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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在夏天即将结束的一个夜晚,一对年轻男女正徒步走向韦塞克斯北部的一个大村落,范登皮埃尔,女人还抱着个孩子。他们穿着普通但不破烂,只是鞋子和大衣上厚厚的灰尘让他们的外形显得很不整洁,可以轻易看出,他们刚经历了漫长的旅程。
男人的体型很好,皮肤黝黑,多少有些严肃。他的侧脸角度并不倾斜,看起来几乎是直线形的。他穿了一件棕色灯芯绒短夹克,跟身上的其他衣服比起来,算是很新的。里面一件钉有白色包角纽扣的粗布马甲,下身一件粗布马裤和深褐色的皮绑腿,头上一顶草帽,草帽上覆着黑得发亮的帆布。背上背着一个灯芯草篮子,篮子里有一把切草刀和一个打草绳用的螺丝转。他的步子带着乡下手艺人的特征,节奏分明、沉稳踏实,不同于一般散漫劳工的摇晃步调。他向前走路时脚步的每一起落都带着他个人特有的偏执和愤世嫉俗的冷漠,就连那时而在左腿、时而在右腿循序交替的斜纹布折痕,也都显示出这种冷漠。
但是,真正特别的地方是,这一对男女在路上一直都默不作声。一般路人本该注意到他们,却因此并不理睬他们。他们并排走着,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两个亲密的人在小声悠闲地说着知心话。但仔细看就发现,那男人在阅读或假装在阅读一首歌谣。他的手因为挽着篮子的皮带,所以要把写着歌谣的纸拿在眼前就有些困难。至于这个很明显的原因是真正的原因,还是一个为躲避让他厌烦的交流而找的借口,就只有他自己说得清了。但他一直保持沉默,女人虽在他旁边,却无法得到与人亲近的乐趣。实际上,除去她抱的孩子,可以说她是独自在公路上走。有时男人弯着的胳膊肘几乎要碰到她的肩膀,因为她保持在不碰到他且离他最近的距离。女人似乎并不想挽住男人的胳膊,他也无意主动把胳膊伸给他。对于男人的视若无睹的沉默,她并不表现出惊讶,而是似乎觉得很自然。如果这三个人有谁出声的话,那就是女人对孩子的偶尔耳语和孩子的咿呀回答。那孩子是个瘦小的女孩儿,穿着短衣服和纱线织的蓝色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