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天啊,明天我们就要清醒过来!

戈登醒来了。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一个让他感觉眩晕的梦。在梦里,借阅处的书全都背面朝外,横铺着摆放开来。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它们的书背变成了白色,像瓷器一样白得发光。

他微微睁开双眼,挪了一下胳膊,这个动作让他浑身刺痛,痛感像小溪,流经全身每个部位,下至小腿,上至太阳穴。他意识到自己侧躺着,脸颊下面是一个硬硬的枕头,身上披着一条粗糙起毛的毯子,盖住了下巴,嘴巴里都是毯子的毛。他一动弹,身上就像被针扎了一样刺痛,而且他总感觉有一种莫名沉闷的巨痛挥之不去。

突然,他撇开毯子坐了起来。他在警察局的牢房里。就在这时,一阵可怕又恶心的感觉涌上心头。他恍恍惚惚地看到角落里的抽水马桶,爬过去疯狂地吐了起来,吐了三四次。

吐完后,他感觉极度难受,这种感觉持续了好几分钟。他几乎站不起来,脑袋不停地跳动,似乎马上要炸开了。灯光如灼热的白色液体从眼眶一直流进脑袋里。戈登坐在床上,双手捧着脑袋。脑袋的跳动逐渐消失后,他开始环顾四周。牢房大概12英尺长、6英尺宽,房顶特别高。牢房的墙面是白色瓷砖,干净洁白得吓人。他有点好奇这些人怎么打扫这么高的房顶,他猜可能是用管子吧。牢房里面的墙上有一个小铁窗,高高在上;牢房门上有个坚实牢固的栅栏,上面的墙壁上插着电灯泡。他坐的地方不算是床,只是一个搁板,上面有一条毯子和一个帆布枕头。绿色铁牢门开了个小圆洞,用隔板关着。

看了一圈后他就倒下了,又盖上了毯子。戈登对四周的环境不再好奇。至于昨晚发生了什么,他都记得,至少还记得自己与朵拉进了摆着叶兰的房间。谁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应该是发生了争执,然后他就进了监狱。戈登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估摸着也许是杀人了。他转过身,面对墙侧躺着,把头埋进毯子里,遮住了灯光。

过了好一会儿,牢门的窥视洞开了。戈登转过头,脖子的肌肉咯吱作响。透过窥视洞,他看到一只蓝眼睛,半张粉红圆润的脸颊。

“来杯茶吗?”一个声音传来。

戈登坐了起来,顿感恶心,于是用双手托着脑袋,发出呻吟声。一想到来杯热茶,戈登就来劲了,但如果茶是甜的,他还会再吐。

“好的,麻烦了,”他说。

警员打开门上的隔板,递过来一个厚实的白色杯子。茶里放糖了。警员是二十五岁左右的小伙子,结实圆润的身材,友善的面容,白色的睫毛,胸膛鼓鼓的,这让戈登联想到拉货的马。警员的没什么口音,但语调粗鲁。他站在那盯着戈登有一分钟左右。

“你昨晚可真厉害,”他终于说话了。

“我现在很糟糕。”

“昨晚你更糟。你为什么要揍那名警官?”

“我揍警官了吗?”

“还问你揍了吗?厉害!被你揍的那个警官都快气死啦!。他跟我说话时,捂着被揍的耳朵,就像这样,他说,听着,如果那个男人还没醉倒在地,我会重重地捶他的头。’这些你都得赔。喝醉了而且还不守规矩。你如果没揍警官的话,顶多也就算个醉鬼。”

“你能告诉我怎样才能摆平这件事吗?”

“出5英镑,或者关14天。审判你的法官是格鲁姆先生。你挺幸运没遇到沃克法官,他会毫不犹豫判你一个月的监禁。沃克先生能做出来,他对酒鬼都很严厉,他可是滴酒不沾。”

戈登喝了点茶。茶甜得让人作呕,不过温热给他带来了力量。他索性一口全喝了。这时外面某处传来极其凶狠的吼声,肯定是那名挨揍的警官。

“把那个男的带出来洗洗。囚车在9点半出发。”

小警员赶忙打开牢门。走出去的那刻,戈登感觉从没这么糟过,因为走廊比牢房里冷太多。他走了一两步,突然感觉头越来越晕。“我要吐了!”他喊着,快跌倒的时候,他伸手顶住墙。小警官强壮的手臂揽住了他。戈登从他的手臂往下垂,就像与铁轨相接一样,弓着腰,步履蹒跚。他突然吐了出来,吐出来的自然是茶水。石头地面上有一条排水沟。那名留着胡子的警官站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插在腰间,制服外衣没缠腰带,露出厌恶的表情。

“肮脏的小狗崽子,”他嘟囔着,把头扭过去了。

“咱赶紧走吧,老伙计,”小警员说。“你缓一会儿就好了。”

他拖着戈登,把戈登领到走廊尽头的大石水槽旁,帮戈登脱了上衣。他人真是太好了,简直让人难以相信。他整理着戈登的衣服,就跟护士帮小孩整理似的。戈登的力量恢复的差不多了,用冰冷的水洗了洗脸,漱了漱口。小警员递给他一块破毛巾,戈登擦干自己后,小警员把他关回牢房。

“你现在安静坐着,等着囚车来。记住我的话:上庭的时候,你得认罪,而且要说自己不会再犯。那样格鲁姆先生就不会为难你。”

“我的领带在哪?”戈登问。

“昨晚我们拿走了,上庭前会还给你。以前有个犯人用领带上吊了。”

戈登坐在床上。他专注地数了一会儿墙上的瓷砖,然后把枕头放在膝盖上,拄着胳膊,双手托着脑袋。浑身的刺痛没有消失,他感觉虚弱、冰冷、筋疲力尽,而且无聊。他希望可以躲过上庭这种无趣的事情。一想到自己坐着囚车一路颠簸地穿过伦敦,走在冰冷的牢房和过道之间,不得不回答的问题,被法官说教,他就感觉无聊至极。他就想一个人待着。然而不一会儿从走廊的远处传来了几个声音,随之而来的还有逐渐逼近的脚步声。牢门的隔板打开了。

“有几个人探望你,”警员说。

戈登觉得有人来探监这事儿也很讨厌。他极不情愿的抬起头,看到弗拉克斯曼和拉维尔斯顿正看向自己。这俩人一块儿过来可真是奇怪,不过戈登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们只让戈登感觉烦闷,他希望他们离开。

“你好啊,伙计!”弗拉克斯曼打了招呼。

“你怎么来了?”戈登的语气并不友好。

拉维尔斯顿的神情痛苦,从一大早上他就忙着寻找戈登。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警察局的牢房里面。牢房白得瘆人,角落里竟然还有一个马桶,看到这些他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过,弗拉克斯曼对此倒是习以为常。

他老练地看着戈登,递过去一个眼神。

“我看过更糟的,”他乐观地说。“给他一碗醒酒汤,他就会振作起来。伙计,你知道你的眼睛现在看起来像什么吗?”他对戈登说,“它们看起来好像被炖过一样。”

“昨晚我喝多了,”戈登说者,用双手托着脑袋。

“我想也是这样,老伙计。”

“听着,戈登,”拉维尔斯顿说,“我们来这是想把你保释出去,可是好像来得太晚了。他们几分钟后就要带你去法庭。真是该死!可惜昨晚他们把你带到这的时候,你没用假名字糊弄过去。”

“我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了?”

“你把什么全都说了。我真后悔没看住你。不知怎得你从那个房子溜出去了,跑到了大街上。”

“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乱逛,还喝了一瓶酒,”弗拉克斯曼佩服地说,“但你真不应该打那个警官,老伙计!那可太愚蠢了。我不怕告诉你,威斯比奇夫人盯上你了。你朋友今早过来的时候,跟她说了你一晚上都在外面花天酒地,她的表情好像你杀了人一样。”

“听着,戈登,”拉维尔斯顿说。

他的表情露出熟悉的不自在,应该和往常一样跟钱有关。戈登抬头看他,拉维尔斯顿望向远处。

“听着。”

“什么事?”

“关于你的罚款,你最好让我处理。由我来交。”

“不,不用。”

“我亲爱的老朋友!如果我不出这笔钱,他们就会把你送进监狱。”

“噢,管他呢!我不在乎。”

他不在乎。即使现在他们要把他关一年,他都不在乎。他自然不能给自己交罚金。他都不需要翻兜查看就已经知道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他可能都给了朵拉,更可能朵拉偷摸都拿走了。他又倒在床上,翻身侧躺,背对着其他人。他心中郁闷极了,懒得说话,唯一的想法就是让他们离开。他们试着与戈登说话,但是没有回应,不一会儿他们就走了。弗拉克斯曼乐观的声音在走廊里回响。他在向拉维尔斯顿说怎么做醒酒汤。

那天余下的时间过得极其糟糕。被囚车带到法庭的那一路很糟糕,囚车就像一个微型公共厕所,四周都是隔墙,一进去就被锁在里面,几乎没有坐的空间。更糟的是在治安官法庭旁边牢房里的漫长等待。这个牢房简直就是警局那个牢房的复制品,甚至连墙上的瓷砖数量都一样。不同的是,这个牢房肮脏得令人作呕。房间冰冷刺骨,空气里尽是恶臭,让人无法呼吸。一直有囚犯去了又来。他们被关进牢房,过一两个小时就被带出去上庭,然后他们还可能会被带回来,等着治安官的裁决或是等着新证人过来。这个牢房一直都有五六个男人,除了一张木床,没什么地方可以坐。最糟糕的是在这小得可怜的牢房里,那个马桶几乎被所有人都用过。他们控制不住自己,又没有其他地方去。马桶抽水那个破东西竟然还不好使。

直到下午,戈登还是虚弱无力,感觉恶心。他没办法刮胡须,它们已经长得像个灌木丛,让他厌烦。起初,他只是坐在木板床的角落处,紧挨着牢门,那里是他找到离马桶最远的位置。戈登完全不看其他犯人,只感觉这些人让人生厌。戈登脑袋不疼之后,倒是有了点兴趣观察他们。这里面有一个消瘦的职业盗贼,灰白的头发,忧心忡忡的样子,不停地担心一旦他进了监狱,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该怎么办。他因“闲荡观望试图作案”的罪名被捕,如果他之前有过定罪前科,那么这个模糊的罪名通常还会让他定罪。他不停地来回踱步,紧张地弹着右手指,大声抱怨不公平。还有一个像雪貂一样散发臭气的聋哑人。还有一个穿着毛领大衣小个头的中年犹太人,他是一家大型犹太肉铺公司的采购员。他竟然带着27英镑的挪用款去了阿伯丁[],所有的钱都花在招妓上。他也愤愤不平,说他的案件本应该在拉比[]法庭审判,不应该把他交给警察。还有一个盗用了“圣诞俱乐部”[]的酒吧老板。他三十五岁左右,身材魁梧,性格爽朗,事业有成的样子,一张红润的大脸,披着一件光亮的蓝色外衣。这个男人要是不做酒吧老板,也会成为赌徒。他的亲属还差12英镑就把盗用的钱补上了,不过酒吧的其他合伙人决定起诉他。这个男人的眼神困扰着戈登,他目空一切,凝视的眼神却一直茫然无趣。每次谈话的间隙,他都会陷入遐想。看到他,你会觉得可怕。虽然现在穿着一身漂亮的衣服,但这位酒吧老板的辉煌也就维持了一两个月,现在一切都毁了,可能永远都毁了。他与伦敦所有的酒吧老板一样,被酿酒商摆弄。他的资产会被卖光,他的家具将被扣押,出狱后,他将永远不能再开酒吧,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早上特别难挨,过得很慢。你可以在这里吸烟,但禁止带火柴,不过外面值班的警员会透过牢门栅栏给你点火。这里面除了酒吧老板,谁都没带烟。老板口袋里全是香烟,免费分给了他们。犯人去了又来。一个穿得破烂不堪脏兮兮的男人声称自己是叫卖小贩,因为妨碍了别人被捕。他在牢房里呆了半个小时,夸夸其谈,不过其他人都不信他的话,他被带走的时候,他们一致认为这个人是来“套话的”。据说,警察经常往牢房里放个套话的人进来,伪装成犯人,搜集信息。这个牢房有过兴奋的时光,因为警员小声告诉他们隔壁牢房里关了一个杀人犯,准确的说是准杀人犯。那是一个18岁的年轻人,用刀捅了他“妓女”的腹部,那个妓女估计是救不活了。有一次,牢门打开后进来一位苍白疲惫的牧师。他看了一眼那个盗贼,疲惫不堪地说,“琼斯,你又进来了?”然后就离开了。12点左右是午餐时间。所谓的午餐不过是一小杯茶,夹着黄油的两片面包。你也可以让别人送吃的进来,不过你得花钱。给酒吧老板送来的晚餐不错,都是盖好的盘子,不过他没有胃口,把大部分食物分了。拉维尔斯顿还在法庭外面晃悠,等待戈登的案件审理,不过他不认识里面的人,没办法把吃的送进去给戈登。不一会儿,盗贼和酒吧老板被带走了,宣判完毕后回到牢房,等着囚车带他们去监狱。他们俩都被判了9个月。酒吧老板询问盗贼,监狱里会什么样。他们说监狱里连女人都没有,谈话内容淫秽不堪。

戈登的案子审理在2点半开始,很快就结束了,显得之前的漫长等待是多么荒诞不经。他后来完全不记得庭上发生的事情,只记住了治安官椅子上方悬挂的徽章。治安官每半分钟处理一件醉酒案件,语气类似“约翰·史密斯因醉酒罚款6先令。下一个!”这些犯人排着队通过被告席,就像在售票处取票的人群。不过,戈登的案件花了两分钟,因为三十秒解决不了,戈登目无法纪的行为需要那名警官上庭作证。警官说戈登打了他耳光,还叫他杂种。庭上氛围有些敏感,因为戈登在警局时称自己是诗人。别人认为他一定是醉得意志不清才那么胡说。治安官狐疑地看着戈登。

“我听说你称自己是诗人。你真的是诗人吗?”

“我写诗,”戈登闷闷不乐地说。

“嗯!好吧,看起来诗歌并没引导你成为一个好人,是不是啊?你需要缴纳5英镑的罚款,要么在监狱里蹲14天。下一个!”

案子就这么结了。然而,一名坐在法庭后面感觉无聊的记者却突然对戈登提起了兴趣。

法庭的另一侧有一个房间,里面坐着一个警官,在大账本上记录酒鬼们的罚款金额,然后收下罚款。不能交罚款的人都被带回牢房。戈登希望自己也能回到牢房,他心甘情愿进监狱。然而,戈登从法庭出来后,发现拉维尔斯顿已经替他交了罚款,正在庭外等他。戈登没有抵抗。他让拉维尔斯顿把他带到出租车上,把他带回摄政公园的公寓。他们回来后,戈登马上洗了个热水澡。过去十二个小时,他一直呆在肮脏的牢房中,身上的味道令人作呕,他需要洗一洗。拉维尔斯顿把自己的剃须刀借给他,还借给了他干净的T恤、睡衣、袜子和内衣内裤,而且还专门去外面为他买了牙刷。他对戈登真是异常体贴。拉维尔斯顿的内疚感挥之不去,他认为昨晚发生的事情主要是他的错,看到戈登已经醉了,他应该坚定地把戈登带回家。戈登没太在意拉维尔斯顿为他做的事情,就连拉维尔斯顿为他交罚款的事情都没困扰到他。那个下午的其他时间,戈登慵懒地坐在壁炉前的一个扶手椅上,读了一篇侦探故事。他不愿去想未来的事情。很快他就困了,晚上8点他就去客房睡觉了,一觉睡了九个小时。他睡得很沉。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开始认真看待起自己的处境。他在宽敞舒适的床上醒来,比他之前睡过的床更温暖更柔软,随后伸手打算拿火柴。这时他才意识到像这样的地方哪还需要用火柴点灯,床头边挂着一个粗线,那就是灯的开关。房间里尽是柔和的灯光。床头柜上摆着一瓶按压式苏打水。戈登这才发现虽然已经过了三十六个小时但嘴巴里还有一股恶臭。他喝了一口,环顾了四周一圈。

穿着别人的睡衣,躺在别人的床上,这感觉很诡异。他觉得这里与他没关系,这种地方不属于他。戈登已经身无分文、身败名裂,却躺在奢华的环境中,罪恶感油然而生。毫无疑问,他的一切都毁了,他好像十分确定工作已经没了。只有老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愚蠢乏味的浪荡经历从记忆深处逐渐清晰地浮现,戈登心生厌恶。他全都想起来了,从他脱掉朵拉桃色袜带之前的第一口松子酒开始,所有的事都历历在目。一想到朵拉,他就挪了挪身子。为什么有人会做这些事情?又是钱,一直都因为钱!富人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甚至连他们的恶习都显得优雅得体。但是如果没钱,你甚至都不知道有钱时应该怎么花。你只会疯狂地挥霍,就像深夜首次上岸的水手疯狂奔向妓院一样。

他在牢房里待了十二个小时。他想起法庭牢房的冰冷刺骨和臭气熏天,那似乎就是对未来的预示。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进过牢房。幸运的话,可以瞒住安吉拉姑妈和沃尔特叔叔,但是茱莉亚和罗斯玛丽现在可能已经知道了。这对罗斯玛丽倒是没多大影响,但是茱莉亚会感到羞耻和痛苦。他想起了茱莉亚,她弯腰打开茶叶罐时那细长消瘦的背影,她那愚笨善良的挫败面容。她从没有为自己活过。从儿时起,她就为戈登这个“男孩”牺牲了自己的一切。这些年,戈登从她那里借的钱可能都有一百英镑了,而他竟然连5英镑都不能分给茱莉亚。为她留下的那5英镑竟然花在了一个妓女的身上!

他关掉灯躺下了,此时他特别清醒,他认清了自己。他在心里细数自己的家当和财产,30岁的戈登·康斯托克,康斯托克家族的最后一人,身无分文的无业浪子,穿着借来的睡衣,借住在别人的床上。除了贫穷与他人的施舍,他一无所有;除了肮脏的愚蠢行径,他一无所有。唯有这不起眼的身躯,以及两个装满破旧衣服的硬纸箱。

早上7点的时候,拉维尔斯顿听到敲门声醒过来。他转过身,睡眼惺忪地说,“嗨?”戈登走了进来,即使穿着借来的丝质睡衣,他依旧看着凌乱不堪。拉维尔斯顿起身打了个哈欠。作为无产主义者,理论上他应该在7点准时起床,但实际上,他总是被女佣比弗夫人吵醒。比弗夫人一般8点到。

“听我说,拉维尔斯顿,该死的。我一直在想,我会为这些事情付出代价。”

“你说什么呢?”

“我应该失业了。我蹲过牢房,麦基齐是不会再用我了,而且我昨天应该去上班。可能书店全天都没开。”

拉维尔斯顿打了哈欠,随后说:“我觉得那件事没关系。那个胖胖的伙计叫什么名字来着?弗拉克斯曼。他打电话跟麦基齐说你得了流感,生病了。他说的跟真的似的。他说你都烧到103华氏度(约39.4摄氏度)了。当然这事你的房东已经知道了,但我想她不会告诉麦基齐。”

“但要是我的事情上了报纸呢!”

“噢,天啊!这不大可能吧。女佣8点来的时候会带报纸来,不过他们会报道醉酒案件吗?一定不会吧?”

比弗夫人带来了《每日电讯报》和《先驱报》。拉维尔斯顿让她出去买《每日邮报》和《每日快报》。他们快速浏览了警察法庭的新闻。谢天谢地!戈登的事情还没有“登上报纸”。实际上,也没理由把这件事报道出来,戈登又不是摩托赛车手,也不是职业足球运动员。戈登感觉好点了,吃了点早饭。早饭后拉维尔斯顿出门了。两人商量好了,让拉维尔斯顿去书店先看看麦基齐先生,把戈登生病的细节再跟他说一下,看看事态如何。拉维尔斯顿好像觉得自己花几天帮助戈登摆脱困境很正常。整个早晨,戈登都在公寓里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不停地抽着烟。一个人的时候,他又感觉到绝望。他确信麦基齐先生已经知道他被捕的事情。这种事情是遮掩不住的,他已经丢掉工作了。这就是他的想法。

他懒洋洋地走到窗边,向外望去。天气相当不好,天空灰白,好像蓝天永远不会再现。光秃秃的树枝飘落到排水沟,似低声哭泣。送煤工的呼声悲哀地在临街回响。还有两周就是圣诞节了,在这个时候不用工作,真是惬意的事。戈登没有被“丢工作”的想法吓到,只是觉得很无趣。戈登好像永远摆脱不了酩酊大醉后那种昏昏欲睡、眼皮沉重的奇怪感受。戈登觉得再找份工作的想法要比贫穷的窘境更令人厌烦。而且他不会再找到工作了。当下这种环境,没什么工作可做。他将会一直跌落到失业的边缘世界,跌落到济贫院肮脏的深沟里,饥肠辘辘,一无所有。

大概1点的时候,拉维尔斯顿回来了。他脱下手套,扔到椅子上,看起来疲惫又沮丧。戈登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当然听说了,对吧?”戈登说。

“恐怕所有的事情都听说了。”

“怎么知道的?我想应该是威斯比奇那个老女人跑去泄密给他了吧?”

“不是。还是报纸刊登出来了。他看了本地报纸,从那上面得知的。”

“噢,该死!我忘了那件事。”

拉维尔斯顿从外衣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的《汉普斯特德与卡姆登信使报》报纸。这是书店订阅的本地报纸,因为麦基齐先生在上面登了广告,戈登竟然忘了这件事。他打开一看,天啊!触目惊心!中间那页的报道全是戈登的事情。

书店老板助手被罚

治安官严厉指责

“打斗行为羞耻”

这篇文章几乎占了两个栏目,戈登从没这么出名过,以后也不会如此出名了。他们一定是没什么新闻可以报道了。不过,这些本地报纸有着奇怪的爱国主义理念。他们热衷于报道本地新闻,执着又狂热,比如他们报道哈罗大道发生了自行车事故的版面要比欧洲危机的大得多,而且他们特别自豪写出类似“汉普斯特德男子被控谋杀”或“坎伯韦尔地窖发现被肢解的婴儿”这样的标题。

拉维尔斯顿讲述了与麦基齐见面的场景。麦基齐先生似乎很纠结,一方面他气恼戈登,但是他又不想得罪像拉维尔斯顿这样的重要客人。不过,发生这样的事情,戈登当然很难回去工作了。这些丑闻会给生意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麦基齐对弗拉克斯曼电话中的谎言义愤填膺。不过,他最生气的还是自己的助手酒后闹事的行为。拉维尔斯顿说,他好像对酒醉特别生气,感觉他宁愿戈登偷拿了收银抽屉里的钱,毕竟他本身滴酒不沾。戈登有时候就好奇麦基齐会不会以传统的苏格兰风格,背地里偷喝酒。他的鼻子颜色太红了,就像酒糟鼻,但也可能是经常打喷嚏造成的。不管怎么说,事已至此。戈登现在是处境尴尬,迷失深海。

“我想威斯比奇会扣下我的衣服和东西,”戈登说,“我不打算回去取了,而且我还欠她一个星期的房租。”

“噢,这个别担心,你的房租和东西都包在我身上。”

“我亲爱的朋友,我不能让你帮我付房租!”

“噢,瞎说什么!”拉维尔斯顿的脸微微变得粉红。他痛苦地看向远方,然后突然一口气把必须说的话全都讲了出来:“听着,戈登,我们必须把这件事解决了。在这件事没解决之前,你就待在这,费用和所有东西都包在我身上。你不许把自己当成累赘看,因为你不是,而且这种状态只会持续到你找到新工作。”

戈登双手插着兜,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走开。他自然早已预料到所有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应该拒绝,他也想拒绝,但是他没有勇气那么做。

“我不打算像那样白吃白住,”他闷闷不乐地说。

“天啊,别这么说!再说了你不待在这里还能去哪?”

“我不知道,可能去贫民窟吧。我属于那里,越早去那越好。”

“胡说!你就呆在这,等你找到新工作再说。”

“但这世上哪还有工作,可能我得用一年才能找到一份工作。我不想工作。”

“你绝不可以说那种话。你会找到合适的工作,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且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再说“白吃白住”这样的话,这就是朋友间的约定。如果你要是自己过意不去,就等你有钱的时候再还给我。”

“对,但那是什么时候!”

虽然戈登最后是被说服的,但他早就知道自己会听从拉维尔斯顿的安排。他继续呆在公寓里,同意让拉维尔斯顿去威罗贝德大道把房租交了,拿回他那两个硬纸箱,他甚至还允许拉维尔斯顿借给自己2英镑做日常开销用,但这一切都让戈登感觉不自在。他现在住在拉维尔斯顿家里,白吃白喝。他们之间怎么会有如此真实的友谊?更何况,他内心深处不希望别人帮他,他只想一个人待着。他想去贫民窟,最好尽快去,把这一切抛到脑后,但他还是待在这里,单纯因为他没有勇气。

至于找个新工作这件事情,戈登从一开始就很绝望,就连富有的拉维尔斯顿也不能不劳而获。戈登预感在图书行业是讨不来工作的。接下来的三天,戈登托着疲惫的身体,出门拜访了一个又一个书商,游说了一家又一家书店。戈登走进书店,找到经理,三分钟后,趾高气扬地走出来,如此反复。他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没有空缺。有几家书商倒是在为圣诞节旺季招募新员工,但戈登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他既不机灵又不逢迎,身穿破旧的衣服却用绅士的口吻讲话,而且有些话题最后总会引出戈登因醉酒被辞退的事情。只过了三天,戈登就放弃了,他知道没什么用。他假装在找工作也只是为了让拉维尔斯顿开心。

晚上戈登没精打彩地回到公寓,双脚酸痛,接连不断遭拒已经让他的忍耐达到了极限。这几天他一直是步行,尽量省下拉维尔斯顿借给他的那2英镑。戈登回来的时候,拉维尔斯顿也刚从办公室出来,来到楼上,坐在壁炉前面的椅子上烤火,膝盖上放着几份长页校稿。戈登进来后,拉维尔斯顿抬头看向他。

“有好消息吗?”他一如既往地问。

戈登没回答。要是一开口,他肯定会冒出很多下流不堪的言语。他看都没看拉维尔斯顿,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踢掉鞋,猛地倒在床上。他讨厌现在的自己。为什么他要回来?既然他都不想再找工作了,他还有什么脸面回来继续在拉维尔斯顿这里蹭吃蹭喝。他应该在街上游荡,睡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以乞讨为生。然而,他仍然没勇气面对流浪街头的生活。遮风挡雨,不受冷风侵袭的环境勾引着他回到这里。戈登头枕双手,淡漠地躺在床上,陷入厌恶自己的情绪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他听见门铃响起,拉维尔斯顿起身去开门,可能是赫敏·斯莱特那个臭女人。拉维尔斯顿两天前把戈登介绍给赫敏,但是赫敏很瞧不起戈登。过了一会儿,有人敲戈登房间的门。

“是谁?”戈登问。

“有人来看你,”拉维尔斯顿说。

“来看我?”

“是的。你到隔壁房间来。”

戈登咒骂着,从床上慢腾腾下来。一进房间,他发现来者是罗斯玛丽。当然,戈登一直期待再见到她,但是看到她后戈登却提不起兴趣。他知道她来的原因,同情他、可怜他、责备他,也就这些呗。他的心情沮丧,态度不耐烦,一点也不想试着跟她说话,他只想一个人待着。拉维尔斯顿倒是很高兴见到她。他们三人上次见面时,拉维尔斯顿就很喜欢罗斯玛丽,他觉得她可以让戈登开心起来。他找了个拙劣的借口下楼去办公室,留下他们二人独处。

现在就剩他们两人,但是戈登却没有上前拥抱罗斯玛丽。他站在壁炉前,驼着背,双手插在衣兜里,趿拉着拉维尔斯顿的拖鞋,对戈登来说这拖鞋太大了。她有些犹豫地走向戈登,没有摘掉帽子,也没脱掉小羊皮外套。看到戈登的样子,罗斯玛丽很伤心。不到一个星期,他看起来就如此陌生淡漠。戈登已经有了那种失业汉懒散下流的神态。他的脸似乎消瘦了,还有了黑眼圈,胡子明显也没刮。

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戈登的手臂上,像一个女人第一次拥抱时的姿态。

“戈登……”

“怎么?”

他有些沉闷地说。下一秒,罗斯玛丽投到戈登的怀中。这是罗斯玛丽先做出的举动,不是戈登。她的头靠在戈登的胸膛,出神地看着。她强忍住快要滴落的泪水,这让戈登厌烦至极。他好像总是把她弄哭!他并不喜欢别人为他流泪,他只想一个人待着,一个人感受沉闷和绝望。他抱着罗斯玛丽,一只手僵硬地轻抚她的肩膀,但却只觉厌倦。她的出现让事情变得更困难。摆在他面前的是冰冷肮脏的生活和难挨的饥饿,流浪街头,混迹在济贫院,还有牢狱之灾。他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这些问题。他可以做到,但前提是罗斯玛丽得让他一个人静静,别拿那些无关紧要的感情来烦他。

他轻轻地推了下她。罗斯玛丽马上整理好自己,一如往常。

“戈登,我亲爱的!噢,我真是抱歉,太抱歉了!”

“为什么抱歉?”

“你丢掉了工作,什么都没了。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幸福。”

“我是不幸福,但是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同情我。”

他放下手臂,不再拥抱罗斯玛丽。她摘掉帽子,扔到椅子上。她来这一定有事想说。为了体谅戈登,这些年来她忍住一直没有说出口,但是现在一定要说出来,而且她要全盘托出,拐弯抹角不是她的风格。

“戈登,你能为我做件事吗?”

“什么事?”

“你可以回新阿尔比恩公司工作吗?”

原来如此!他当然已经预感到。她也跟其他人一样,开始对他喋喋不休。她肯定会表现得跟其他女人一样,虽然关心他但会反复絮叨,说他会“有所成”,但他又能对她有什么期待呢?毕竟任何一个女人都会这么说。神奇的是她之前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回到新阿尔比恩公司!他倒是可以反驳,说摆脱肮脏的金钱世界是他的信仰,但此刻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离开那家公司的原因。他只知道自己绝不会回去,即使天塌了也不会回头,所以也预感到接下来会发生令他厌烦的争论不休。

他耸了耸肩,看向别处。“新阿尔比恩公司不会再用我,”他简短地回答。

“不,他们会雇你。你还记得厄斯金先生当时对你说的话吧,还没过多久呢,也就两年吧,而且办公室里的人都说他们一直在寻找出色的文案撰稿人。我相信只要你去问问,他们一定会给你一份工作,而且他们至少一星期会支付你4英镑的工资。”

“一星期4英镑!棒极了!那样我就能继续养那盆叶兰了,是吧?”

“别这样,戈登,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没说笑。我很认真。”

“你的意思是即使他们给你工作,你也不打算回去吗?”

“永远不回。即使他们一星期给我50英镑,我也不会回去。”

“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我告诉过你为什么,”他疲倦地说。

她无力地看着戈登,终究是徒劳。金钱阻挡了一切,她一直都无法理解这种没有意义的执念,不过因为对方是戈登,所以她只能接受。现在她感觉无能为力,一个女人对这种抽象执念的怨恨已经超出了两人之间曾达成的共识。就因为钱这个东西,他竟然让自己沦落到流浪乞讨的地步,这太疯狂了!罗斯玛丽带着怒意说:

“戈登,我搞不明白你。真不明白。你现在失业了,你可能有段日子得挨饿,这些你明明都清楚,可是有一份好工作摆在你面前,只需问一嘴工作就能到手,你却不要。”

“是的,你说的很对。我不要。”

“但是你必须得有一份工作,不是吗?”

“一份工作,但不是我想要的工作。我已经解释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我敢说这样的工作早晚我都能得到,我之前就有过同样的工作。”

“可我不信你连试都不试就能找到工作,你能吗?”

“是的,我能。今天一整天我和好几个书商见了面。”

“今早你连胡子都没刮!”她用女性的敏捷迅速切换了话题。

他摸了摸下巴,“我的确没刮胡子。”

“就这样你还希望别人给你工作!噢,戈登!”

“噢,好吧,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每天刮胡子太麻烦了。”

“你在自甘堕落,”她尖锐地说,“你看起来一点也不愿付出努力。你想堕落下去,只想堕落!”

“我不知道,或许是这样吧。我宁愿早点堕落下去,也不愿努力向上。”

他们继续争论着,这是罗斯玛丽第一次像这样跟戈登说话。泪水再次浸满了她的双眼,她再一次忍了回去,来的时候她就发誓不能哭。她的眼泪没有让戈登心疼,反倒令他感到无比厌烦。这感觉就像戈登不可以去在意,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在意的,因为不可能不在意。只要他让自己一个人待会,就自己一人,就自己一人!摆脱纠缠不休的失败感,正如她所说的,自甘堕落,一直跌落到远离喧嚣的世界,那里没有金钱、没有付出、没有道德约束。他最后还是离开罗斯玛丽回到了客房。这绝对是一次争吵,是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彻底的争吵。他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现在他也不在乎了。戈登锁上门,躺在床上,抽着雪茄。他必须得离开这个地方,而且要快!明天一早他就离开。

不再依靠拉维尔斯顿的施舍!不再屈服于体面的欲念!跌落,跌落,直至失败的泥潭里,堕落到流浪街头,混迹济贫院,被捕入狱的境地,只有在那里他才能平静下来。

拉维尔斯顿上楼后发现只有罗斯玛丽一人,她正打算离开。她说了再见,然后突然转向他,一只手放在他的手臂上。她觉得现在与拉维尔斯顿已经很熟悉了,值得信任。

“拉维尔斯顿先生,求你了,可不可以试着说服戈登找份工作?”

“我会尽我所能,当然这并不容易。不过,我希望我们很快能给他找份普通的工作。”

“他现在这个样子真是令人懊恼!这样下去,他就毁了。其实只要他想工作,一直以来都有份他可以轻松就得到的工作,那工作非常棒,并不是他不能做,只是他单纯地不愿做。”

她向拉维尔斯顿说了新阿尔比恩公司的情况。拉维尔斯顿摸了摸鼻子。

“是啊。实际上我已经听说了。他离开那家公司的时候,我们就谈论过。”

“你不觉得他不应该离开那里吗?”她马上就明白拉维尔斯顿其实认为戈登做得对。

“嗯,我想你可能认为那样做不太明智,但他的话总是让人信服。我们应该远离腐败的资本主义,这是他的想法,虽然不切实际,但明智合理。”

“噢,我敢说理论上这无可厚非!但是他现在失业了,如果他向公司问问就可以得到这份工作的话,你不觉得他不应该拒绝吗?“

“按照常识,的确没理由拒绝,但原则上,嗯,他应该拒绝。”

“噢,原则上!像我们这样的人,原则不能当钱使。戈登好像就是不明白这点。”

第二天早上,戈登并没有离开这个公寓。他已经下定决心去做,而且也想做,但是当早上冰冷的灯光亮起,他却无力动身。他告诉自己再待一天,然后又是“再多待一天”,就这样自从罗斯玛丽来访后五天过去了,他还是躲在这里,靠着拉维尔斯顿养活,一点工作的迹象都没有。他仍然会假装去找工作,但这也就是为了自己的脸面。他会在公共图书馆闲荡几个小时,然后回到家躺在客房的床上,脱了鞋,不解全身衣带,一直抽着雪茄。一直以来,他无法摆脱拒绝工作的惰性和流浪街头的恐惧。这五天过得简直糟糕透顶。这世上,没有比现状更令人懊恼的事情,住着别人的房子,吃着别人的面包,却什么都不做,从不回报。或许最糟糕的事情就是你的施主一直不承认他是你的施主。没有什么可以让拉维尔斯顿失态,他很珍惜戈登对他的依赖,但并不承认戈登是在蹭吃蹭喝。他为戈登缴纳了罚款,为他付了拖欠的房租,收留他已经一个星期,除此之外他还“借给”戈登2英镑,但这些在他看来不算什么,只是朋友之间的纽带,如果需要,戈登也会为他做这些。戈登一次次地想逃离这里,但终究不够努力,都没成功。

“听着,拉维尔斯顿,我不能再住在这里了,你已经收留我够久了。我打算明天一早就离开。”

“但是我亲爱的老朋友!一定要理智!你已经没有……”不可以!

戈登囊中羞涩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即使这样拉维尔斯顿也没能说出口,“你已经没有一分钱了。”这种话坚决不能说。

他妥协道:“那你打算去哪里住?”

“谁知道呢,我不在乎。外面有便宜的家庭旅馆,我身上还有几先令。”

“别犯浑了,找到工作前你最好就住在这。”

“但是我得告诉你,那可能会花好几个月。我不能像这样靠着你。”

“简直是蠢话,我亲爱的朋友!我喜欢你住在这。”

不过在内心深处,他当然并不喜欢让戈登住在这。他怎么会喜欢呢?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之间总是剑拔弩张。当一个人靠他人过活时,总会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怎么掩饰,施舍的可怕后果就是不会消失。给予者与接受者之间会产生莫名的不快,可以说是暗中厌恶。戈登知道他与拉维尔斯顿之间的友情不会再如往日。无论以后会怎样,两人之间这些不美好的回忆永远不会消失。这种依靠别人,妨碍别人,不被需要的感觉日夜相随。他几乎不怎么吃饭,也不抽拉维尔斯顿的香烟,而是用自己仅存的几个先令买烟来抽。甚至在卧室的时候,他都不点燃气灯。他尽可能让自己变成隐形人。这个公寓和办公室每天都会有人进进出出。所有人看到戈登后都能明白他现在的地位和处境,他们都觉得他是拉维尔斯顿捡来的另一个宠物。他甚至能从崇拜这位反基督教人士的人群里,发现有那么一两个人娴熟地向他投来了嫉妒的目光。那个星期,赫敏·斯莱特来了三次。第一次遇见她之后,只要她再出现,戈登就会马上逃离公寓。有一次,她晚上来了,戈登不得不在外面待到下半夜。比弗夫人,就是拉维尔斯顿的那个女仆,也经常看到戈登。她知道戈登这样的人,他和其他一无所事的“写作绅士”一样,都来依附可怜的拉维尔斯顿先生,在这里白吃白住。所以,她会毫不掩饰地给戈登找麻烦。她最擅长的手段就是无论戈登在哪个房间待着,她都会拿着扫把和木桶给他难堪,“康斯托克先生,我现在得打扫这个房间,请你出去。”

不过到最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戈登没有付出任何努力就找到了一份工作。一天早上,拉维尔斯顿收到来自麦基齐先生的一封信。麦基齐先生还是心软了,倒不是要让戈登回去工作,而是帮他找了另一份工作。他说,兰贝斯区[]的书商奇斯曼先生正在招一个助手。在麦基齐看来,只要戈登申请这份工作就能被聘用,不过这份工作明显有点缺陷。戈登之前隐约听说过奇斯曼先生,毕竟在图书贸易圈相互都很了解。在他心里,麦基齐提供的这个消息挺讨厌的,他真心不想要这份工作。他不想再工作,只想一直堕落,毋须努力地跌落倒谷底。不过,戈登不想让拉维尔斯顿失望,毕竟拉维尔斯顿已经为他做了太多。所以,当天早上戈登就去兰贝斯区应聘这份工作。

书店位于滑铁卢路的荒凉路段,狭小破旧。书店牌匾上的镀金已经褪色,名字是“埃尔德里奇书店”,不是“奇斯曼书店”。不过,橱窗里摆着一些价值珍贵的牛皮书,还有几张16世纪的地图,戈登觉得这些东西一定值点钱。奇斯曼先生明显精于“珍本”书籍。戈登鼓起勇气走进书店。

门铃响起时,一个长相恶毒的矮小生物从书店后面的办公室走出来,这个人的鼻子坚挺,眉毛浓厚。他抬头看着戈登,恶意满满。他说话很快,语气不太友好,好像咀嚼着要从嘴里逃出来的每一个字。“找我有事吗!”可能这是他要表达的意思。戈登说明了自己来访的目的。奇斯曼先生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仍用快速生硬的语气说:

“噢,嗯?康斯托克,嗯?这边走,来我办公室。我在等你。”

戈登跟在他后面。奇斯曼可以说是一个相当邪恶的小男人,个头矮得可以算是一个侏儒了,头发墨黑,身体还有点畸形。侏儒的身体一旦畸形,上半身就会很长,几乎没有腿。不过奇斯曼先生却正好相反。他的腿长正常,而上半身却很短,屁股就像正好长在肩胛骨下面。这样的身体走起路来,就像行走的剪刀。他有着侏儒应有的强壮肩膀,丑陋的大手,嗅鼻子的动作特别明显。他的衣服破旧肮脏不堪,已经脏得油亮坚硬。他们刚要进办公室,门铃就再次响起。一位客人走了进来,从价值6便士的那个盒子里拿出一本书,递上了一枚2先令6便士的硬币。奇斯曼先生并不是从钱柜里拿出的零钱,很明显他没有钱柜。他从马甲下面的暗袋里掏出来一个油腻腻的软皮钱包,从这个钱包里掏出了零钱。钱包被他那双大手包着几乎看不见,看起来特别诡异隐秘,好像要把它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到。

“我喜欢把我的钱都放在钱包里,”走进办公室时他抬头看了一眼,解释说。

奇斯曼先生精简快速的言辞明显反映出他惜字如金,一个字也不想浪费。他们在办公室里交谈了一番,奇斯曼先生用威胁的口吻逼着戈登坦白自己是因为醉酒被开除的。实际上他已经知道这件事,他已经从麦基齐先生那里得知戈登的事情,他们两人几天前在一次拍卖会上遇见。听到这个故事时他很警觉,因为他在寻找一名助手,而找一个因醉酒被辞退的助手明显可以少开点工资。戈登看出来醉酒的事情会被对方当作武器来勒索自己。不过,奇斯曼先生看起来也不是特别冷漠。有这样一种人,如果能骗到你,他就会做,如果你恰好给了他机会,他就会欺凌你,但是他也会用略带轻蔑但无伤大雅的幽默感表示对你的尊重。他就是这种人。他向戈登透露自己的心事,谈起现在的行业环境,吹嘘自己精明的头脑,暗自窃喜。他窃笑的样子怪异,嘴角上扬,似乎能淹没他的大鼻子。

他告诉戈登,最近他想弄个赚钱的副业。他打算开一家2便士藏书馆,不过要与这家书店完全分开经营,因为那些来这家书店寻找“珍本”的图书爱好者一旦见到低级的东西就会望而却步。他已经选了一个营业场所,离书店有段距离,午餐的时候他带戈登去看了看。他们沿着这条荒凉的街道走了一段路,街道的一边有一家脏乱的火腿牛肉店铺,另一边是看似精明的殡仪馆。殡仪馆窗户上的广告吸引了戈登的注意,其中一个广告大概意思是现在安葬费只需两英镑,甚至还可以分期付款。窗户上还有一个火葬的广告:“虔诚、干净又便宜。”

这个营业场所只有一个狭窄的房间,就像一个管道,窗户的宽度与房间一样,房间里只有一个低廉的书桌,一张椅子和一个卡片目录柜。刚刷好漆的书架空空如也,随时可用。戈登看了一眼,觉得这个地方与之前他照看的那家麦基齐藏书馆不是一个类型。

麦基齐藏书馆明显要高雅些,虽然那里最有深度的作品不会超过埃塞尔·戴尔的作品,甚至还有劳伦斯和赫胥黎的作品。不过,这里明显是一家乏味廉价低俗的小藏书馆(被行业人称为“蘑菇藏书馆”),这样的书馆在伦敦各处涌现,目标群体明显就是那些缺乏教养的人。这里的书没有一本在书评中出现过,受过教育的人也从未听说过。这些书都是由低劣的公司出版,作者都是那些廉价的雇佣文人,这样的人以每年四本的频率出书,内容模式化,毫无技巧。实际上,这些书只是价值4便士的中短篇言情小说,但是被包装成长篇小说,而且一整套书的成本仅花费藏书馆老板1先令8便士。奇斯曼先生解释称自己还没预订任何书。打算先订五百种分类书目。书架已经做好记号,分好类别,如“性”、“犯罪”、“狂野西部”等等。

他给了戈登这份工作。工作非常简单,戈登需要做的就是一天十个小时呆在藏书馆,递书收钱,看好那些显眼的偷书贼。他斜眼看着戈登,揣度着说工资是一星期30先令。

戈登爽快地接受了。奇斯曼先生还有点儿失落,他本以为会与戈登讨价还价一番,顺便提醒一下戈登,乞丐哪有什么权利挑三拣四,他本想享受一下摧毁戈登的这个过程。不过戈登很满意,对他而言,这份工作足够了。这样的工作没什么麻烦,没有上进的空间,不需要努力,也没什么希望。戈登还剩不足10先令,与谷底只有10先令的距离。这就是他想要的。

他从拉维尔斯顿那里又“借”了2英镑,找了一个带家具的开间,房租每星期8先令,在与兰贝斯卡特街平行的一个肮脏的小巷里。奇斯曼先生订了五百种分类书目,戈登12月20日开始上班,而那一天正是他30岁的生日。

 

[] 阿伯丁(Aberdeen):英国苏格兰地区的主要城市之一。

[] 拉比(rabbi):犹太宗教领袖,尤指有资格传授犹太教义,或精于犹太法典之犹太教堂主管。

[] 圣诞俱乐部(Christmas club):一种无息储蓄形式,通常由一个具有声望的人或组织(比如本地的教会)在年初发起,大家按照事先约定的数额每月向俱乐部交钱。圣诞节时,这些钱会被统一用于购置事先约定的圣诞庆典用品。

[] 兰贝斯区(Lambeth):位于英国伦敦的南部,英国著名的景点伦敦眼(The London Eye)摩天轮坐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