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足奇缘

作者:泰奥菲尔·戈蒂耶

我拖着慵懒的步子,信步游荡在巴黎的大街上,走进了路边的一家古董店——“古物居”。巴黎人的俚语里是这么称呼它的,但对于巴黎以外的法国人来说,这名字却比丈二和尚的脑袋还要莫名其妙。

你一定也曾经透过大大小小的橱窗瞻仰过这些店,自从古董家具日渐火热以来,巴黎的大街小巷全是这类古董店,就连那些存在感比纸还薄的股票经纪人也煞有介事地把在家里弄个中世纪风格的古董屋子的“责任”看得重于泰山。

古董店里的东西杂七杂八,包罗万象,有的像来自老铁匠铺子,有的像来自商人的货栈,有的像来自化学家的实验室,还有的像来自画家的工作室。所有的“古董们”都安静而胡乱地坐落在黑魆魆透着神秘色彩的壁龛里。除了百叶窗上那些朴素的半遮光片,整个店里最显眼而古老的“古董”莫过于那些随处可见的厚厚灰尘了。除此之外,蜘蛛丝要比蕾丝真,老花梨木家具的风格比昨天刚从美国运来的红木还要摩登。

“古物居”店里的货仓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杂物堆放所。所有国家、所有时代的古物们似乎都在这里集聚:伊特鲁里亚[1]的无釉赤陶灯立在一个法式球柜顶上,柜子的乌木嵌板上装饰着用细铜丝镶出的一位路易十五时期的女公爵形象。女公爵漫不经心地将她优雅的大腿伸到一张路易十三时期的大桌子下,桌子长着笨重的橡木螺旋脚,还相间地雕刻着美丽的花朵与奇异的人物,富丽豪华。

货仓一角,一套绣着花缎的米兰盔甲上的胸铠装饰精美,熠熠生辉。货架和地板上凌乱地摆满了瓷制的丘比特和仙女,美猴王,淡绿色的珐琅花瓶,还有德累斯顿[2]和塞夫勒[3]的杯子。

带锯齿边的餐具柜上,裱着金色轮廓的红蓝花纹日式匾额在昏暗中隐隐闪现,紧邻着它的是伯纳德·巴里士[4]形象的珐琅彩瓷,还有毒蛇、青蛙以及蜥蜴的浮雕。

货仓的柜子里横七竖八,像被盗贼洗劫过一样,凌乱异常。闪着银光的中国丝绸如瀑布般从柜子里泻下,斜斜的阳光照上去时,织锦竟如撒上了一层玻璃粉般闪闪发光,分外耀眼。每位创纪元人物的自画像都挂在墙上,相框被岁月磨去了些许光泽,他们就从那些框架里现出发黄的微笑。

古董店主警惕地尾随着我穿过绕在一对家具旁的弯曲的小道,还不时地用手挡开我衣尾的每一次危险摆动,像个古物研究家和高利贷者似的不安地盯着我的肘部,生怕两旁的古董宝贝受到丝毫伤害。

这个古董店主生得古怪,他头颅硕大,脑袋顶却寸草不生,像个膝盖一样光滑,只在四周围着一圈稀疏的白发,活像是个顶着光环的老天使。白发将他浅橙的肤色衬得更加色彩鲜明,却也平白为他增添了几分男性特有的仁慈形象的魅力。然而,这份“老天使”的魅力很快就被两个又黄又小、像浮动在水银上的金路易[5]般转动着的眼睛出卖了。他长着个鹰钩鼻子,就像东方人或犹太人那样。他的手颀长细瘦,手背上青筋隆起,像小提琴上的细弦,指甲却像蝙蝠那薄薄的翼翅下的利爪。老弱的神经让他的手微微颤动,看起来非常痛苦,但这双微微颤动的手在握那些宝贝古董、玛瑙杯子、威尼斯玻璃杯或者是波西米亚水晶浅盘时却比铁制的钳子和龙虾的双螯还要牢固。这个老家伙的气质如此犹太化、异端化,要是在三百年前,光凭这副长相,他就早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了。

“您今天不打算买些东西回去吗,先生?我这里有马来的短剑,剑锋像火焰般波动起伏。看看这血槽多么精美,再看看这些锋利的倒齿,在收回剑的一刹那,可以把敌人的肠子都给扯出来。作为残忍血腥的兵器,这是再好不过的典范了。您要是买回去,定会增添您‘收藏家’的无上荣耀。这还有把两手握的剑,精致美丽,是铸剑大师乔瑟夫·德·拉·赫兹的杰作。再有这件法式长剑,配套的护盾上还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多么巧夺天工的精湛做工啊!”

“不了,这类屠杀用的武器和工具我家多得是。我今天想买些小物件,能够用来做镇纸的那种。文具店里的那些青铜制镇纸在别人家的桌子上随处可见,庸俗至极,我可忍受不了!”

这个老头在一大堆凌乱的货物中胡乱翻找,然后再把找到的古董一件一件地展示在我的眼前:有马马虎虎还算古老的孔雀石碎片,印度和中国的小神像,玉石小猴,还有婆罗门和毗瑟挐的神像。这些东西对镇纸——把纸张和信件保持在原地——这个不太神圣的用途来说倒是再适合不过了。

在这些纷纷杂杂的物件当中,有一条浑身布满了星座一般的肉瘤、下巴上长满了尖牙的龙,还有一个面容丑恶、代表着维茨莉普茨莉[6]真身的小墨西哥神像。就在我看着这两件古董犹豫不决的时候,一只漂亮小巧的脚吸引了我的注意。一开始我还以为它是哪位古董维纳斯雕像断掉的玉足呢!

美丽的黄褐色中透出微红,使这件佛罗伦萨青铜器温暖可亲,栩栩如生。更让人欣喜的当数那点点铜绿,这些淡淡的绿色在普通青铜器上随处可见,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一尊正处于侵腐状态的青铜器。锦缎似的光泽在如雕如凿的曲线上闪烁,两千多年来的多情热吻为它装饰了点点羞光。这一定是一件科林斯[7]式的青铜器,是最辉煌时代的杰作,也许还是利西波斯[8]铸造的呢!

“这只脚挺不错的。”我对老古董店主说。他一边把那只脚递给我,一边用讥讽而狡黠的眼神看着我。我端起那只脚细细察看。

这只脚出人意料地轻盈。原来它不是一只金属铸成的脚,而是一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脚,是一只经过防腐处理的木乃伊的脚。在近距离观察时,人们甚至可以清晰地辨认出它皮肤上的纹理,包裹布留在上面的极细极微的条条印痕。它的脚趾细长优雅,趾甲美丽纯洁,如玛瑙般晶莹剔透。大脚趾以古老的方式与另外四只脚趾微微分开,与其他脚趾的位置形成了令人惬意的对应,像小鸟的脚趾一样自由而轻盈。脚底的纹理细微得用肉眼几乎看不到,让人不禁想到,除了尼罗河畔精美的灯芯草垫子和柔软的黑豹毛皮地毯,这只脚或许从未沾过别的东西,更别说粗糙的地面了。

“哈,哈,你想要用荷蒙西斯公主的脚作镇纸!”老古董店主阴阳怪气地讥笑着,用他猫头鹰似的小圆眼睛盯着我,“哈,哈,哈!真够新奇的,真有艺术家的头脑啊!老法老活着的时候,把公主当成掌上明珠。他曾举全国之力凿空一座小山大的花岗岩来存放她小小的三角形棺木,曾命技艺最精湛的工匠在棺木上镀金描画,并用象形文字和幽灵都觉得美丽的图案来装饰它;要是他知道古埃及万众景仰的公主的玉足竟被你用来当镇纸,那他一定会从金字塔里气活过来!”短小精悍的老古董店主继续阴阳怪气地喃喃自语,声音低低的。

“这么一个木乃伊断足你要价多少?”

“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这可是极珍稀的脚,要是我有另外一只来配成一双,少于五百法郎我都不会卖。这可是法老女儿的脚,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啊!”

“确实是不常见。但还是开门见山地说,你要价多少?不过我首先得告诉你,我全部家当就只剩五个路易。我只买值五个路易的东西,再贵的不要。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背心口袋,或者去搜搜我衣柜里的小金库,除了这可怜的五个路易外,你再也找不出一个子儿。”

“五个路易就想买荷蒙西斯公主的玉足?这也太少了,太少了。况且这还是一只真脚呢!”老古董店主说着,晃动着脑袋,眼珠在眼眶里转来转去,像在进行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精神挣扎。突然,他发话了,“好吧,给你吧!我再给你包一下。”他说着,拿来一块破旧的锦缎,开始包着,“这可是相当精致、货真价实的锦缎,从来没有重染过。布料结实而且柔软。”他咕哝着,带着能把麦秆儿夸成金条的古董商习性爱抚着那块破锦缎,但那些东西在他们真心看来,也许除了当垃圾扔掉别无它用。

他从腰间解下一个中世纪式的小口袋,把这和黄金一样贵重的公主玉足小心地放进里面,还一边嘟囔着:“荷蒙西斯公主的玉足用来做镇纸!”然后,他用他那微微闪着荧光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我,尖锐的嗓音像是一只被鱼刺卡住了喉咙的猫的恸嚎声,“老法老会震怒的,他深爱他的女儿。那个大人物一定会震怒的!”

“听您的口气好像跟他是同一时代的人似的。不管您年龄有多大,您也大不过那些个埃及的金字塔!”我站在店门口愉悦地回着。

我飞快地奔回了家,为自己的最新斩获而手舞足蹈。为了一睹风采,我把这只高贵的脚放在一堆废旧的纸上,那里面有诗歌的草稿,字迹模糊、难以破译的镶嵌图,尚未完成的文章,因心不在焉而遗忘在抽屉里、未及寄出的信件。看着那只脚压在那些纸上,那种感觉惬意、奇妙而又浪漫。

家里的这件新饰物让我欣喜若狂,我跑到大街上,像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似的,迈着自信而骄傲的步伐,为拥有一种无法说出的优势,为拥有法老的千金荷蒙西斯公主的玉足而窃窃自喜,乐不可支。

我觉得那些不像我一样拥有一只货真价实的埃及木乃伊脚的人,都是一群值得嘲弄的俗物,明智之人的正当之选就应当是在家里的桌子上放上一只木乃伊的不腐之脚。

让人感到高兴的是,我在街上撞到了几个朋友,暂时分散了我心中为新获之物产生的狂喜。我和他们共进了晚餐,因为心中的喜悦让我无法安静地独享晚饭。

深夜回来时,我的神智早被肚里那几杯酒冲得七荤八素。房中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东方香料的味道,轻轻地挑逗着我的嗅觉神经。房间里温暖的空气让泡碱、沥青和没药[9]蠢蠢欲动,这些都是开尸防腐的工匠曾用来将公主的玉体浸润其中的。这是一种优雅的,沁人心脾的芬芳,四千年的光阴也未能将它冲淡。

埃及之梦是永生之梦,它的香气馥郁悠远,如金字塔的花岗岩般永久流传。

不久,睡意就像一个黑洞,迎面吹来暖暖的气流,没过一两个小时,屋里的一切就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遗忘和虚无像幽暗的浪花,渐渐把我淹没。

我模糊的意识逐渐被清空,梦安宁的影翼开始轻抚着我。

我的灵魂之眼张开了,我可以像在现实中那般清晰地看见我屋子中的一切。假如我不是模糊地意识到自己正在沉睡,我一定会以为自己还醒着。奇妙的事情正要慢慢展开。

没药的香味越发浓郁,我开始感到轻微的头痛,我自然地将这归结为是我们为哪位不知名的神仙还有光明的未来而喝的那几杯香槟在作祟。

我带着惴惴不安的期待仔细地审视着毫无异样的屋子。所有的家具都安静地摆放在原来的位置;小水晶球在控制台上燃着奶白色的光,轻柔地掩盖起整座台灯;水彩在波西米亚式的玻璃杯下闪耀;窗帘沉重地垂下来,耷拉着一道道无精打采的褶皱。屋子中显得一片安宁,像是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然而,才过了一会儿,屋子中的宁静就全被打破了。木制的家具发出诡秘的吱吱嘎嘎声,落满灰尘的圆木突然喷出蓝色的烈火,徽章看起来像一只只金属眼睛,跟我一起望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我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到了桌子上那只荷蒙西斯公主的玉足上。

它没有像一只带着防腐剂沉睡了四千年的脚应当做到的那样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处,而是像一只受了惊吓的青蛙,焦躁不安地在纸上抽动着,跳起来,像触了电一般。我可以听见脚跟快速敲动的声音,像小瞪羚跳动时蹄子发出的声音一样清脆。

我对自己的斩获之物开始相当不满了。我喜欢像坐枯禅的老僧一样一动不动的镇纸。更何况这脚没有腿就可以自己跳动,太超乎常理了,我背脊一阵发凉,感到一种类似于恐惧的感觉。

突然,我察觉到窗帘的一个褶皱轻微地动起来,我听到了急促的跺脚声,像是人们高兴时用一只脚跺出的那样。我的身体一会儿发烫,一会儿又发冷,两种感觉交替袭来。我可以感到一股隐秘的微风顺着我的背脊吹下,我的头发突然倒竖起来,连睡帽都被顶得跳了起来。

窗帘被拉开了一部分,一个奇怪的人艰难地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拥有如舞者阿曼尼一般咖啡色的皮肤,是一个血统纯正、倾国倾城的埃及尤物。柳眉杏眼,吊眼角,眉毛黑得发蓝,鼻子更如精心雕琢的一般,带着几分希腊人的优雅。她的颧骨高耸,如非洲人种一般丰满的红唇暗示着她来自于尼罗河畔,属于象形文字时代;若非如此,她真可以做科林斯式青铜铸像的完美原型。

她的手臂如纺锤般细长,像所有正当年华的年轻女孩一样,佩戴着金属做成的饰物,还有小玻璃珠手链。她的秀发被编成了一根根小辫子,胸前还挂着用石膏制成的绿色小神像,从神像手上握着的七节鞭来看,应该是灵魂的接引者——伊希斯[10]。她额前悬着黄金头饰,古铜色的脸颊上泛着点点撩人的胭红。

至于她的服装,就非常奇怪了。

想象一下一个穿着用窄布条做成的缠身装的年轻女孩,布条上还不落俗套地装饰着红色和黑色的象形文字。沥青让布条变得很重。很显然,这是一个新近开裹的木乃伊。

梦境里经常会发生一些怪事。我听见古物居的老古董店主像念咒语般不断重复那句神秘莫测、单调无韵的话。

“老法老会震怒的,他深爱他的女儿。那个大人物一定会震怒的!”

更让人不安的一个细节是,这个美丽的女幽灵只有一只脚,另外一只却从脚踝处被截断。

她慢慢地挪到了桌子前,原本放在那儿的那只脚更加焦躁不安地跳动起来。她轻倚在桌沿上,我看到她的眼中噙着的泪光如珍珠般在她迷人的双眸里闪烁。

虽然她未曾开口,但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她的悲伤。她望着那只脚,那只本属于自己的脚,脸上的忧伤更显风情万种,妖艳迷人。但那只脚还是跳着,跑着,好似底下被安上了个铁弹簧一样。

有两三次,她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它,却都徒劳无功。

那只脚像被赋予了独立的人格一般,在它和荷蒙西斯公主之间,用埃及古语展开了一场对话。这种语言曾盛行于三千年前,是神邸之地的斯芬克斯[11]们所用的语言。但幸运的是,今晚,我却对这种语言了如指掌。

荷蒙西斯公主的声音甜蜜而颤栗,像是从一座水晶钟里传出的遥远回音:

“我至亲至爱的小脚啊,尽管你总是从我的身边逃脱,但我却一如既往、无微不至地关怀着你。在洁白的雪花石膏盆中,我曾用芳香的河水轻洗着你;在涂满了棕榈油的浮石上,我曾轻擦过你小巧的脚跟;我曾用金剪刀剪你的趾甲,也曾用河马的牙齿轻修着它;我曾小心翼翼地为你挑选描图绣花的便鞋,你微翘的脚趾曾引得全埃及的女孩们嫉妒;你的大脚趾上曾佩饰着象征圣甲虫的宝石戒指,你支撑着任何一只懒惰的脚都渴求的轻盈身体。为什么你还要从我的身边逃脱?”

那只脚不高兴地开口了,语气中有些懊恼:

“你知道我已经不再属于你了。我已被买下,钱也已付清。那个老古董店主知道他在做什么。你拒绝了他的求婚,他心生怨恨。这只是他对你施用的一个小阴谋而已。就是他派一个阿拉伯人强行撬开了你在底比斯地底墓场的高贵坟茔。他想要阻止你回到地底城和幽灵们重聚。你有五个路易可以把我赎走吗?”

“唉,不行!我的珠宝,戒指,还有金银手提袋都被偷走了。”荷蒙西斯公主叹了口气。

“公主殿下,”我大声地喊了一句,“鄙人从未不公正地非法占有过他人的芳足。虽然殿下未有鄙人所花费的那五个路易,但能将殿下的玉足奉还,鄙人乐意之至。若因鄙人的疏失而给像荷蒙西斯公主殿下您这样美丽的人儿造成困扰,鄙人定将诚惶诚恐。”

我带着高贵的腔调,如游吟诗人般向她说出了这段话,自信一定会惊到这位美丽的埃及公主。

她带着万分感激的表情望着我,眸中闪着点点蓝色的光芒。

这一次,那只脚屈服了。她拿起了那只脚,像妇人穿半高筒靴一般,十分灵活,一下就将脚安了回去。

安好了脚后,她在房中试着踱了几步,似乎在确认自己是否真的不再是个跛子了。

“啊,我父王看到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因我形体的缺损,他一直都寝食难安。从我出生的那天起,父王就举全国之力,为我凿了一个极深的坟墓来完好无损地保存我的身体,一直要保存到神圣的末日,那时阿曼提会在他神圣的天平上称量所有人的灵魂。跟我一起去觐见我父王吧,你将脚还给了我,他一定会很乐意接见你的。”

我觉得这个提议再自然不过。我穿上了一件宽松的大睡袍,看上去更有点儿法老式的味道了,又匆匆忙忙地趿上一双土耳其风格的拖鞋,然后告诉荷蒙西斯公主可以出发了。

在出发之前,荷蒙西斯公主把她胸前的绿色石膏神像解下,轻轻地放在桌上那堆散落得到处都是的纸上。

她微笑着说:“我理应补偿你一个镇纸。”

然后,她把手伸给我,我握住了那只柔软却如蛇一般清冷的手,随着她出发了。

我们像离弦之箭一般在一片布满迷雾的空间中飞了一阵子,在我们左右,模糊的剪影来不及分辨就已从我们身边闪过了。

一瞬间,除了天和海,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几分钟后,高耸的方尖塔、柱子、斯芬克斯的曲线轮廓,都从天际慢慢浮现,出现在我们眼前。

我们到了。

荷蒙西斯公主引着我,来到一座红色花岗岩小山的一侧。在那儿,一个又矮又窄的孔隙直通里面,假如不是有两块雕着奇怪图文的整块大石料做着标记,恐怕很难把它和其他那些普通的石头裂缝区别开来。

荷蒙西斯公主点燃了一个火把,在前面带路。

这条窄小的走廊是从一块天然的石头中间凿出来的。墙上的嵌板还刻着象形文字以及一行行讽寓画,可以想见,一定是数千双灵巧的手花费了数千年的工夫才得以完成。走廊悠长得像没有尽头,最后在一个方形的大房间里才结束。房子中间建造了一些大深坑,多亏了螺旋形的楼梯,我们才下到里面。深坑把我们引导到了其他的房间,从那儿再通向其他的走廊。在每条走廊里,雀鹰、盘绕成一圈圈的毒蛇、象形数字、贝壳、巴利文[12]、当世之人从未见过的大量宏伟作品,以及只有已获得永生的逝者才能读得完的铭文,都以同样奇特的方式装饰着两旁的石墙。

最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无比宽广、宏伟壮观的大殿。大殿大得见不到边际,一眼望去,圆形的大柱子一字排开,不见其端,柱子之间,铅色的星星闪着昏黄的光芒,照出了大殿不可计量的深度。

荷蒙西斯公主始终握着我的手,亲切地同每一个她熟识的木乃伊打着招呼。

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这里昏暗的光线,周边的物体慢慢变得清晰起来。

我看见了端坐在王座上,统治着地底世界的埃及列王。他们是高贵的老派名士,身形已经干枯萎缩,皱如羊皮纸,皮肤因被石脑油和沥青长期浸泡而发黑。他们的头上戴着黄金王冠,胸铠和颈甲闪耀着宝石的光芒。尽管光阴之雪染白了他们的长髯,他们的眼神却依然像斯芬克斯那般坚定。在他们身后是他们防腐的肉身,还照着古埃及人的审美保持着拘泥僵化的姿态,永久地留存着当初僧侣清规的剪影。肉身后面,猫、野山羊、鳄鱼,这些与他们同时代的动物们,因它们身上的包裹布而展现着更加妖魔化的样子,它们被关在笼中,拍打着翅膀,脸上带着愚蠢的怪相,硕大的上下颚一张一合。

所有的法老都在这儿,所有这个金字塔国度的黑皮肤统治者们都在这儿:基奥普斯,齐夫伦,普萨美提克,辛努塞尔特,阿蒙霍特谱;所有的皇家墓穴也都在这儿。在更高一点儿的台子上,是曾登上王位的克罗诺斯和薛西斯,他们是诺亚洪荒时代的君主,而土八该隐[13]更在他们之后。

薛西斯的胡子长得太长,已经在他倚着的那张大理石桌子四周绕了七圈。他正在沉思着,一动不动,如进入了梦乡一般。

更远的地方,薄雾弥漫,暮色沉重。透过那永世的迷雾,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了已经永远消逝的七十二位前亚当时代的伟大君主,还有他们的七十二具肉身。

荷蒙西斯公主把我留在原地,眼前的奇景让我眼花缭乱,我陶醉在这番宏伟的景象中。

一会儿,荷蒙西斯公主回来了,领着我来到她的父王——一位法老面前。他庄严地朝着我点头示意。

“我找到我的脚了,我找到我的脚了!”荷蒙西斯公主高兴地叫着,拍着她纤细的小手,兴奋得无法自持,“就是这位好心的绅士把它归还给我的!”

扜弥人,那哈斯人,所有的人种,黑色皮肤的人,青铜色皮肤的人,赤铜色皮肤的人,合唱着重复道:

“荷蒙西斯公主殿下找到脚了!”

薛西斯深受感动。

他抬起了眼睑,轻捋着胡须,用他那满载千年光阴的眼神瞥了我一眼。

“以阿努比斯——灵魂守护犬之名,以泰芙努特——太阳神和真理神千金之名,勇敢正直的青年人,”法老说着,用他那一端雕着莲花的权杖指向我,“汝需何等补偿,尽管道来!”

在梦中,万事皆有可能,人厚颜无耻也是常有之事。因此,我迫不及待地向法老求亲,请求他将荷蒙西斯公主嫁给我。用她的芳足换得牵她的玉手,看起来有点儿矛盾,但品位层次却足够高端大气。

法老被我诙谐的求婚惊得瞪大了眼睛。

“汝从何来,年岁几何?”

“鄙人来自法国,二十有七,尊敬的法老陛下。”

“二十七岁,却妄想娶三千岁的荷蒙西斯公主!”所有端坐在王位上的法老都齐声惊叫起来,整个地底王国的人也都在惊声高呼。

“设若汝有两千年岁,”老国王继续说着,“朕定欣然将公主赐予,奈何鸿沟易越,天堑难弥。朕之驸马必先具永生之躯,而汝于尸腐之术知之毫厘。前次来此之凡人,未及一千五百载,已然化为灰烬。汝等细看,朕之肉如山间岩石,朕之骨若炉中之钢。朕之躯体形志,将永存至末日。朕之公主,荷蒙西斯,将与青铜之像比长。而当此之时,清风已老,汝灰无存。纵有伊希斯圣手,复地狱判官之功,也难原汝躯。尔等尽可仔细端详,朕虽年岁逮身,然神采矍铄,臂力当强。”老国王说着,用英国人的方式用力地紧紧握住我的手,快把我的手指捏断了。

老国王的握力如此之大,我从睡梦中被痛醒了,发现我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正拽着我的胳膊摇晃,叫我起床。

“瞧你这只气人的懒虫!要我把你拖到大街上,在你耳边放个二踢脚才能把你叫醒吗?都下午了。你不是答应过要去接我,带我去看M·阿瓜多[14]的西班牙画吗?”

“天哪!我忘得连渣儿都不剩了!”我应着,赶紧起来穿衣服,“我们马上就去,桌上有门票。”我说着,走过去拿时,大大地吃了一惊。我昨晚买的那只木乃伊脚已然不见,荷蒙西斯公主留下的那块绿色的小石膏神像放在了它原来所在的地方。

注释

[1]伊特鲁里亚,处于现代意大利中部的古代城邦国家。(译注)

[2]德累斯顿,德国萨克森州首府和第一大城市。(译注)

[3]塞夫勒,位于法国巴黎郊区,以瓷器闻名。(译注)

[4]伯纳德·巴里士,法国陶工,工程师,手工艺名匠。(译注)

[5]金路易,法国古金币名。(译注)

[6]维茨莉普茨莉,墨西哥神话人物。(译注)

[7]科林斯,希腊地名。(译注)

[8]利西波斯,公元前四世纪的希腊雕塑家。(译注)

[9]没药,一种热带树脂,可做香料、药材。(译注)

[10]伊希斯,古埃及司生育和繁殖的女神。(译注)

[11]斯芬克斯,最初源于古埃及神话,被描述为长有翅膀的怪物,通常为雄性。(译注)

[12]巴利文,古印度的一种语言。(译注)

[13]土八该隐,该隐的后代,铜匠和铁匠的祖师。(译注)

[14]M·阿瓜多(1827~1891),西班牙画家。(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