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译文3:
身为亚当·J·派奇的孙子,安东尼从小对自己安稳的社会地位就有着清醒的意识,这种意识要是让他往上追溯追溯自己的血脉也能同样地获得,毕竟他的祖先可是在大西洋对岸参加过十字军东征的战士。这也难怪;相反,弗吉尼亚人和波士顿人那种单纯建立在金钱基础之上的贵族社会,就只会推崇财富这种东西。
先说亚当·J·派奇,他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十字架派奇”。他在1861年初就离开了父亲在塔里敦的农场,加入了纽约的一个骑兵团。从战场归家之时,他已斩获少校的军衔。之后他便一头冲进华尔街,在这片充满非议、尘嚣、浮华和病态的地方,大赚了将近七千五百万美元。
直到五十七岁之前,他的精力都花在努力挣钱上。而就在这时,他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硬化症发作,这促使他决定把余生奉献给世界的道德重建。他成为改革派中的改革者。他效仿安东尼·康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的伟大成就(甚至连孙子的名字也是取自于这位伟人),对酒、文学、色情、艺术、专利药品乃至周日剧院都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猛烈攻击。他的精神受到那种最终只在少数人能幸免的潜伏霉菌的影响,狂热地追随着这个时代的每一种义愤。在塔里敦庄园办公室里的扶手椅上,他指挥了一场持续了15年的运动,矛头直指那个巨大的假想敌——“不义”,在这场运动中,他表现得就像一个极端的偏执狂,十足的讨厌鬼,令人无法忍受的烦人精。到了这个故事开始的那一年,他终于感到疲惫不堪; 他原来轰轰烈烈的运动也变得杂乱无章; 1861年的回忆慢慢向1895年的这位老头袭来;他思考的一大部分都被南北战争所占据,也有一些是关于他死去的妻子和儿子,只有很微小的一部分是关于他的孙子安东尼。
在他职业生涯的早期,亚当·派奇曾娶过一位名叫阿莉西娅·威瑟斯的女子,这位当时三十岁、患有贫血症的姑娘不仅给他带来了十万美元的嫁妆,还为他一举跻身纽约银行界提供了一个完美入场券。她马上鼓足精神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但似乎完全被这一壮举夺走了精力,从那以后,她就消失在育儿室黯淡的空间里了。这个名叫亚当·尤利西斯·派奇的孩子渐渐成了各家俱乐部的常客、温文尔雅的鉴赏家和驾驶双轮马车的能手——在二十六岁这个令人吃惊的年纪,他开始写作一本题为《我亲眼目睹的纽约》回忆录。关于构思这本书的流言刚一传开,出版商们便趋之若鹜,但等他死后人们才发现这本书冗长乏味得过分,因此甚至连一次私人出版都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