上的品味,也足以支持他沉迷任何无害的癖好,比如收藏版画、陶瓷、古玩等,甚至奢侈一番,去骑骑马。尽管选择如此之多,但年近六十的他还是被迫回到了唯利是图的商业圈子,这是他逃离闲散光阴中挥之不去的极度无聊和精神疲倦的唯一出口。
从早到晚他就在城里四处巡游,瞧瞧自己那些房子建得怎么样了,坐在锯木架和一堆木材上,盯着木工们工作。晚上很晚才回家,吃点夜宵,粘满泥浆和锯木灰味道的身体已是疲惫不堪。
令他最激动的时候就是每月的第一天,房客会给他租金。在存入银行之前,他总会把一袋硬币带回家,然后让儿子看看那沉甸甸的分量。每次他都拿起二十美元的金币,放在每只眼睛前面,就像两只单片眼镜,然后喊道,“福佑众生”。这毫无意义的四字笑话一家人已经听了好多年了。
他修建房子的计划非常独特。他有良好的信用,选好地皮后他会向银行咨询贷款额度,即使他这时还不是这块地的所有者。如果他觉得银行给出的额度合乎心意,他会买下这块地,直接给卖家大笔现金,剩余部分支付本票。一旦自己成为地的主人,银行就会贷给他预期的金额。有了银行的这笔钱加上自己的钱,他会补齐买地的余款并且立马开工,即刻支付工人的钱,但是对于木材、砖块以及家具等材料则是按时付款。当房子建到一半时,他会和银行申请第二笔贷款,理由是完成剩余工程和偿还赊欠材料商的钱款。
他认为这样的商业操作很高明,收上来的租金就是所得利润,并且比之前投入的多得多。但他几乎不谈经此操作后每套房产上的重复贷款,这些抵押款占了他所持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二。贷款的利息相较于房子租金来说是微乎其微的。他会深思熟虑地考量地段。城市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房产业,那些新建的房屋,虽然造价便宜,只是些木板和白灰装饰的壳,但是装饰得非常漂亮洋气。房子一推出就很抢手,几乎没有哪间屋子空置过。大家都说这个老爷子是这城里最成功的房地产商。对于这次房产投资的成功,老爷子可是非常得意,慢慢地,他所有的钱都照这种方式重新投了进去。
当父亲的房产业正值鼎盛时期,范多弗也快到十五岁了。在这急速变化成长的阶段,范多弗性格的原始雏形正在形成,并迫切需要母亲的影响。任何女性的影响,来自姐姐的,或者甚至来自一位女保姆的,对这个时期的他来说都是健康的。家里的女管家会照看他,给他缝衣服,监督他星期六晚上洗澡,阻止他在花园小径上挖土刨坑。但是她的影响完全是负面的,禁止性的,因此两人冲突不断。范多弗野性地成长,放学后就在街上肆意疯跑。
十五岁的他穿上了长筒裤,同年的秋天他上了高中。他长得太快了,看上去像一根竹竿子。他的胳膊和腿又直又瘦,但是比例失衡,胳膊肘和膝盖处骨头往外暴突。纤细的脖子顶着一个大头,面色枯黄,脸上还长满了痘痘,两只大大的红耳朵张在头两侧,留着个蓬蓬的大背头。
上高中不到一个月他就有了一个绰号。男孩们都叫他“骷髅鬼”,这对他是极大的羞辱。
慢慢地范多弗的男性特征开始显现。这是一段痛苦而又奇怪的时期。要是范多弗是个女孩,她可能会出现各种奇特举动,比如啃石笔或粉笔,希望自己已经死了,或无原由地抑郁。
事实上,范多弗的声音开始变化,脸颊和后颈处长出少量金黄的汗毛,那时久治不愈的腮腺炎剥夺了他的第一个暑假。
他的胃大得可以装一头大象。他一日三餐都吃肉,还吃很多,但是又很少或者从来不运动。他脸上的痘痘越来越严重。他变得暴躁易怒,神经紧张。他讨厌女孩,一到她们中间,自己就成了害羞脸红、手足无措的笨蛋。有时一些极其奇怪的病态幻想缠绕着他,比如当他走到街上的时候,他觉得所有人都在看他。
范多弗是个好孩子。每天晚上他都会跪在床边,向主祷告。除了日常的祷告词外,他还加上了自己的一些小请求。他祈求自己成为一个好孩子,可以活得很长,死后能进天堂,在天堂还能看见母亲,或是希望下个星期六是大晴天,或是世界末日千万不要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到来。
上高中第一年,范多弗见识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善恶。很长一段时间里,范多弗保持着小男孩的单纯,就像小动物身上原始的无知,令人着迷又觉荒唐。但是慢慢地他变得非常好奇,内心总因些懵懂的感觉而波动。每个星期天下午范多弗都要阅读《圣经》,父亲会因此给他二十五美分,他在《圣经》中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模糊而奇怪的想法填满大脑。有一次在星期天的教堂,牧师正在滔滔不绝地布道,他第一次注意到这些字,“所有妇女都面临分娩的危险”。
这些字搁在心头很长时间,他嗅到了隐藏在话语背后的神秘气息,感受到某种隐匿的存在,这来源于一头年轻野兽的直觉。他无法从父亲那里获得满意的答案,以至于后来羞于开口再问他。至于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他总忍不住去偷听高中男生之间的谈话,但对能理解的部分一开始还是拒绝相信的。即便如此他为自己的天真无知感到羞愧,并且开始被他们说的事吸引。
终于有一天,他听到了简单粗暴的事实。在那一刹那他深信不疑,自己内里某种低俗野蛮的天性在重申且肯定那是真的。但是他讨厌把人想得如此低俗丑陋。然而一天,他在父亲的书房里一卷卷地翻阅《大英百科全书》,希望可以找到父亲曾告诉他的不小心遗落在书页里的一美元钱,却偶然看到一篇名为《产科学》的长文,老式的钢板印刷字体将其阐述详尽。他从头到尾读完了全文。
那是他幼稚思想的终结,初始幻想的破灭。他心里曾经简单直接的道德标准被瞬间拉低。母亲曾经在他心目中一直是天使,现在她的形象一落千丈。她不再是以前脑海中那个温柔、善良、纯洁的她了。
这件事是极其残酷的,给予他悲痛、震惊、打击。他不愿再去想,可是腐坏在一点点侵袭,与生俱来的邪恶在萌动,野蛮在声张,无数病态而丑恶的思想开始包围他,就像一群讨厌的苍蝇一样在耳边嗡鸣。
从其他男生那里偶然听来的一个称呼失足女人的安格鲁撒克逊词,为范多弗打开了邪恶的世界的大门,他一开始会反感抗拒,但后来又觉得没那么可怕。它甚至还充满了吸引力。无法抗拒的好奇心占据了范多弗,这是一个中学生对于邪恶迫切的好奇,甚至是变态的渴望。耳朵永远对他人的谈话保持高度的敏感,走在街上眼睛总是搜寻这座城市的阴暗肮脏。他甚至翻阅字典去查找一些新鲜词汇的意义,并从那冰冷严谨的科学释义中获得奇怪的满足。
在这成长的关键期,范多弗没有女性的引导来帮助他正确地看待这个世界和做出判断。要不是他性格的另一面也在同时生长,他可能在青春期就已经完全腐坏了。
这另一面是他的艺术天分。他似乎生来就是一个艺术家。起初只是偏好各种艺术。他的画画得不错,还会用黏土捏一些奇怪的形象。他的耳朵为音乐而生,能以不为人知的方式辨别出钢琴弹出的曲调。有时候他会展示出他的演戏天分。有段时间,他假装成一个凶悍的人,他也不知道是谁,然后自言自语,边跺脚边挥舞拳头。接着又戴上老式的便帽,披上红色的桌布,拿着父亲不用的武士刀,在长长的镜子面前装模作样地怒吼咆哮。有时候他沉浸在文学世界中,编一些没完没了的故事,拿着这些故事自己吓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低沉着声音给自己讲上好几个小时。有时他会把这些故事写出来,晚饭后,站在书房的折叠门之间,配上激昂的手势,把故事讲给父亲听。他曾经写的一首小诗,甚至深深打动了父亲,让老爷子油然而生一些难以言状的想法和对未来的隐约希望。
在合适的土壤中,范多弗可能已经成长为作家、演员或者音乐家了。因为他身上显然具备各种艺术所需的悟性。事实却是,一次最小的际遇决定了他的职业。
发现大英百科全书中的那篇长文后,他在书房里又有了新发现,在茶桌上异常显眼的一堆赠书中,他注意到了《艺术家园》。这本英文出版物旨在满足大众的普遍需求。书中有许多整页的孤独女人的画像,配以《梦幻》《田园》这样的标题,还有吉普赛女郎和风情女子完美的《头像》,以及头戴樱桃花冠的小女孩儿,呈现了《春天》《青春》《天真》这些主题。除了这些,书中还有些伤感的图片,比如一张名为《假如》的画,上面画着一个长发飘飘眼睛里充满悲伤的女孩,对着一张小画像沉思;另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一个抱着头倒在路易斯十五世风格的沙发上悲伤流泪的女人。她独自一人,正值黄昏,地上散落着一堆已拆封的信。这张画名为《回忆》。
范多弗认为《回忆》是一幅非常棒的艺术作品,他用软铅把它们重新临摹下来。他非常满意自己的画作,于是描了一幅,又忍不住再描一幅,直到把书中所有的画都复制了下来。他父亲奖励了他一美元,范多弗开始在每天晚上的祷告中加上新的祈求,希望有一天自己能成为一名伟大的画家。这就是范多弗绘画生涯的开端。
征得父亲同意后,范多弗有了一位美术老师。他是一个德国老头,极其年老,戴着一顶假发,鼻子里总是冒出沉重的喘息声。他的声音像喇叭一样洪亮,走起路来昂然阔步,俨然一副骑兵上校的模样。除了画画,他还教他书写花体字。用普通签字笔,在名片上挥上几笔,飘逸的线条立即呈现出鸽子或者天堂鸟的美丽轮廓,流动的花饰萦绕左右,它们飞翔的姿态优雅迷人,衔在嘴里的半开的卷轴上刻着动情的字词,“来自一位友人”“送上美好的问候”或者某个人的名字。
这位老师的绘画风格自成一体。在临摹之前,他会在画上蒙上一张纸,把纸等分成一个个平方英寸的小方块,然后裁掉一个,让范多弗把露出来的部分照着画下来。当范多弗照此方法把整幅画仿制下来后,老师便亲自检查一遍,整体润饰一下,试图消除那与众不同的绘画方式所带来的棋盘痕迹。
有时范多弗会把那家柏林公司出版的印在牛皮纸上的版画用硬蜡笔临摹自己的素描本上。他先画梯子、斗车、水桶,然后画上坐落在美丽山水中的乡野屋舍,掩映在椴树枝下的石桥和磨坊,最后在前景角落补上断栅栏来完成构图。画好这些,他开始画一串串葡萄,一瓶瓶水果,最后着手描绘完美头像。画的最好的一幅是一个实物大小的头像,戴着金银花花冠,名为《芙罗拉》[1]。他在这幅画上花了三周的时间。这是一幅杰作,名副其实的杰作。他在画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在名字四周画上花饰,在圣诞节的早上把这画送给父亲,老爷子看得目瞪口呆,叫来了管家,管家看了画也举起双手,惊呼不已。范多弗的父亲给了儿子一枚崭新的五美元金币,并给画裱上金框,挂在了书房里时钟的上面。
对于儿子想成为画家的愿望,老爷子从没有任何反对情绪,送儿子去巴黎学习也是他主动提出来的。范多弗很开心。拉丁区[2]成了自己的梦想之地。父子俩商量好了,高中一毕业就去巴黎。老爷子会送儿子过去,等在某个不错的画室安顿好后再回来。
终于范多弗毕业了,再过三周就和父亲一起去欧洲。他从没去过比波士顿更远的地方。
在最后一刻老爷子又改变主意了。范多弗年龄太小,在巴黎孤身一人,语言又不通,还会面临很多诱惑。不仅如此,范多弗的学业也终断了。就这样放任儿子在外,他总是不安心。另一方面,老爷子在波士顿有很多老朋友和生意伙伴,他可以拜托他们关照儿子四年的学习和生活。他自己没有读过大学,但是莫名地坚信在哈佛深造四年可以让儿子成为更优秀的艺术家。
范多弗很难接受父亲的决定。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上大学,大学生活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极力反对他的父亲,说上大学会浪费掉四年时间。但是面对儿子的反对,老爷子提出愿意支付任何艺术培训费用,但前提是不干扰正常的大学课业。
渐渐地,上大学对范多弗有了更多的吸引力。最不济,上大学只是延迟了去巴黎的行程,并没有取消。除此之外,他的两个高中同学也计划这个秋天去哈佛上学,有了他们的陪伴,他可以展望大学四年的美好生活了。
学期快结束了。老爷子的朋友给了他几场盛会的门票。从哈佛纪念堂[3]的走廊,范多弗和父亲见识了几场豪华丰盛的宴会。他们到新伦敦去观看了划船比赛,在毕业庆祝日那天获准进入哈佛校园,观看独特的绕‘木杆’抡花的橄榄球赛。他们随后在桑德斯剧院听毕业生最后一次唱哈佛校歌,接着领取他们的毕业证书。
在这个地方举行的盛大仪式,榆树掩映下景致如画的庭院,常青藤覆盖的古老的红砖宿舍楼,和建筑相关的联想和传统,年久失修的水泵,朗费罗[4]的房间,曾经是独立战争期间民兵扎营地的演讲厅,所有的这些让范多弗忍不住浮想联翩。这个夏天他放弃了海上航行和跨州旅游,最后欣然定下心来跟着导师学习,为了入学考试复习苦战。他父亲在七月回到旧金山。
范多弗在同年九月被哈佛录取。十月一日正式报道,成为了一名哈佛新生。那年他十八岁。
注释
[1] 芙罗拉,罗马神话里的花神,代表春天与鲜花。(译注)
[2] 拉丁区是巴黎著名的学府区。(译注)
[3] 哈佛纪念堂,哈佛内一座著名的哥特式建筑,许多宗教活动与重要的演讲均放在此地进行,含有大一新生食堂。(译注)
[4] 朗费罗(1807-1882) ,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之一。(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