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隐匿于地下世界,隐匿于地下世界!躲在大地柔软的安全摇篮里,那里不存在找工作,也不存在失业,没有亲属或朋友找麻烦,也没有希望、恐惧、野心、尊严或责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为任何讨债还债烦恼。那就是他所企盼的终点。
他所企盼的并不是真正的肉体死亡。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自从那天早上他在警察局的牢房醒来后,这种感觉就挥之不去。酒醉后邪恶叛逆的心态似乎已经演变成一种习惯。喝多的那晚印记了他人生的一个阶段。自此之后,他突然陷入了陌生的情绪中。以前他虽然拼尽全力与金钱抵抗,但仍保留着残余可悲的体面,而现在他彻底丢弃体面。他想往下走,彻底地堕落倒一个与体面毫无关系的世界,斩断他对自尊的留恋,湮没自己,一如罗斯玛丽所说:走向失败。他的脑海里全是隐匿于地下世界的想法。他满脑子都是那些迷失的人,那些躲在暗处的人:流浪汉、乞丐、罪犯和妓女。他们躲在一个适得其所的世界,寄生在肮脏的廉价房和济贫院里。他喜欢思考金钱世界以外的那个极其懒惰的下流社会,在那里成功与失败都毫无意义,在那个国度里,游荡的灵魂人人平等。他期盼在这个幽灵游荡的国度里不断堕落,志向全无。一想到南伦敦烟雾缭绕的贫民窟不断向外蔓延,他就舒畅很多,在那样无情的荒芜之地,可以永远迷失自我。
这份工作与他达成某种契合,可以说几乎符合他的心意。寒冷的冬季,在兰贝斯区荒凉的街道上,脸蛋发红的酒鬼在迷雾中游荡,在这种环境中淹没的感觉油然而生。在这个地方,他不需要与金钱或文明打交道。这里没有高雅的客人,所以他不需要装高雅,这里没有人会像那些富人多管闲事废话连篇,在这里,他不会听到“你聪明又受过教育,做这样的工作干什么?”的话。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戈登只不过是来自贫民窟的人,跟其他住在贫民窟的人一样。那些年轻的男人女人和落伍的中年女人来到藏书馆几乎都没留意到戈登是多么博学的人,他只不过是“在藏书馆工作的那个家伙”,就跟他们一样。
毫无疑问,这个工作本身让他毫不费力就可以拿到薪水。戈登只需要每周四在那坐上六个小时,其他日子每天十个小时,只需要递书、登记,收2便士,除了读书,没别的事儿可做。外面荒凉的街道上没什么好看的,白天能遇见的大事就是开来的灵车停在旁边的殡仪馆。这时候戈登才会提起一点儿兴趣,因为其中一匹马染色的鬃毛已经褪色,隐约露出奇怪的紫褐色暗影。大部分时间没什么客人进来,他就从藏书馆里这些垃圾黄皮书里找书看。这样的书一个半小时就读完了,戈登现在就适合看这样的书,这些2便士的书让他彻底“摆脱了文学”。拍摄个东西都需要付出点努力,但在这里不需要费任何脑子。所以当客人要某个类别的书,无论是“性”、“犯罪”、“狂野西部”还是“浪漫”(而且总会特别强调“浪”这个字),戈登随时都能给出专业建议。你要是明白“地球不爆炸,工资不涨价”这个道理,就不会觉得奇斯曼先生是个坏老板。不用想就知道他怀疑戈登从抽屉里偷拿钱。一两个星期后,他设计了一个新的记账系统,可以让他清楚知道卖出去多少本书,好判断是否与当天进账对得上。但是(他回忆)戈登仍然坚持不记录卖出去的书,所以戈登可能每天会从他这骗走6便士甚至1先令,这种可能性一直困扰着奇斯曼先生,让他如坐针毡。虽然阴毒矮挫,他并不是绝对讨人厌。晚上关了书店后,他会来到藏书馆取走白天的收入。他会跟戈登聊一会,讲述他最近各种的精明算计,说话时还会发出吵人的笑声。戈登从这些谈话中拼出了奇斯曼先生的过去。他从小对二手衣服贸易耳濡目染,可以说那份事业是他的精神追求。三年前他从叔叔那里继承了现在的书店,接手前,这个书店糟糕透顶,里面甚至没有书架,所有的书都堆放着,尘土飞扬,更别提分门别类了。有些书籍收藏家经常光顾,因为这些垃圾堆中偶尔会冒出一本珍贵的书,不过大多被当成二手纸皮惊悚小说卖了,一直卖不上价,每本就2便士。
奇斯曼先生接手了这样一个垃圾书店。起初,他相当厌恶抵触,他鄙视书,而且觉得卖书不能赚钱,他仍然继续经营家里的二手衣服店,做副业经营。一旦有人出个好价钱兑下这家书店,他就打算专注经营二手衣服店,但是没过多久,他却发现只要好好经营,这些书也很值钱。有了这个发现,他惊人地展示出图书交易的天分。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他就把书店经营成伦敦同规模书店里“珍本”书卖得最好的一家。在他看来,一本书和一条二手裤子一样,都是一件商品。他这一生一本书都没读过,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要读书。他看待那些专心翻阅珍本的收藏爱好者这就像性冷淡妓女看待自己的嫖客一样,然而,他似乎仅凭直觉就能判断一本书是否珍贵。他的大脑完美地储存着拍卖记录和首版日期,而且他非常善于发现减价的书籍。他最喜欢从刚去世的人家中收购藏书,特别是传教士。一旦有个传教士死了,奇斯曼先生会迅速到场,趁火打劫一番。他向戈登说,传教士的藏书通常都特别棒,而且他们的寡妻通常特别无知。他的生活就是经营书店,自然没结过婚,而且没什么消遣,好像也没什么朋友。戈登有时好奇,奇斯曼先生晚上不出去搜罗减价书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会做什么。戈登脑海里会出现一幅画面:奇斯曼先生坐在上了双重锁的房间里,放下百叶窗,细数那些他小心翼翼藏在雪茄盒里成堆的2先令6便士硬币和成叠的纸币。
奇斯曼先生留意着克扣戈登工资的各种理由,虽然他欺压戈登,但并没什么特别的恶意。有些晚上,奇斯曼先生来到藏书馆,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油腻的“史密斯薯片”,用他特有简洁的风格说:
“吃点薯片吗?”
他那双大手总是紧紧地握紧包装,别人顶多就能从里面拿出两三片。不过,他这是在表达友好的姿态。
戈登住的地方正对兰贝斯卡特街南侧的布鲁尔巷,是个廉价肮脏的落脚点。他的那间客卧房是顶楼小屋,每星期房租8先令。小屋就像被切好的一块奶酪,天花板向下倾斜,窗户在天花板上。在戈登住过的所有房子中,这间房子最符合“穷苦”诗人的身份。小屋里面有一张低矮破旧的大床,上面放着拼接的破烂被子和每两周更换一次的床单;有张餐桌,上面摆着风格各异的茶壶;还有把快散架的椅子、一个锡制的洗漱盆;壁炉里还有个小煤气炉。光秃秃的地板上没有任何油渍,但铺满了泥土,黑漆漆的。粉色墙纸的缝隙里寄居了很多虫子,不过现在是冬天,除非你把房间弄得特别暖和,不然它们才不会出来呢。你得自己整理床。房东米金夫人说她每天“打理”房间,但是她五天里得有四天不想上楼,她觉得太累了。几乎所有的房客都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口脏兮兮的吃的。这里自然没有煤气炉,只有一个放在小壁炉里的煤气器,而且下面两段楼梯还有一个公用的大洗碗槽,散发着熏天的臭气。
戈登隔壁阁楼住着一位高大俊丽的老女人,精神不太正常,脸总是黑黑的,像沾了泥的黑人。戈登一直弄不明白她脸上的泥土从哪儿来的,看起来像煤灰。她走在路上会像个悲剧演员自言自语,附近的孩子们习惯在她后面大声叫她“小黑人”。楼下住着一个女人,她的孩子一直在哭,不停地哭;还住着一对年轻情侣,他们总是吵得很凶,就连和解都震耳欲聋,整栋房子的人都能听见。一楼住着一个油漆工人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五个孩子,他们靠救济金和打零工生活。房东米金夫人住在洞穴似的地下室里。戈登喜欢这个房子,它完全不同于威斯比奇夫人的房子。这里不存在中下阶级的卑贱斯文,没有被监视探听的紧张感,也不用担心遭到反对。只要你付了房租,没人管你想做什么,可以喝醉了回家倒在楼梯上,任何时候都可以带女人回来,如果你想躺在床上一整天也没问题。米金夫人不干涉别人。她那邋里邋遢的造型,胖胖的老人身材,看起来就像圆锥形面包。据说她年轻的时候淫荡放浪,这可能是真的。她对任何男人都充满热情。不过,你还是能在她胸前找到些有关“体面”的蛛丝马迹。戈登刚安顿好的那天,他听见有人呼哧带喘地爬到楼上,显然她拿了很沉的东西。她用膝盖或者说已经胖得显不出来的膝盖部位轻轻地碰了碰门,戈登让她进了屋。
“既然你来啦,”她进来的时候捧着满满的东西,缓缓地喘着气,“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这个。我希望我所有的房客都能住得舒服。我为你把这个放在桌子上。瞧!是不是现在这间屋子有点家的感觉了?”
那是盆叶兰。它刺痛了戈登的眼睛。你还是找到我了,我的宿敌,即使在这最后的避难所!不过,这盆花已经杂草丛生,明显即将凋零。
只要没人打扰他,他本可以很快乐。在这里,他完全可以用懒惰来体验幸福。昏昏沉沉毫不费力地干完一天毫无意义的机械式工作,回到家,如果有煤(杂货铺卖6便士一袋),点好火,暖暖这间不通风的狭小阁楼,用燃煤器做一顿脏兮兮的饭,吃着培根和黄油面包,喝点茶,然后躺在邋遢的床上,读一本惊悚小说或者看看花边新闻,一直到凌晨时分,这就是他想要的那种生活。他的所有习惯都在急速腐化。现在他一星期顶多刮三次胡子,而且只洗洗外露的地方。附近有不错的公共澡堂,不过他一个月也就去一次。他从不整理床,不过是把床单翻来覆去的用,仅有的几个罐子都用了两次后再洗。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落满灰。小壁炉上总是放着一个油腻腻的煎锅,还放着残留煎蛋渣滓的两个盘子。一个晚上,虫子从某个墙缝里爬了出来,成双成对地在天花板上爬行。他躺在床上,枕着双手,饶有兴趣地观察它们。他毫无悔意,可以说故意要自甘堕落。所有的感受都基于对这个世界的不满和不在乎。生活已经将他击败,但是他依旧可以满不在意地反击。最好的方式不是奋发图强,而是自甘堕落。一直堕落到幽灵游荡的国度,羞耻、努力,乃至体面在那个昏暗的地方都毫无立足之地。
堕落下去!既然没什么竞争对手,又有何难!但是很奇怪,堕落竟然比奋发图强更难做到。总有某种东西在向上拽你。毕竟,永远处在无人打扰的状态是不可能的,因为还有朋友、爱人和亲人。戈登认识的每个人都在给他写信,同情或者威胁他。安吉拉姑姑给他写信,沃尔特叔叔给他写信,罗斯玛丽不停地给他写信,拉维尔斯顿给他写信,茱莉亚也给他写信。甚至就连弗拉克斯曼还会写上几句祝福。在叶兰的保佑下,弗拉克斯曼的老婆已经原谅他,所以他回到了佩克汉姆。戈登现在很讨厌收信,因为这意味着他与试图斩断的那个世界还保持着连系。
自从拉维尔斯顿看到了戈登的新住处后,连他都开始反对他。没拜访他之前,拉维尔斯顿还不知道戈登的生活环境。拉维尔斯顿坐着出租车来到滑铁卢大道的街角,一群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男孩不知道从哪里突然蜂拥而来,像上钩的一群鱼围着车门争闹。他们中有三个男孩紧紧抓住一个门把手,同时拉开了门。。他们脏兮兮的小脸露出毕恭毕敬的神情,满是期盼,这让他感觉不舒服。拉维尔斯顿向他们抛出几个便士,然后头都没回地逃离了小巷。他震惊地看到狭窄的小路堆满了狗屎,但视野之内一只狗都没有。地下室里,米金夫人正在炖黑线鳕鱼,味道一直飘到楼梯中央。阁楼里,拉维尔斯顿坐在快散架的椅子上,倾斜的天花板就在他脑后。火已经灭了,房间里没有灯,只有叶兰旁边的四根蜡烛在茶托里淌着泪。戈登躺在破旧的床上,衣冠楚楚,但没穿鞋。拉维尔斯顿进来的时候,他几乎没动,就躺在那里,平平地躺着,有时候会笑一笑,好像他和天花板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笑话。因为不通风,房间弥漫甜腻的气味,明显已经住了很久但从没打扫过。小壁炉里堆着脏兮兮的罐子。
“要喝茶吗?”戈登一动不动地说。
“恐怕不用了,谢谢。不了,”拉维尔斯顿有点仓促地说。
他早就看到小壁炉上沾着褐色茶渍的杯子,也在楼下看到了令人作呕的公共洗碗槽。戈登相当清楚为什么拉维尔斯顿不想喝茶。这地方整体环境让拉维尔斯顿震惊。粥和黑线鳕鱼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楼道全是难闻的气味!他看着戈登平躺在破烂的床上。真该死,戈登可是个绅士!要是换个环境,他才不会有这种想法,但在这种环境下,没法再自欺欺人。他曾经以为自己没什么阶级本性,但现在竟然愤然抵抗。聪明的人竟然困在这种地方,简直可怕得不敢想象。他想告诉戈登离开这里,振作起来,赚点体面钱,活得像个绅士,不过,他当然不能这么说。那样的话怎能说出口?戈登当然清楚拉维尔斯顿怎么想的,那让他感觉很好笑。他一点也不感激拉维尔斯顿来这里看他,而且一如往常,他并不为自己的处境感到羞耻。他说话的方式略带消遣的恶意。
“你一定觉得我是个大傻子,”他看着天花板说。
“没有。我没有这么想。我为什么要这么想?”
“你怎么不会这么想呢?你就是这么想的。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不找个合适的工作却待在这个肮脏的地方。你认为我应该去试试新阿尔比恩公司的那份工作。”
“没有,瞎说!我从没那么想过。我完全理解你的想法,之前我就跟你说过,我认为理论上讲你在这里非常好。”
“你觉得合理的前提是别把理论变成现实。”
“不是的。不过,何时把理论变成现实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其实很简单,我已经与金钱宣战,而这就是战争的结果。”
拉维尔斯顿揉了揉鼻子,在椅子上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
“你的错误是认为人可以洁身自好地生活在腐败不堪的社会里,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拒绝挣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你一直试图表现出人可以在经济体制之外立足,但这不可能实现的。必须改变这个体制,否则什么都改变不了。如果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就知道躲在隐秘的角落里根本无济于事。”
戈登冲着满是虫子的天花板晃了晃脚。
“我承认这里就是隐秘的角落。”
“我并是这个意思,”拉维尔斯顿痛苦地说。
“还是面对现实吧。你认为我应该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不是吗?”
“这要看是什么样的工作。我认为你没去那家广告公司推销自己是非常正确的,但你要是坚持继续做现在这份可怜的工作,那你就太可惜了。毕竟,你有才华,你的才华不应该被埋没。”
“我有诗作,”戈登笑着开起了玩笑。
拉维尔斯顿惭愧起来,这个回答让他闭上了嘴。戈登之前当然有诗作,比如他的《伦敦乐事》。拉维尔斯顿清楚,戈登清楚,每个人都清楚《伦敦乐事》永远写不完了。戈登可能一句诗都不会再写了,至少在这个肮脏的地方,做那份卑贱的工作,陷入这种失败的情绪,他怎可能再写诗。戈登已经抛开了过去的一切,但也不能完全这么说。从表面看,戈登还是一位挣扎的诗人,住在阁楼里的传统诗人。
没过多久拉维尔斯顿起身要走,这里的臭味让他窒息,而且戈登显然不希望他在这。他犹犹豫豫地走向门口,戴上手套,然后又走了回来,摘下左手手套,轻弹着自己的腿。
“听着戈登,你别介意我这么说,但是你知道这是个肮脏的地方。这个房子,这条街,这里的一切。”
“我知道。这是猪圈,它适合我。”
“难道你一定要在这种地方生活吗?”
“我亲爱的老伙计,你知道我工资多少吗?一星期30先令。”
“的确,但是!难道就没有再好一点的地方吗?这个地方的租金是多少?”
“8先令。”
“8先令?这些钱你完全可以找到一个相对体面点,没家具的房间。不管怎样都比这好。听着,你为什么不找一个不带家具的房间,然后我借你10英镑买点好家具。”
“‘借’我10英镑!借我那么多钱之后,你还要‘借’给我?你的意思是给我10英镑吧。”
拉维尔斯顿闷闷不乐地盯着墙。该死!戈登说的这是什么话!他平淡地说:“好吧,既然你要这么说,给你10英镑。”
“但是你看,多巧,我不想要。”
“太该死了!你最好找个体面的地方住。”
“但我不想要体面的住处,我想要一个不体面的住处,比方说这里。”
“可是为什么呀?为什么啊?!”
“符合我的社会地位,”戈登一边转脸面向墙,一边说道。
过了几天,拉维尔斯顿给他写了一封心虚的长信,他在信中重述了上次两人交谈的内容。这封信大致在讲拉维尔斯顿完全明白戈登的想法,戈登的很多话都无可辩驳,理论上戈登绝对没错,但是……!“但是”的含义显而易见。戈登没有回信。过了几个月后,戈登再次见到拉维尔斯顿。拉维尔斯顿尝试各种办法想联系他。作为一位坚持社会主义的人,拉维尔斯顿的想法明显有辱了自己的信仰,他总是想着戈登是聪明的人,而且出身于绅士之家,却隐匿在那个肮脏的地方,做着卑微的工作,所以他非常担忧戈登,反而不在乎米德尔斯堡[]数万名失业的人。拉维尔斯顿写过几封信给戈登,想让他高兴高兴,请求戈登向《反基督者报》投稿。戈登从未回信,在他看来,他们的友谊结束了。那段靠拉维尔斯顿过活的日子毁了一切,正是慷慨谋杀了友谊。
接下来还有茱莉亚和罗斯玛丽。与拉维尔斯顿不同,她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什么可羞愧的。她们不会委婉地说戈登理论上没毛病,她们认为拒绝一份好工作就是大错特错。她们一次次请求戈登回到新阿尔比恩公司工作。最糟糕的时候是她们两人一起找他。这件事之前她们从没见过面,但是罗斯玛丽现在已经认识茱莉亚了。她们站在女性的统一战线与他作对。她们会聚在一起,谈论戈登现在“令人抓狂的”行为。“令人抓狂”的行为激起了女性怒火,这是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她们会同时或者先后写信或口头上催促戈登。戈登已经受不了了。
谢天谢地,她们两人还没看见米金夫人租给她的这个房间。罗斯玛丽也许能忍受,但是茱莉亚要是看到脏乱的小阁楼,不异于宣判了她的死刑。她们一直是去藏书馆找他,罗斯玛丽去过几次,茱莉亚去过一次,那次是她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工作的茶馆。藏书馆就够她们受的。一看见那个憋闷狭小的卑贱地方,她们就顿感沮丧。麦基齐那里的工作虽然工资少得可怜,但那份工作没什么可羞愧的。戈登可以通过那份工作接触到有教养的人,可以让他感受到自己是个“作家”,没准最后还能“做出点成就”,但是在这里他能有什么出息,像贫民窟一样的街道,卑微地递给别人黄皮的下流东西,每星期只有30先令的收入。这就是一份没人愿意做的工作,夹缝中求生的工作。每晚藏书馆关门后,戈登和罗斯玛丽走在这条憋闷朦胧的街道上,他们就会争论不休。她总是与戈登吵吵嚷嚷的。他会回到新阿尔比恩公司工作吗?为什么不回新阿尔比恩公司工作?他总是告诉她新阿尔比恩公司不会再雇他。毕竟,他还没应聘那份工作,也不知道是否能够得到那份工作,他更愿意保留这种不确定性。现在的戈登让她沮丧惊恐,他好像变了,而且突然间堕落了。虽然戈登没对她讲过,但是她感觉到他急切地摆脱掉所有的付出与体面,一直堕落下去,彻底深陷泥潭里。他现在不只是拒绝金钱,而且还拒绝生活本身。当初戈登失业的那段日子里,他们已经争论过这个问题,所以现在他们没再去为此争论。曾经,她没太在意戈登那些荒诞的理论。在他们之间,他对金钱道德的长篇大论就像是讲笑话。那时候,虽然岁月流逝,虽然戈登过上体面生活的希望遥遥无期,但那都无关紧要,因为她当时还觉得自己年轻,对未来有无限憧憬。她眼看着他荒废了两年光阴,那也是她的两年光阴啊。她觉得当初要是反对他,就会显得她心胸狭小。
但是现在她怕了,越来越怕。时间飞逝,光阴不再等人。戈登失业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年轻少女,这让她惊诧不已。戈登30岁的生日已经过去了,她的30岁很快就会到来。他们的未来会怎样?戈登一直放纵自己堕落,陷入灰暗、死寂的未来,他好像很想堕落下去。那现在看来,他们还有结婚的希望吗?戈登知道她是对的,结婚没有可能了。虽然谁都没有说出口,但是心里面已经越来越清楚他们不得不分开,永远分开。
一天夜里,他们约好在铁路隧道见面。那是1月的夜晚,寒冷刺骨,没有雾,只有凛冽的风,从角落里发出嘶吼声,卷着灰土和纸片扑面而来。他等着她,那无精打采的瘦小身躯,衣衫褴褛,头发在风中凌乱飘动。她和平常一样准时到来。她奔向他,捧着他的脸蛋,亲吻他冰冷的脸颊。
“戈登,亲爱的,你冻坏了吧!你为什么不穿外套出来啊?”
“我把外套抵押了,我还以为你知道。”
“噢,天啊!是啊。”
她抬头望着他,她黑色眉宇间轻轻皱起。在幽暗的隧道里,他看起来沮丧憔悴,满脸阴暗。她揽着他的手臂,把他拉到有光的地方。
“让我们走走吧,干站着太冷了。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
“什么事?”
“我希望你别太生气。”
“是什么事情?”
“今天下午我去找厄斯金先生了。我请假去找他谈了几分钟。”
他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他想挣脱她,但她紧紧揽住他的胳膊。
“所以呢?”他闷闷不乐地说。
“我向他说起你,问他是否可以让你回来。他说现在生意萧条,他们没钱雇佣新人等等这样的话。不过我提醒他,当初他对你说过的话,然后他说记得。他一直认为你非常有潜力,最后他说如果你要是回来,他随时可以给你安排一份工作。所以你看,我早就说对了吧,他们会给你一份工作。”
他没有回答。她掐了一下他的胳膊,“所以你现在怎么想的?”她说。
“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他冰冷地说。
他暗自忧心气愤。这正是他一直害怕的事情,他就知道她早晚会这么做。这就把问题直接摆到台面上了,他的责任也随之浮出水面。他依旧无精打采,双手一直放在衣服兜里,让她揽着他的胳膊,但是并没有看向她。
“你生我气了?”她说。
“不,我没有,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背着我这么做。”
这让她很伤心。她费力地恳求厄斯金先生,好不容易才争取到厄斯金先生的许诺。更重要的是,她需要提起全部勇气去他的房间直面这位经理。她害怕得不得了,因为这么做她可能会被解雇,但是她并不打算告诉戈登这些事。
“我觉得你不应该说‘背着你’这样的话。我只是在尽力帮助你。”
“争取一份我一点都不愿意做的工作机会,这是帮我吗?”
“你是说即使现在你还是不愿回去?”
“绝不回去。”
“为什么?”
“我们一定要再为这件事争吵吗?”他厌倦地说。
她用尽全部力气狠狠地掐了他的胳膊,然后把他拉到自己的面前。她抓着他,透着绝望。这是她付出的最后努力,然而还是失败了。她可以感觉到他正渐渐远去,像幽灵一样从她身边消失。
“如果你继续这样,你会伤了我的心。”她说。
“我真希望你别打扰我,如果那样,事情就会简单多了。”
“但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撇开你的生活?”
“我告诉你我控制不住。我必须坚持我的信仰。”
“你知道这会是什么后果吗?”
他心中一凛,不过还是决定放任不管,甚至有种解脱的感觉,他说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分开,别再见面了?”
他们一直走着,现在他们已经来到威斯敏斯特桥大道。凛冽呼啸的寒风卷着一团尘土朝他们扑过来,两人都缩了缩头。他们再次停下。她的小脸全是泪水,即使寒风和冷光都无法阻挡泪流。
“你想赶我走,是吗?”他说。
“不,不,不完全是。”
“但你觉得我们应该分开。”
“这种情况我们如何继续在一起?”她绝望地说。
“我承认,那很艰难。”
“这一切都太痛苦,没有任何希望!我们最后会怎样?”
“所以你还是不爱我?”他说。
“我爱,我爱!你知道我爱你。”
“或许在某方面吧,但是爱得不够。当你确信我不可能有钱养你,你就不会继续爱我。你会把我当作丈夫,但不会是爱人。你看,这一切都是钱的问题。”
“与金钱无关,戈登!不是那样的。”
“是的,就是钱的事。从一开始我们之间就隔着金钱。钱,总是钱!”
他们又僵持了一会儿,但是没有太久。两人都冻得发抖,站在街道的角落里被寒风啃噬,所有的情绪都变得无关紧要。最后分开的时候,他们道了永别。她只说了一句:“我必须回去了。”亲了他之后,跑步穿过大道,去了电车站。他看着她离开,心中更多是解脱的感觉。他现在不断问自己是否爱她。他只想逃离,逃离寒风刺骨的街道,逃离各种争吵和情感的需求,回到那间肮脏的小阁楼,一人独处。如果他眼中有泪,那也是寒风吹的。
茱莉亚那边结果更糟。有一晚她让戈登来看她,她已经听罗斯玛丽说了厄斯金先生会给他工作的事情。茱莉亚不理解,完全不理解戈登的动机,她只知道一份“好工作”就在眼前他却拒绝了。这简直糟透了。她哀求戈登把握这个机会,差点跪下来求他。戈登告诉她自己心意已决时,她失声大哭,悲痛欲绝。真是糟透了。只有旧家具的小房间里,这个可怜的鹅蛋脸女孩,银发凸显,毫无尊严地失声痛哭!她所有的希望在此终结。她亲眼见证了家族的衰败,一贫如洗,没有子嗣,逐渐陷入黑暗。戈登身上有着成功的潜力,但是他却疯狂偏执,不愿尝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他必须迫使自己残忍地坚持己见。对于罗斯玛丽和茱莉亚,他是逼迫自己去面对,因为他在乎她们。对于拉维尔斯顿,他不需逼迫自己,因为拉维尔斯顿理解他。安吉拉姑姑和沃尔特叔叔在长信中企图用愚昧的语言说服他,但戈登不在乎他们。
茱莉亚绝望地问戈登,既然他已经将最后一丝成功的希望从生活中斩断,那他打算靠什么为生?他简短地回答:“我的诗作。”他对罗斯玛丽和拉维尔斯顿说了同样的话。这个答案对于拉维尔斯顿来说轻易就能明白。罗斯玛丽对他的诗已经丧失了信心,但是她没有说出口。至于茱莉亚,戈登的诗在她眼中从来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写作不能赚钱,那我觉得它就没任何意义。”这是她经常说的话。戈登自己也不再相信他的诗,然而,他仍然挣扎着去“写作”,至少偶尔在写。每次换了住处,他就在干净的纸上抄写《伦敦乐事》已经完成的部分,后来他发现,写了还不到400行。即使抄写很枯燥,他仍然会抽时间坚持,偶尔删减一行,调整一下其他部分,没有什么进展,也不期待有任何进展。抄写完后的纸张与以前一样,依旧是一堆凌乱潦草脏兮兮的字。他经常把手写稿团成一团放在兜里,感觉这样可以给自己打气,毕竟在他看来这算是一点成就,即使别人不这么认为。这就是他两年来唯一的作品,可能花了上千个小时。他感觉它已经不再是诗。现在他已经没有诗歌的概念,诗歌对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只不过,一旦《伦敦乐事》完成,那将证明自己摆脱命运的束缚,这是在金钱世界以外创造出的成果,但是他现在要比过去更加清楚,这本诗集不会完成了。就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他怎么可能还有创作的灵感?随着时间的流逝,就连完成《伦敦乐事》的欲望都会消逝。他现在还会把手稿装在口袋里,但也只是摆摆样子,象征着他一个人的战争。成为一名“作家”的白日梦早已消失。毕竟,就连这个白日梦都是一种野心,而他现在只想摆脱所有的野心。屈居于野心之下。坠落,堕落!直到幽灵游荡的国度,看不到希望,也看不到恐惧!隐没于地下世界,隐没于地下世界!那才是他心之所向。
但是这却并不容易。有天晚上9点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取暖,脚上盖着破床单,脑袋枕着双手。火已经灭了。每件东西都铺满了厚厚的尘土。一个星期前叶兰死掉了,在花盆里笔直地凋零。他从床单里伸出一只脚,望着那只没穿鞋的脚。袜子上全是洞,洞的面积比剩下袜子的面积还要大。他就那么躺着,戈登·康斯托克在一间破烂的阁楼里,躺在一张破旧的床上,袜子都露脚趾头了,全部家当就剩1先令4便士。三十年的光阴里,他一无所有,一无所成!这是他现在对过去的忏悔?他们当然努力过,但仍然不能说服他离开这个“堕落之地”,不是吗?他早就想陷入失败的泥潭里,而这里就是泥潭,不是吗?
他也知道其实并不然。那个金钱和成功统治的世界总是诡异地萦绕在他身边,只藏身于可怜的尘埃里根本无法摆脱那个世界。罗斯玛丽跟他说厄斯金先生会提供工作时,他既生气又害怕,他感觉危险迫近。一封信或是一通电话就可以让他从这个脏乱差的避所撤退,回归到金钱世界,回归到一星期4英镑的工作,重拾上进和体面,再次被奴役。向魔鬼靠拢并不如听起来的那么容易,有时候,自我救赎就和地狱猎犬一样,不会放过你。
他躺在那里放空大脑,盯着天花板。冰冷的空气和肮脏的环境包围着自己,彻底放空自己,这让他感觉舒服一点。然而,没过多久敲门声将他唤醒。他没有动,可能是米金夫人,虽然敲门声并不像是她。
“进来,”他说。
门开了。是罗斯玛丽。
她走进来,房间里尘土飞扬甜腻的味道扑鼻而来,她定住了。虽然灯光昏暗,但她还是可以注意到屋里面脏乱的环境:桌子上凌乱的食物屑和纸张,小壁炉里已经冷却的灰烬和脏兮兮的罐子,以及凋零的叶兰。她慢慢地走向床边,摘下帽子扔到椅子上。
“你这是住的什么地方!”她说。
“所以你还是来了?”他说。
“是的。”
他转了一下身背对着她,脸埋在手臂下面。“我猜你回来是再跟我说教的?”
“不是。”
“那是来干嘛的?”
“我是来……”
她蹲在床边,拉开他的手臂,贴上前亲了他,然后惊讶地缩了回去,用指尖轻轻摩挲他太阳穴上的头发。
“啊,戈登!”
“怎么了?”
“你有白头发了!”
“我有吗?在哪儿呢?”
“这,太阳穴上面的头发。有一撮呢。一定是突然变白的。”
“‘岁月催人老,金发染银霜’[],”他冷淡地说。
“所以我们都会变老,”她说。
她低下头,让他看了看她头顶上的三根白发。然后她挪动身子上了床,躺在他的旁边,枕着他的手臂,向自己这边拉了拉戈登,埋头亲上戈登的脸,他没有制止。他不希望发生这件事,这是他最不希望的事情,但是她已经挪到戈登身下,胸贴着他的胸。她的身体似乎已经融入到他的身体,不过她的表情让戈登明白是什么驱使她来到这里。她终究还是个处女,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包容,真正的包容驱使她来到这里,戈登的不幸引着她回到他的身边。她不得不向戈登让步,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失败者,即使这是唯一的一次。
“我必须回来,”她说。
“为什么?”
“一想到你孤身一人,我就无法忍受。把你一个人丢下太残忍了。”
“你丢下我做得很对,不回来反倒更好。你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结婚。”
“我不在乎,爱一个人并不是为了结婚。我不在乎你会不会与我结婚,我爱你。”
“这可不明智,”他说。
“我不在乎。我真希望几年前就这么做。”
“我们最好还是别做。”
“做。”
“不做。”
“做!”
最后戈登还是让步了。他早就想得到她,他不停地衡量后果,最后他们还是在米金夫人脏兮兮的床上,毫无欢愉地做了那件事。不一会儿,罗斯玛丽起身整理好衣服。这个房间虽然不通气,但是冷得刺骨,他们都哆哆嗦嗦的。她给戈登好好盖上被子。他一动不动,背对着她,脸埋在手臂下面。她蹲在床边,拿起他的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他几乎没看她。然后她轻轻地关上门,踮着脚尖下了楼,空荡荡的楼梯弥漫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她感觉沮丧、失落,冰冷至极。
[] 米德尔斯堡(Middlesbrough):英国西北部的一座城镇。
[] 此句源自英国诗人乔治·皮尔(George Peele,1556-1596)的诗歌《岁月催人老,金发染银霜》(His Golden Locks Time Hath to Silver Turned)(编者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