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阴凄的风如此猛烈,咆哮而过

屈膝的杨树,新丢了叶

但其实昨天下午一丝风都没有,天气温暖如春。戈登自己小声地念着昨天开始写的那首诗,用着抑扬顿挫的调子,只为了听起来好些。此刻他对这首诗很满意,这是首好诗,或者说它写完后会是首好诗,他已经忘了昨晚这首诗让他感到恶心。

法国梧桐静默不语,仍在沉睡,笼罩在稀薄的雾气之下。下面的山谷中传来一阵有轨电车的轰鸣。戈登走在马尔金山上,干燥凋零的树叶有一脚深,戈登踩过去,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树叶散落在人行道上,皱巴巴金灿灿的,踩在上面就像美国早餐麦片发出的沙沙声,好似大人国女王把她的一包“真甜早餐脆片”打翻在山坡上。

无风的冬日多么美好!简直就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时光,戈登此时此刻就是这样想的。想想吧,要是你一整天都没抽烟,身上还只有5个半便士你会有多“高兴”,戈登就有多“高兴”。今天星期四,可以提前关门,戈登下午不上班,他要去批评家保罗·多林的家,他住在柯尔律治街,在那里举办文学茶话会。

戈登精心打扮了一个多小时,每周收入两英镑的人参加社交真是太让人为难了。刚吃了午饭,他就立马用冷水痛苦地刮了刮胡子。戈登穿上了他最好的西装——三年前买的,但他提前把西装裤放床垫底下压了压,压平了,所以穿着应该也还凑合。他把衬衣领的里子翻过来,把领带系好,这样就把破烂的地方盖住了。他用火柴从罐子里刮出了点鞋油擦鞋子,甚至还从洛伦海姆那里借来了根针,把袜子的破洞给补上了——这项工作相当繁琐,但总归比在脚踝的破洞里涂墨水好些吧。他还买了一个空的金雪牌香烟盒,里面放了根廉价香烟。只是装装样子罢了。没有香烟,怎么去别人家社交呢?哪怕有一根也行,他们看到你从里面抽出一根烟,就会觉得这包烟是满的。要把“你没烟”这件事看作是一个意外,这可相当容易。

“抽烟吗?”你只管不经意地对某人说。

“哦,谢谢”。

你把烟盒推开,然后表现出惊讶的样子。“见鬼!怎么只有一根了?明明有一整包的啊。”

“哦,那别给我了,你还是抽我的吧,”另一个人说。

“哦,谢谢。”

当然,在那之后,主人和女主人会一根又一根地给你烟抽。但碍于情面,你去的时候手里必须得有一根。

阴凄的风如此猛烈,咆哮而过。戈登现在想把那首诗写完,其实,他只要想写,那首诗总会完成的。真是奇怪,仅仅是想到去参加一个文学茶话会,他的创作欲望就来了。每周收入两英镑的人并不会因为与人接触过多而感到厌倦,就算是看别人家的房子也是一种享受。你坐在软垫扶手椅上,周围还有茶、香烟和女人的味道——这些东西在你的世界中极匮乏时,你便越能理解它们的价值。但实际上多林举办的文学茶话会与戈登期待的一点儿也不一样,他先前想象的那些美妙、机智而博学的谈话永远也不会发生。事实上,在那里人们之间的话语根本称不上是在“交谈”。任何地方的聚会上都是些愚蠢、废话连篇的喋喋不休——不论在汉普斯特德还是在香港,都一样。多林的文学茶话会上没有一位真正值得会见的人,多林本身就像头卑鄙的狮子,而他的追随者连“豺狼”都不算,其中一半是想进入文化圈的中年妇女,她们头脑愚钝,刚从循规蹈矩的基督教家庭中逃出来。茶话会上真正的主角是成群结对的年轻家伙,这些活跃分子会呆上半个小时,与自己圈子里的人讨论其他活跃的年轻家伙,然后对他们嗤之以鼻,给他们起外号。在大多数情况下,戈登会觉得别人谈话时,自己一直处在边缘地位。多林的友善总是显得敷衍了事,他跟别人介绍戈登时会说:“这位是戈登·康斯托克,你知道的,一位诗人。他写了本叫《鼠辈》的诗集,蛮不错的,你知道的哈?”戈登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位真正知道《鼠辈》的人。那些聪明的年轻人只消看戈登一眼,就知道他是什么身份,然后直接无视他。他三十多岁,衣衫褴褛,显然身无分文。然而尽管结果总让人失望,他还是热切地期待着那些文学茶话会!这些茶话会打破了他的孤独,总之,它们是他孤独生命里的一点光亮。这就是贫穷的恐怖之处——孤独、孤独,还是孤独!日复一日,找不到任何一个脑袋灵光的人交谈;夜复一夜,一个人回到自己破烂不堪的房间。要是你有钱,受人追捧,过这样的日子还是不错的,但如果你是完全出于无奈,这又是多么不同啊!

阴凄的风如此猛烈,咆哮而过。嗡嗡作响的车流轻松地上了山坡,戈登看着他们,略无慕艳意。毕竟,谁会想要辆车呢?上流社会的女人透过车窗注视着他,她们的面孔精致无比,脸颊泛着粉色。空有一副好皮囊供人消遣的哈巴狗!娇生惯养的小婊子们!拴着链子的瞌睡虫!宁做孤狼,不做跪犬。他想到了清晨地铁站的场景,成群结队的职员们像蚂蚁一样窜来窜去。成群结队的小蚂蚁们,每个人右手拿着公文包,左手拿着报纸,对“丢工作”的恐惧像蛆虫一样在他们的心里扭曲。这种秘密的恐惧在侵蚀着他们!特别是冬日他们听到风的威胁时!冬天、解雇、救济院、路边的长椅!啊!

阴凄的风如此猛烈,咆哮而过

屈膝的杨树,新丢了叶

烟囱里汩汩的黑绸带

向下刺去,在风的鞭子下

撕裂的海报,战栗、飘荡

电车叫嚣,马蹄轰隆,职员步履匆忙

车站是他们的救赎,瞧!

颤抖、颤抖、颤抖,东边的屋顶浑身发冷

每个人都在想

他们在想什么?冬天来了,我会被辞退吗?丢了工作就得进济贫院。耶和华说:“你们都要受割礼。[]”我说:“你们都要对老板磕头作揖!”

每个人都在想,“冬天来了!

主啊!保住我的饭碗吧!”

悲戚,寒凉似长矛

穿透他们的心脏

他们想……

又是“想”,不要紧。他们在想什么?钱,还是钱!房租、房贷、税款、学费、季票、孩子们的买鞋钱、保险单、佣人的工资。我的天哪,要是妻子再怀孕了!昨天老板讲了个玩笑,我当时笑得够大声吗?吸尘器的分期付款下个月又要交了。

真是不错!棒极了,戈登对自己写的很满意,有种把一块又一块的拼图放对位置的感觉,他接着往下写:

他们想着房租、季票、房贷

炭火、保险、工钱

靴子、学费、贷款

买下的两张双人床

真是不错,就快写完了,还差四、五节吧,拉威尔斯顿会把它印出来的。

一只椋鸟站在梧桐树光秃秃的枝桠上,它们不都这样干么:在温暖的冬日自顾自地歌唱,相信春天就要来到。树脚下坐着只大花猫,它一动不动,张着嘴,痴痴地望着上面,显然是在想这只椋鸟什么时候能掉进它嘴里。戈登自己念着已经完成的四节诗,觉得不错,那昨晚为什么觉得它空洞无聊?他是个诗人,所以走起路来更挺拔了,几乎是略带傲慢了,诗人的傲慢。戈登·康斯托克,《鼠辈》的作者,《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说《鼠辈》有“卓越的潜力”。同时他还是《伦敦乐事》的作者,那本书也将很快完成。他现在知道,自己想什么时候写完就什么时候写完,可为什么这部作品曾让他痛苦不堪?可能需要三个月就写完,很快就能在夏天出版。在脑海中,他看到了白色硬衬布封面的《伦敦乐事》,薄薄的一本,书皮精致,纸张质量上乘,页边宽宽的,上面印着好看的卡司隆字体,还有所有最好的报刊评论。“上乘之作”——《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不同于西特韦尔流派[],这部作品令人耳目一新,值得一读”——《文学评论》。

柯尔律治街潮湿、阴暗、隐蔽,路是堵死的,所以那里交通不便。据传柯勒律治曾在1821年的夏天在那里住过6个星期,一想到这里就会让人产生些不太好的联想。那些房子破败不堪,它们站在层层树影遮蔽的阴暗花园里,看到此种景象,会感到有一种过时的文化氛围笼罩着你。有些些房子里,勃朗宁文学团体肯定仍在“蓬勃发展”,崇拜已故诗人的女士们身穿艺术长跑,坐在一起谈论着斯温伯恩[]和沃尔特·帕特[]。春天,花园中萎靡的草丛里铺满了紫色和黄色的红番花,风铃草也冒了出来,外周还长出了指环花。在戈登看来,甚至连树木也在努力迎合周围的环境,把自己扭曲得奇形怪状,颇有拉克姆式的奇幻风格。保罗·多林这样一个庸俗但事业蒸蒸日上的文学批评家竟然住在这里,真是奇怪。多林文学批评的水平烂得令人发指,他为《星期日邮报》评论小说,每两周就能发现一本伟大的英国小说。你本以为他会住在海德公园角的一个公寓里吧,但他住在这儿也许是在强行“苦其心志”,仿佛在柯勒律治街清苦的环境中,他便可以成为“天将降大任于其身者”。

戈登转过街角,脑海中想着《伦敦乐事》中的某句话。他突然停了下来,多林家的大门看起来有些不对劲。是什么呢?啊,外面没有车停着!

他停了下来,往前走了一两步,又停了下来,就像只嗅到了危险的狗。不对啊,外边应该有些车停着才对。来多林家参加茶话会的人总是很多,其中一半都是坐车来的。为什么没有人来?是不是戈登来得太早了?不是罢!他们说的是三点半,现在肯定已过了三点四十了。

戈登急忙向大门奔去,他可以肯定茶话已被推迟了。一股阴云一样的寒意从头到脚笼罩着他,要是多林夫妇不在家呢!要是茶话会已经推掉了呢!这想法虽让他感到沮丧,但他觉得这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戈登自己独有的恐惧,这种恐惧他自小便体会到了——被人邀请到家里去,去了之后发现人家根本不在。即使人家已经明确提出了邀请,戈登也总认为中途会出点小岔子。他从来都不确定自己是否受欢迎,他想当然地认为人家一定会冷落他、忘记他。这话不假,人家为什么要记着他呢?他又没有钱。没有钱的时候,你的生活就是冷落堆着冷落。

他推了推铁门,铁门吱吱作响,声音无比孤独。门开了。长满青苔的小路阴冷潮湿,边上有几块粉色怪石。戈登仔细看了看房子正面,他已经习惯做这种事情了,已经练就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能看出来房子里有没有人。啊!茶话会一定被取消了。房子看起来很冷清,烟囱里没有烟,窗户也没亮。这个时间点屋里一定很黑了,他们要是在家肯定会点灯的。而且台阶上也没有一个脚印。尽管如此,他还是怀着种几近绝望的希望拉响了门铃。那是个老式的绳铃,在柯勒律治街上要是谁家安了电铃,人家就会觉得这家人低级,没有文学气息。

叮铃!叮铃!叮铃!门铃声响起。

戈登最后的希望消失了,空荡荡的门铃声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回荡。他再次抓住绳子,用力一拉,都快把绳给拉断了,回应他的只有可怕而刺耳的门铃声。这根本没用,里面压根没有脚步声,仆人们也都出去了。这时,戈登突然感觉到隔壁房子的地下室里一双年轻的眼睛在偷偷看着他,那女孩带着顶蕾丝帽,几绺黑发垂了下来。那是个女佣,她想看看是谁在按门铃呐。她与戈登对视后马上将目光移开了。他知道自己看起来像个大傻瓜。房子里没人,你还在那按门铃可不是傻么!戈登突然觉得那女孩什么都知道——聚会被推迟了,而且这件事已经通知了所有人,就是没通知戈登——知道他没钱,所以不值得知会他。她肯定知道,佣人们总是知道的。

他转身向大门走去,有那女孩看着,他得装作漫不经心地走开,仿佛这无关紧要,他只是有一点儿失望罢了。但其实戈登气得浑身发抖,他很难控制住自己。这帮家伙!这帮该死的家伙!竟然玩这样的把戏!先是邀请他,然后改变日期,还懒得告诉他!也许这件事另有隐情,但戈登根本不往好处想。这帮该死的家伙!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块粉色怪石上。他多想把那东西捡起来,然后把它砸进窗户里去!他恶狠狠地抓住了生锈的门闩,手钻心的疼。但手上的痛却可以缓解心中的痛。他的痛苦不仅仅来自于欺骗,今夜他本可与人相伴,免受孤独之苦呵!虽然这种孤独他早已习惯。他最大的痛苦是无助,他感觉到自己无足轻重、被忽视,或许在他们眼中,自己就是个根本不值得理会的小丑!他们换了日子,却懒得告诉他,知会了其他人,却独独没知会他!没有钱的时候,他们不就是这样对你的么!肆意地、冷血地侮辱你。或许吧,多林夫妇很可能是真的忘记通知戈登了,并没有恶意,甚至有可能是戈登自己记错了日期。但是,不!戈登不会这样想的。多林夫妇就是故意这样做的!就是嫌麻烦没告诉他,因为他没有钱!这帮混蛋!

戈登走得很快,胸口传来一阵剧痛。与人接触,与人交谈!但光这样想有什么用呢?今夜,戈登仍要和平时一样独自度过。他朋友太少了,而且住得很远。罗斯玛丽仍在工作,此外,她住的女生宿舍位于西肯辛顿那个偏僻之地,看门的都是些母老虎。拉维尔斯顿住得倒是比较近,在摄政公园区。但拉维尔斯顿是有钱人,有很多饭局,在家的时候不多。戈登连给他打电话的零钱都没有,他没有钱,怎么去见拉威尔斯顿呢?拉维尔斯顿肯定会说“我们去酒馆吧!”之类的话,他总不能让拉维尔斯顿给他付钱吧。他连自己那份钱都拿不出,如何能与拉维尔斯顿建立友谊大厦的根基呢?

戈登拿出他那支烟,点燃了它。抽烟并没给戈登带来乐趣,他抽得特别快,这只是他遭遇尴尬后下意识的冲动罢了。戈登并没注意自己走到了哪里,他只想让自己疲惫不堪,走啊走啊,直到身体的疲劳湮没了多林的讥讽。他大概是往南走的,穿过卡姆登镇的荒地,沿着托特纳姆宫路走去,天黑了有一会了。他穿过牛津街,穿过科文特花园,走过斯特兰德,从滑铁卢桥过了河。夜深了,天也凉了。越往前走,戈登的愤怒就越少,但他的心情却无法彻底好起来。有个念头一直萦绕在他心头——一个他逃避的念头,但却逃无可逃,那就是他的诗。他那些空洞、愚蠢、没用的诗!怎么还对它们不死心呢?他居然幻想能有一天把《伦敦乐事》写完!戈登一想到自己的诗就觉得恶心,就像是想起昨夜的放荡。他深知自己压根没有才华,写的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伦敦乐事》永远不会完成,就算他活到一千岁,也写不出一句好诗。沉浸在自我憎恨中,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他写了又改的那四句诗。天哪,简直是在胡说八道!韵律韵律,叮叮当当,叮叮当当!空洞得像空饼干罐一样,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些玩意儿上。

他走了很远,也许有六七英里,他的脚在人行道上走得又热又肿。他走到了兰贝斯某个贫民区,那里街道狭窄,路面坑坑洼洼,照明也不好,只能看见四五十米内的物体。为数不多的几盏灯上雾气缭绕,像孤立的星星,只能照亮自己。戈登已经饿得不行了,咖啡馆的窗户上映着热气,招牌上用粉笔字写着:好茶仅需两便士,现喝现泡非桶装。他多想进去喝点茶吃点东西啊,但没钱又能怎么办呢。戈登穿过铁道下面嘎吱作响的桥洞,沿着小巷子走到亨格福德桥上。耀眼的灯光从巨大高耸的广告牌映射出肮脏的泰晤士河,河面上尽是来自伦敦东部的脏东西,有瓶塞、柠檬皮、桶盖、面包块,还有一条死狗。下了桥,戈登沿着堤岸走到威斯敏斯特,梧桐树枝在风中嘎嘎作响。阴凄的风如此猛烈,咆哮而过。他下意识想到这句话,自己都感觉恶心,一派胡言!现在虽是12月,但长椅上还是躺着几个身穿油腻腻长大衣的老东西,身上盖着报纸。戈登冷眼看着他们,他们是“流浪汉”。或许有一天戈登自己也会变成这样,也许成为这样的人会更好?戈登从未怜悯过真正的穷人,需要怜悯的是那些穿着职员制服的穷人,那些中产阶级。

戈登走到特拉法尔加广场,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消磨。去国家美术馆?早就关门了吧。现在已经七点一刻了,过上四五个小时才到他睡觉的时间。他绕着广场慢慢走了七圈,顺时针走了四圈,逆时针走了三圈。他的脚很痛,大部分的长椅上压根没人,但他不想坐下来。他稍稍一停,烟瘾就会向他袭来。在查林十字路上,茶馆的叫卖声就像警笛。戈登经过时,一家茶馆的玻璃门打开了,从里面飘出一阵蛋糕的香气。戈登快被逼疯了,为什么不进去呢?可以在那里坐上将近一个小时,一杯茶两便士,两个小圆面包两便士,戈登有四个半便士,可以进去。但是,不!那枚该死的三便士如何花出去呢!收银台的女孩肯定会窃窃私语,戈登已经在脑海中看到收银女孩接到了自己的三便士,然后对着蛋糕柜台后面的女孩咧嘴笑。她们知道你只有这三便士。想了也白想,还是接着往前走吧。戈登继续向前。

在霓虹灯光的照耀下,黑夜如同白昼,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戈登在人群中穿行,他身材矮小,脸色苍白,头发乱蓬蓬的。人群从他身边滑过,他避着别人,别人也避着他。夜晚的伦敦有种可怕的感觉:冷漠、疏离、无动于衷。七百万人,就像鱼缸里的鱼滑来滑去,避免身体接触,几乎注意不到别人的存在。街上有许多漂亮女孩,她们一个个径直从戈登身旁走过,戈登连她们的脸都看不真切。这些冷酷的精灵,她们害怕男人的眼睛。许多女孩身旁都没有伴,有伴也是女伴,孤身的女孩比有男伴的女孩要多太多。还是钱的问题,有多少女孩会愿意为个穷小子脱单?

酒馆开着门,外面都能闻到啤酒的酸臭味。男男女女三三两两地走进电影院,戈登在一家颜色俗艳的电影院门口停了下来,他看着上面那些电影海报。看门人厌恶地盯着戈登。海报中有格丽塔·嘉宝主演的《面纱》。戈登特别想进去,不是为了看格丽塔,只是想感受下温暖柔软的天鹅绒座椅。当然,戈登讨厌那些海报,有钱的时候也很少去那里。为什么要把钱花给这种注定要取代文学的艺术呢?但是,电影院对戈登仍有种直勾勾的诱惑力,坐在有软垫的座位上,在温暖的萦绕着烟味的黑暗中,让屏幕上闪烁的胡言乱语逐渐把你淹没,让愚蠢的浪潮把你包围,你陶醉在粘稠的海洋中,这是我们想要的那种感觉,精神麻痹。对于没有朋友的人来说,进去体会一下极好。他走近皇宫剧院时,门廊下一个妓女瞧见了他,那女人走上前去,站在戈登的面前。那是个矮胖的意大利女孩,年纪很轻,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她看起来很讨人喜欢,乐呵呵的,这点和大部分妓女不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戈登停下了脚步,甚至不反感她看着自己。她抬头看着他,想给他一个明媚的微笑。为什么不停下来和她谈谈呢?也许她会是个知心人呢。但是,他没有!没有钱!戈登转过头去,用一种“贫贱不能移”的冷漠急切地避开她。如果他停下来,她发现他没钱,她会多么生气!戈登继续前行。就连和人说话也得花钱。

沿着托特纳姆路和卡姆登路走很是沉闷,戈登走得比较慢,脚步有点拖沓。他已经在人行道上走了10英里。一个又一个女孩子从戈登身旁走过,她们不会多看他一眼,有的女孩独身一人,有的女孩有男伴,有的女孩有女伴。她们冷酷而年轻的眼睛越过他,穿透过他,仿佛他并不存在。戈登太累了,连恨的劲儿都没有。他的肩膀松垮垮地垂着,浑身懒洋洋的,之前雄赳赳气昂昂的自信诗人消失了。“她们离我而去,过去她们曾寻我而来。她们没错。”[]戈登快三十岁了,满脸沧桑,毫无魅力,女孩们为什么会注意到他呢?

如果他想填饱肚子的话,就必须马上回家,过了九点威斯比奇夫人就不给做饭了,但戈登一想到那间没有女人的冰冷卧室,就悲从中来。爬上楼梯、点燃油灯、扑在桌上,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读,什么也不抽,要消磨几个小时。不行,这如何忍受!今天虽然是星期四,但卡姆登镇酒吧里依旧人满为患、嘈杂不堪。在一家酒吧门口站着三个女人,她们在聊天,裸露的胳膊红彤彤的,手里拿着啤酒杯。酒吧里传出一阵沙哑的声音,混着烟味和酒味。戈登想到了克莱顿酒吧,弗拉克斯曼现在可能在那里吧。为什么不进去尝一尝呢?半品脱苦啤酒只要三个半便士,不管怎么说,三便士也是钱啊。

戈登已经非常口渴了,真不该想喝啤酒。他走到克莱顿门口的时候,里面传出了唱歌的声音。这家酒馆很大,灯火通明,今晚格外亮,里面应该在举行音乐会什么的,二十来个成年男子在齐声唱着歌: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他们唱的就是这个,戈登内心强烈渴望着,他走近了些。那声音蘸着酒,散发着悠远的酒味。听着他们的声音,你便能想到水管工们醉醺醺绯红的脸庞。酒吧后面有个单间,水牛兄弟会在那里秘密会议,当然也是他们在唱歌。他们也许正在向他们的帮主、二当家、三当家,所有当家的敬酒。戈登在高档酒吧外犹豫不决,还是去大众酒吧吧,那里有扎啤,这高档酒吧里卖的是瓶装啤酒。戈登走开了,那些被啤酒湮染的声音跟在他后面: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戈登突然头脑发昏,那是因为他又累又饿又渴,他能想象出那些水牛兄弟会在舒适的房间里唱歌,壁炉里的火燃地汹涌,桌子擦得锃亮,墙上挂着水牛照片,他还想到他们不唱了,那二十来张红扑扑的脸隐没在啤酒罐丛林中。戈登把手伸进口袋,确定那三便士还在那里。讲真的,为什么不来一杯呢?在大众酒吧里,谁会在意这个?把三便士往吧台上一拍,装作在开玩笑的样子,“这是我从圣诞布丁上抠下来的,哈哈!”大家都笑了,戈登的舌头上似乎已经有了生啤的味道。

戈登在口袋里把那枚小硬币摸了又摸,犹豫不决,水牛兄弟会又开始唱了: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戈登还是走回去了,那家高档酒吧窗户上结了霜,里面的热气蒸腾起来。不过,还是可以从小缝里看到里面的情况,戈登看了看里面,弗拉克斯曼果然在那。

酒吧里很拥挤,但里面看起来却很舒适。炉膛里的火苗在燃烧跳跃,印在铜痰盂上,亮晶晶的发着光。戈登觉得透过玻璃都能闻到啤酒的味道,弗拉克斯曼和两个长相贪婪而精明的伙伴在酒吧里畅饮,那二人看起来就像成功的保险兜售员。弗拉克斯曼单肘撑在吧台上,一只脚踩在栏杆上,另一只手拿着装满啤酒的杯子,与金发碧眼的女招待卿卿我我。那女孩靠在吧台后面的一把椅子上,拿着瓶装啤酒,扭过头来轻佻放荡地说着什么。你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你可以猜。弗拉克斯曼说了些俏皮话,那两个男人哈哈大笑,声音淫秽下流,金发碧眼的小姑娘低着头,又惊又喜地嗤嗤笑着,扭着她丰满的小屁股。

戈登彻底沦陷了,在那里,就在眼前!那里温暖明亮,那里有人说话,有啤酒和香烟,还有个可以调情的女孩!为什么不进去?可以跟弗拉克斯曼借钱啊。弗拉克斯曼会借给他的,没错。他想象着弗拉克斯曼漫不经心的样子,“伙计!最近怎么样?什么?借钱?当然可以喽!先拿着这两先令,接着,伙计!”——一枚弗罗林银币“啪”一声放在沾满啤酒的吧台上,弗莱克斯曼人不错。

戈登把手放在旋转门上,他甚至往里推开了几英寸。烟酒交融的温暖雾气从缝隙中飘出来,这种气味多么熟悉的,多么令人亢奋。但戈登闻到这味道,却不敢再向前一步。不!不能进去。他转过身来,口袋里只有四个半便士,挤进酒吧去干嘛呢。永远不能花别人的钱买酒喝!这是最重要的,人穷志不短,这是穷人的第一条戒律。他走了,走在黑暗的人行道上。

“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我们大家都这样说。”

走得越远,那声音越小,它们在他身后滚动着,带着淡淡的啤酒味。戈登从口袋里掏出那枚三便士硬币,把它扔进了黑暗中。

如果那地方能称之为“家”,戈登现在就要回家了。他正朝着那个方向走去,他不想回去,但他必须得歇一歇。他腿疼,脚肿,而在整个伦敦,只有那间肮脏的卧室是他唯一付了钱的地方,只有在那他才可以心安理得坐下来休息。他像往常一样悄悄地溜了进去,但威斯比奇夫人听到他的动静了。她在门口的角落里看了他一眼,感觉他这么晚才回来很是奇怪。现在九点刚过,如果他跟她说要吃饭的话,她可能会给他做一顿。但是她会嘟囔个没完,所以戈登宁愿饿着肚子上床睡觉。

他开始上楼,刚走到一层的一半,身后就传来的两声敲门声,戈登吓了一大跳。信!也许是罗斯玛丽的信!

外面的邮递员把信箱的挡板掀开了,就像苍鹭吐扁鱼一样,把一串信吐在了垫子上。戈登的心猛地一跳。有六、七封呐,里面一定有封是给他的!维斯比奇夫人像往常一样,一听到邮递员的敲门声就从她的房里跑了出来。两年来,戈登从未成功地在维斯比奇夫人之前拿到过一封信。她嫉妒地把信放在胸前,再把它们一封封举起来,查看信的地址。从她的架势可以看出来,她怀疑每封信都夹杂着法院令状、见不得光的情书,或者是避孕药的广告。

“给你的,康斯托克先生,”她冷冷地说,然后递给他一封信。

他的心一紧,漏跳了一拍。那是一个长形的信封,所以不是罗斯玛丽写的。啊!是他自己的笔迹。那么,这是一家报刊的编辑寄来的。他目前有两首诗在投,一篇投给了《加利福尼亚评论》,另一篇投给了《报春花季刊》。但这封信上贴的不是美国邮票,《报春花季刊》收到他的诗至少有六周了!天啊,他们不会留用了吧!

他已经忘记了罗斯玛丽的存在。戈登满口说着说:“谢谢!”,然后把信塞进口袋,开始上楼,他表面上很平静,但刚离开维斯比奇夫人的视线,他就一下子跳了三个台阶。他必须要在没人的地方打开那封信。他还没到门口就在摸火柴盒,他的手指不停地颤抖,点燃油灯时把灯罩都打破了。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但却又畏缩了,一时间他无法鼓起勇气打开它。他把信举到灯光下,摸了摸,看看有多厚。他的诗有两页,戈登觉得自己像是个傻瓜,然后他撕开了信封。他的诗掉了出来,还有一小张仿羊皮纸条,上面印着简单明了的一句话:

编辑很遗憾,您的大作未能采用。

这张纸条上印着葬礼用的月桂叶图案。

戈登默默无言,用憎恨凝视着这玩意儿,也许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冷嘲热讽能如此致命,因为这根本无法辩驳。突然间,戈登对自己的诗厌恶至极,甚至感到无比羞愧。他觉得这首诗是有史以来最没用、最愚蠢的诗作。他没再看它,而是把它撕成小碎块扔进了废纸篓。他要永远把这首诗遗忘。然而那张退稿单他还没有撕掉,他摸着它,感受它令人厌恶的光滑质感。这优雅的小玩意儿,上面印刷着漂亮的字体,一眼就能看出它出自一本“好”杂志社,一本高高在上的杂志,背后有一家出版社出钱。钱,钱!金钱和文化!自己真是蠢呐,竟然把诗寄给像《报春花季刊》这样的报刊!他们怎么可能会接收自己这样的人写的诗!那首诗不是打印稿,单从这一点他们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投稿给他们,还不如往白金汉宫扔张自己的名片呐!他想到了《报春花季刊》的撰稿人,那些有钱的上流人士,那些皮肤光滑、有教养的年轻人自小就靠着父母吸食金钱和文化,而自己居然想与这帮娘娘腔为伍!不过,戈登照样骂着他们。这群笨蛋!这群该死的笨蛋!“编辑很遗憾”!为什么还要这样隐晦?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我们才不要你的烂诗,只接受和我们剑桥同窗写的诗,你们这些无产者最好离远点,这都不懂?”这些虚伪的家伙都该死!

最后他把退稿单揉成一团扔掉了,然后站了起来。趁着自己还有力气脱衣服,最好现在就上床睡觉,床是唯一温暖的地方。但是等一下,得先上好发条,调好闹钟。带着赴死的感觉,他完成了这个日复一日的动作。他的目光落在了那株叶兰上。他在这间肮脏的房间里住了两年,两年来他没有任何成就。七百个虚度的日子,都在孤独的床上结束。他吞下了所有的冷落、失败和侮辱,毫无反手之力。钱,钱,都是因为钱!因为没有钱,多林冷落了他;因为没有钱,《报春花季刊》拒绝了他的诗;因为没有钱,罗斯玛丽不愿和他上床。社交失败、文学失败、性失败都是一样的。缺钱是所有失败的根源。

他必须要把情绪发泄出来,他不能想着那张退稿单睡觉,或者说这不能是他入睡前想着的最后一件事。他想到了罗斯玛丽,她已经有五天没有写信了。如果今天晚上有她的来信,即使《报春花季刊》退稿了,他也不会那么伤心。罗斯玛丽说爱他,却不会和他上床,甚至不会给他写信!因为他没有钱,她和其他人一样看不起他,忘记了他。戈登要给她写一封长的信,告诉她被忽视、被侮辱的感觉,让她明白自己干的事儿对戈登来说有多残忍。

他找了张干净的纸,在右上角写道:

西北区柳湾路31号,12月1日,晚上9点30分。

写完这些后,戈登发现自己什么也写不下去了。他的心情差到极点,连写封信的精力都没有。此外,告诉她有什么用呢?她永远不会明白,没有女人能理解他。但他必须写点什么,写点刺痛她的东西,这是他此刻最想做的。他冥思苦想了很久,最后在纸的正中写道:

“你,伤透了我的心。”

没有地址,没有签名,看起来非常简洁有力,那句话就在纸中间,用了他那“学者派头”的笔迹。它本身就像首小诗,想到这儿戈登有点儿振奋。

他把心塞进一个信封里,然后出门去了街角的邮局。他用身上仅剩的那一个半便士,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两张邮票。然后,信寄出去了。

[]此句出自《圣经·旧约》的《创世纪》章节。

[]西特韦尔(Sitwell)是英国作家家族,包括艾迪斯·西特韦尔(1887—1964年),作品如《小丑的房子》(1918年)和《音乐与仪式》(1963年)等。奥斯伯特·西特韦尔爵士(1892—1969年)以其三卷本自传(1944—1950年)最为著名。他们的弟弟萨切维雷·西特韦尔(1897—1988年)写了许多诗集,包括《阿伽门农的坟墓》(1972年)等。

[]阿尔加侬·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1837—1909年),英国诗人、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

[]沃尔特·帕特(Walter Pater,1839—1894年),英国著名文艺批评家、作家。

[]这句话出自英国诗人托马斯·怀亚特爵士(SirThomas Wyatt,1503—1542年)的诗歌《她们离我而去》(They Flee From Me),诗歌大意是女人们过去不顾一切地围着他转,后来却都躲着他,寻找新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