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幽默鬼是一种个性鲜明的现代角色。在早期文学作品之中,幽灵们总是自视颇高。他们纠缠活人是出于尊敬,而那些人则必须要表现出得体的恐惧与敬畏。当有鬼魂进屋时,人类应当起身。万一他动作慢了,脊柱便会义不容辞地把应有的礼节告知于他。若在户外碰到鬼呢,要是一个人忘记脱帽致礼,他的发根就会提醒他想起自己的疏忽。在此种紧急情况下,女性总要比男性占优。因为她们长长的发卷都被别了起来,不易移动——这也许就能解释为什么在小说里,女性在面对鬼魂时会比男人更加冷静自若。这可是事实(应该是吧)。又或者是因为女人知道,一个男鬼,说穿了,也不过是个男人而已,所以她的魅力便足以让他无计可施;至于女鬼,女人是可以看穿她的,打败她简单得很。但奇怪的是,滑稽鬼魂里大多数都是男性。你找不到多少面露笑容的女鬼——大概是因为女人即使在死后,也憎恨被人拿来搞笑吧。也可能是由于,大部分滑稽或讽刺的鬼故事都是男人写成的,而他们发挥高贵的骑士精神,饶过了那些温婉的女性鬼魂。幼儿形态的鬼也很少,跟成人形态的相比,几乎可以说根本没有。各式各样的幼儿鬼全部加起来也只占非常小的比例,可能是因为不管一个孩子出于怎样的原因死亡,都是件反常的事,而要再把这孩子当成笑柄,也未免太过冷酷。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我们稍后要提到的鬼婴,但这种情况依然少之又少。
古代的鬼魂都相当古板,他们根本不懂玩乐。这些鬼魂诞生之初的使命便是对人类穷追不舍。无论他们在世时的个性是多么活泼,一旦成为阴魂不散的鬼,都要狠狠压抑住轻率的性格。然后,他们便恐吓人类,让他们像奴隶般屈服。自然,对鬼而言,人类,不论男女,都不过是需要多加教养才能认清自身地位的小年轻。因为所有的活人,不管年龄有多大,在拥有永恒寿命的幽灵面前,也只能是幼稚的年轻人罢了。
不过近些年,在个人主义和激进自由主义的熏陶下,鬼和人的个性都日益丰满起来,毕竟越自由,也就越享受。如今,鬼就是自己的主人,能随心所欲地表达情绪。甚至年轻的女鬼也开始挣脱禁锢,无视那些死气沉沉的陈规,这使那些古板僵化的老鬼们吓得脸又白了一层。说实话,眼下,鬼魂比凡人享有更多的自由与欢乐。因为对他们而言,口袋里的钱已经成了废纸。幽灵无须担心房租问题,死人又不用付账。什么样的警官才会追到幽魂的住所去送传票啊?而且你能想象鬼被带到法庭上,由另一帮幽灵陪审团给他定罪吗?怎么可能。很显然,死亡所带来的补偿,跟宗教信仰给予的安慰可不是一回事。
但神奇之处在于,鬼魂们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才意识到他们体内蕴藏的潜能,从而开始不断强化自己的优势。在古典与中世纪文学中,鬼不过就是一团恶毒的浓雾,除了恐吓以外,一点儿其他本事都没有。要是人类早点儿知道这些东西如此不堪一击,大概也就不会对着拧眉皱脸的幽灵瑟瑟发抖了。那时候的鬼怪至多只会咔哒咔哒地摇摇被腐蚀的骷髅,掀一掀发霉的裹尸布,要么就把锁链晃得叮当响——可等把人吓得心肝颤动以后,又会停下手来。若想让这个人体会到真正的痛苦,鬼就会抬起一条恐怖的胳膊,像阴风吹过般吐出一两个字来。当今要想成功吓唬到人,可没这么简单了。新一代的幽灵都把骷髅藏在车库之类的地方,清理干净、涂油防水,仔细保养。现代鬼早就把自己身上罩的白布单卖给了旧衣商,穿着打扮都跟活人无异。他们学会了很多享受生活的方法,也找到了让活人瑟缩颤抖的新途径,这比过去更让他们满意。如今的鬼魂比较喜欢在人类吓得直呻吟时,还发出几声阴笑。他们知道这世上没有哪样武器、哪种威胁,能比嘲讽更令人害怕。
想想看,哥特式鬼魂有多严肃啊!毫无新意,千篇一 律,必须靠自己创造的恐怖氛围来吓人!他们唯一能影响到的,只有人的脊椎罢了。但今天的鬼就不同了,他们还会戳人笑点。他们使人类更剧烈地颤栗,却也带来了更新奇的乐趣。现代鬼偶尔会尽可能地变成奇趣多多的生物,但在他们想引发一场恐慌时,骇人程度则会比那些古典鬼和哥特式鬼魂所能梦想的还要大得多。他们有着敏锐的幽默感,热爱凡人身上出现的笑话,有时甚至也爱自嘲。虽然对鬼而言,“快乐”这一情绪可以说是近期才出现的(他们学会在脸上挤出笑容还不到一个世纪),但爱笑的鬼如今已经相当活跃乐观,生气勃勃。其中有一些还成了人类众所周知的同伴。比如,现在很多美国人都希望能遇到理查德·米德尔顿所著的《幽灵船》中的船长和船员——他们曾在一片芜菁田里登陆,向人们分发酒水,直到所有村民和坟墓中的鬼魂都晕头转向为止。这些幽灵后来扬帆起航,驶向了蔚蓝的大海深处,然而田里的芜菁却在很长的时间里都带着朗姆酒的味道。
现代鬼不光拥有了幽默感,还发展出了刻薄讽刺的技能。他们的笑话总带着好几层含义,而他们那怡然自得的潜伏方式——无论是在书房还是卧室——甚至还会令房主热情欢迎他们来聊上一聊。不过用不了多久,可怜的人就会发现自己身上那些人性的缺点都已被无情地指责了一通。举例而言,在H·C·邦纳的《多管闲事的鬼》中,那可怜的小伙子在半夜被幽灵造访,而那个鬼还不停地在他耳边重复着他自己一天里说过的所有蠢话和陈词滥调。每一句庸俗的话都会使这幽灵变得愈发高大、膨胀,直到说起主人公向爱人求婚后讲的那些话,他终于胀成了整个房间那么大,然后爆炸成了碎片。鬼不但有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漫长记忆,与凡人相比,他们还拥有一种可恶的优势:他们曾是人类,而那些受苦受难的人类呢,却不曾当过鬼。想想看,要是每个人都被自己无聊的说话方式纠缠不休,那该有多可怕?诚然,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天为我们说过的每个无心之词负责,但负责记录这些的如果是个天使,那总比只会谩骂嘲讽的幽灵要有同情心得多吧。鬼对于一些通灵方面的请求总能讽刺得比谁都更为恰到好处,证据请参见《冥界回归》,这个故事很多年前上了《纽约太阳报》的头条,其严肃正经的口吻反而让人轻松愉快。我认为咱们如今在书里看到的那些没出息、拖拖拉拉的送信鬼们都应该在那位捕猎真鲷鱼的渔夫开的所有玩笑面前羞愧得脸红。
现代幽默鬼们讽刺一切。从老派的魔鬼(他们爱死抨击这些老古董了),到最新的超自然现象。他们嘲笑那些效率低下、不擅于阴魂不散的幽灵们,还拿凡人怕鬼一事尽情取乐。他们很愿意将过去那些悲惨的骇人之状全抖到你面前,让你看清历史的空洞虚无,然后再趁你跟他一起哈哈大笑时,像变戏法一样创造出新的恐怖。
新一代的鬼厌恶陈规,只会在显示古老的出身时才会用上唬人的老一套,而真正能产生轰动效应的,还得说是自己的发明。地牢和修道院的小屋,这种老玩意儿他们用不着——根本不用!他们不要破布,不要骨头,不要那些老旧的装备,事业照样能起航。他们简直能开拍一部属于自己的电影,正如麦克恩瑞·斯图尔特所作的《闹鬼的照片》那样,展示出一种新的幽灵样貌。如今的鬼故事会给你带来别样的脊背发麻之感,比如说在弗兰克·R·斯托克顿的大作《跳槽的幽灵》中,求爱者坐在铺满月光的门廊上,想对眼前的美人儿抒发心意,却瞅见了姑娘那爱发脾气的叔叔的幽灵(可他明明没死!)坐在栏杆上晃荡着腿,还警告主人公最好加快速度,因为那活着的叔叔的本尊眼看就要回来了。当你读到埃利·帕克·巴特勒的《迟到的约翰·威金斯》时,会看到里头的鬼把自己的木腿托付给被他纠缠的那一家人,理由是这个东西太实体化了,不好安装,所以他们必须得帮他保管。即使你最后发现去世的约翰是个骗子,幽灵并不存在,更没使用过木腿,先前体会到的那种刺激也不会消退。阅读过程中你信以为真的时候,那感觉多么吓人啊!
新一代的鬼更加巧舌如簧,才思敏捷。旧时的小说和戏剧里,鬼都很少说话,只是扮演着“幽灵”这个角色,连个体都算不上。他们和戏中的国王一样,端着架子,惜字如金。或许作者们也对灵鬼的对话有所疑虑,所以只好委屈自己只写些冠冕堂皇、安全审慎的幽灵台词。与之相对的是,现代鬼在语言方面自由得不拘小节。比如约翰·肯德里克·班斯的《邦格勒顿的幽灵厨师》,里面的女鬼发音不清,语法混乱,别具一格又引人发笑。要我说,我会很讨厌成为老式的鬼魂,都没机会使用现代流行语。想想看,永远——我说永远——都得用过时的语言说话啊!
幽默鬼不仅属于现代,而且还特别属于美国。自然,所有国家都有鬼,但是会讲笑话的——无论是笑话房主还是自嘲——都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佬儿。那种冷幽默,无厘头的喜感,乐于像取笑他人一般取笑自己的心态,形成了典型的美国特色,个性鲜明,别具风味。当然,我并不是在断言美国在幽默鬼故事领域一家独大,法国和英国就足以推翻这个论调。戈蒂耶的《古足奇缘》中所蕴含的轻巧且优雅的幽默,就如同那公主的玉足本身一般雅致。英国的故事也有许多都跟离奇闹鬼事件有关,有些是确有其鬼,有些则只是恶作剧而已。恶作剧鬼故事在英美文学中都占有很大分量,《英戈尔兹比传奇》中登载的《塔普顿的鬼魂》就是早期作品之一。《布莱克伍德》杂志中也有一些作品,但文学价值普遍不高。
至于其中确有好笑的鬼的故事呢,《布莱克伍德》刊登的《幽灵童》就是早期的一个例子。它兼具原创性与幽默感,但过于冗长,不宜于选入本书。故事里有一位普通的年轻单身汉,已与迷人的姑娘订婚,可他却纠缠进了复杂的社交困境,后又遭受精神创伤。因为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他被选为了一个幽灵婴儿的看护与守卫,无论他跑到哪儿,那孩子都会追在屁股后头。可惜贫乏的写作手法几乎将这丰满的故事损毁殆尽。我不禁叹息,想想弗兰克·R·斯托克顿,或约翰·肯德里克·班斯,或吉利特·伯吉斯能利用这个灵感创造出怎样的杰作吧。英国还有其他一些幽默鬼故事,例如巴林·古尔德的《幸福的解脱》,讲的是一个寡妇和一个鳏夫相爱后,却被各自已故伴侣的嫉妒的灵魂纠缠不休,结果这对幽灵也喜欢上了对方,最终决定让活人将死者永远深埋地下。这使人不禁想到布兰德·马修斯所作的更早期也更精明的幽灵情缘故事——《二鬼争霸记》。在中世纪及后期文学作品中,我们时常看到一人一鬼的爱情故事,而这启发了美国人的灵感,描写出两鬼之间的姻缘。想想看,与另一方许下婚约时,你们都知道会与彼此永生永世生活下去——无论幸不幸福都改变不了!说真的,这可比过去那些题材恐怖多了吧!
本书中收录的埃登·菲尔波茨和理查德·米德尔顿的作品展现出了在鬼故事这一领域内英式幽默的多样性,且各自都是十分有趣的。奥斯卡·王尔德所作的《坎特维尔的幽灵》是他最优秀的短篇之一,也是他的幽默讽刺作品中的至高之作。这部滑稽作品在描绘幽灵的惯常行为时竟出乎意料地讨喜,由此诞生了英语文学界最为精巧的一个鬼故事。赞格威尔曾写过许多引人入胜的鬼魂小说,其中有篇很好笑的,写的是塞缪尔·约翰逊的故事。当然他还有其他著作。然而,尽管不可否认,世界各地都有着值得赞扬的优秀鬼故事,但幽默鬼故事的创作及其灵魂,依然大部分归功于美国。大概可以说是华盛顿·欧文开创了骷髅与幽魂的先河,因为他为我们带来了无数有趣的鬼怪,有些故事真实存在鬼魂,有些则是子虚乌有。弗兰克·R·斯托克顿也用他不羁而欢乐的笔触,勾勒出一个个令人捧腹的幽灵。他在《跳槽的幽灵》中刻画出一个冒失的活人之幽灵,从而激发了后人在灵鬼方面的创作。约翰·肯德里克·班斯使我们在阴暗之地也感到放松闲适,如归家般自在,他笔下的幽灵风趣幽默,满怀人性,让我们自己都忍不住成为其中一员。纳尔逊·劳埃德介绍给世人的“最后一个鬼”仿佛就是我们的邻居,而我们也同样欣赏罗丝·奥尼尔笔下那久经世故的幽灵吐出的挖苦之言。吉利特·伯吉斯大胆提出的“灭鬼器”理念也完全归属于美国。这一文学领域的规模依然有限,但许许多多的美国作家已为之献上了别具一格的作品。现代鬼不再身缠裹尸布,而是穿上了五颜六色的外衣,手里摇起小丑的铃铛,还把自己的骨头弄得咯咯直响。我敢说,无论我们的读者心中多么不悦,在看过本书的所有故事后,都会对鬼魂们产生一种更为亲切的感觉!
多萝西•斯卡伯勒
1921年3月于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