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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的小镇沃韦,有一间特别舒适的旅馆。小镇当地人主要经营旅游业,沿着湖水就坐落着许多旅馆,那湖水湛蓝,沁人心脾,是游客必访之处。湖岸上,鳞次栉比地排列着各种类型的旅馆,从最新式的豪华酒店到最老式的瑞士风格小客栈,一应俱全。新式豪华酒店雪白的门面粉刷一新,有上百个湖景阳台,房顶上十几面各色旗帜飘扬。老式小客栈则随意多了,只是把客栈名字用德文风格的字母刻在或粉色或黄色的墙上,花园的一角搭着一个不十分美观的凉棚。而沃韦镇上却有一家旅馆,奢华高雅的格调堪称经典,从身边的同业中脱颖而出,闻名遐迩。每年六月,沃韦挤满了来度假的美国游客,这里简直成了他们的避暑胜地,眼前的美式装束,耳边的美国英语,让人恍惚间感到这里不是瑞士小镇,而是美国的度假地纽波特或者萨拉托加。年轻的“时髦”姑娘们翩跹其间,衣裙摩挲,歌舞不断直到天明,处处都是高声笑语。三冠①酒店的这番景象,倒让人想起大洋宫和国会饭店。但是必须补充一下,三冠酒店还有许多特色,有别于那两家:这里的德国侍者打扮庄重而利索,不像服务人员倒像是使馆秘书;花园里坐着休息的女士是俄国皇室;波兰小男孩们牵着家庭教师的手,也从花园里走过;眺望远方,阳光洒在登特—杜—米迪的山脊,还能看到如画般的希永古堡的塔楼。
两三年前,一个美国青年坐在三冠酒店的花园里,百无聊赖地看着周围的这些景色,与美国既不同又相同,说不清两者哪个更使他欢喜。那是个美丽的夏日早晨,无论那美国青年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看待,他眼中的一切都是迷人的。他之前在日内瓦长住,前一天才坐汽船来这里看他姑妈。姑妈也住在这座酒店,因为头疼——她的老毛病了,正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嗅樟脑,才给了他一些私人时间到附近走走。他年纪在二十七岁上下。朋友们说起他时,都说他在日内瓦“求学”。对头们说起他时——他也没什么对头,他是个非常有亲和力的小伙子,人缘很好,人人都喜欢他。我的意思是,某些人提起他待在日内瓦的原因,是因为他痴迷于那里的一个女人,一位外国女士,年纪还比他大。实际上没几个美国人见过她,甚至我认为没有一个美国人见过她,最多听过关于她的一些只言片语。但是这位美国青年温特伯恩对那加尔文教派的发祥地甚是眷恋。他从小在那里读书,后来又在那里上大学,结下了很多青葱时期的友谊。那时的许多朋友到现在还和他保持着联系,给了他莫大的满足。(译者,Namelessw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