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弗兰切斯卡·巴辛顿布鲁西街的房子里,她和她高贵的弟弟亨利坐在客厅里,开心地品尝着中国茶和小水芹三明治。这些餐点分量恰到好处,不仅周到地满足了此刻的食欲,而且让人心满意足地回忆起那令人满意的午餐,继而幸福地期待着即将到来的丰盛晚餐。

年轻时,弗兰切斯卡是人们口中的“美人儿格里奇小姐”[1]。四十岁时,尽管风韵犹存,人们还是改了口,管她叫“亲爱的弗兰切斯卡·巴辛顿”了。根本不会有人叫她“甜心”,但许多跟她不熟的人,拘于礼节还是会加上个“亲爱的”。

她的敌人们,凭良心说,会承认她身材苗条优雅,擅于穿衣打扮,但这些敌人同她的朋友一样,坚定地认为她没有灵魂。当一个人的敌人和朋友都认同某种看法时,这一看法往往是错的。如果有人非要在弗兰切斯卡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让她对自己的灵魂说出个所以然来,她很有可能会说到她们家的客厅。倒不是她认为自己的性格在客厅留下了深深的印迹,所以仔细观察客厅就可以了解她灵魂的突出特征,甚至是平常所看不到的那一面,而是她隐约意识到客厅就是她的灵魂。

弗兰切斯卡属于这一类女人,命运似乎为她们做了最好的打算,却从未兑现。有了种种优势,大家总以为她会比一般女人过得更加幸福。一个女人生命中一般会出现的烦恼、失望、气馁她都没有遇上,所以别人自然会认为她是“幸运的格里奇小姐”,以及后来“好命的弗兰切斯卡·巴辛顿”。而且她可不像那群倔强的人一样,把身边各种苦难和本不关己的麻烦像收集石材一样捡回来,垒起一座灵魂的石头园。弗兰切斯卡希望日子过得顺当、舒适。她不仅总是看到事情乐观的那一面,而且也想让自己永远都被快乐包围。但事实上,随着她的生活进入一个愈发平静的阶段,事情有时候会变得很糟糕,与先前的幻想大相径庭,这一切都只是让她更加依赖剩下的好运。对于那些不善阅人的朋友来说,弗兰切斯卡是一个看起来无比自私的女人。但这自私仅仅是一个看透生活喜怒哀乐的人所拥有的自私,这让她想最大限度地享受自己所能抓住的快乐时刻。命运的变幻无常没有令她大失所望,反而让她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那些能招她待见、追忆往昔、见证辉煌的东西上。而她的客厅就珍藏着她过去和现在的幸福。

这古色古香的房间里,摆放着的都是些贵重的收藏和战利品,这些东西好似驶进港湾的船只一样走进了房间的屋角、分隔间和壁龛里。它们见证了一段跌宕起伏、充满风暴的婚姻生活。每次她看到这些东西,就会想到自己的成功、勤俭、好运、精明和品味。她遇到过很多困难,但每次她都会想尽办法保护这些珍品,她会洋洋得意地审视这一件件物品,它们要么是战利品,要么是光荣战败后抢救出来的宝物。壁炉架上那个精致的费密尔青铜雕塑就是多年前某个大奖赛上,她独揽的奖品;那组价值不菲的德累斯顿细瓷人像是一个暗恋者留给她的,而这位暗恋者的死应该也算是众多礼物中的一个吧。另外一组是她送给自己的礼物,以庆贺她在乡间别墅聚会上连续赢了九天的桥牌,这对她来说可是一个难忘的幸运时刻。这里还有古老的波斯和布哈拉地毯、闪闪发亮的伍斯特茶具、古银制品,它们不仅有自身的价值,还承载着一段历史或回忆。每当想起那些过世的工匠和技师在遥远的国度精心打造出这些完美的物品,最后殊途同归,都落在了她手上时,她就感到非常开心。在中世纪意大利城镇的工作室里,在巴黎,在巴格达和中亚的集市,在古老的英国作坊和德国工厂里,在所有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工艺秘诀受到小心翼翼的保护,那里有已经被人们遗忘的无名人士,也有世界闻名、永垂不朽的大师。

在她心中,这些宝物中最珍贵的便是那幅范·德尔·莫伊伦的作品,那是父亲送给她的嫁妆。这幅画挂在细长镶木储物柜上方的门板上刚刚好,把它挂在这儿,也非常符合房间的布局。不管你坐在房间的哪个位置,这幅画看起来都是最吸引眼球的。画里描绘的是一场大战,虽是战争,但也带有一丝怡人的宁静,威严高贵的战士跨在那奔驰向前的骏马上,不管是灰色的,杂色的还是暗褐色的,都显得十分严肃,但不知怎的,又让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次场面宏大而严肃的野餐而已。弗兰切斯卡一想到她的客厅,就会想到这幅至高无上、场面恢弘、悬挂得当的画,就好像一想起她自己,就一定会想到布鲁街的这座供奉着她所有宝藏的房子。

但是,在弗兰切斯卡本应平静的生活中,却出现了一段小插曲,就像是绣着玫瑰花瓣的锦缎上冒出了一根刺。未来,而非过去,决定着我们的幸福。如果要引用某一著名诗人的作品的话,我们可能要改写一下,说成是“忧伤的最深处便是未来不幸的征兆”[2]。这所布鲁街的房子是她的老朋友索菲·凯特罗夫留给她的,但是索菲的侄女埃米琳·凯特罗夫一旦结婚的话,这房子便会成为她的嫁妆。埃米琳今年十七岁,长得也挺漂亮的,顶多再过四五年,她就肯定会嫁人的。四五年之后,突然要弗兰切斯卡离开这个已经成为她灵魂的庇身之处,让她无比困扰。不过她早在心里为这道沟搭起了一座桥梁,但只有一个桥墩。她设想的这座桥,就是她还在南部某郡上学的儿子科摩斯。直白点说,就是她儿子和埃米琳之间的婚姻之桥。这样一来,弗兰切斯卡还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尽管会有点挤,有点不舒服,但她仍可主宰布鲁街的这栋房子。如此一来,那幅范·德尔·莫伊伦的画还是可以继续贡在原处,让午日明媚的阳光洒落在画面上,费密尔青铜雕塑、德累斯顿细瓷人像和古老的伍斯特茶具也可以不用搬家,得以永久安身于此了。埃米琳可以独享那间舒适的日式小房,正餐后弗兰切斯卡会在这里喝咖啡,这也是一间独立的客厅,埃米琳可以将自己的东西放在这里。这座桥的结构弗兰切斯卡早就认真勾勒好了。但不幸的是,唯一的那座桥墩就只能由科摩斯来担任了。

弗兰切斯卡的丈夫坚持要给儿子起这样一异教徒的名字,但他自己却未能活得久一点,以看看这名字起得合不合适,或者说是不是名如其人。在这十七年零几个月以来,弗兰切斯卡对儿子的性格早就了如指掌。这个名字会让人想到欢乐[3],但是科摩斯也乐得太疯狂了,弗兰切斯卡从他的欢笑中看到的只有任性倔强,一点也感受不到他的幽默。亨利坐在那里享用水芹三明治,神情庄重,好像他们正在参加牧师就职典礼一样。给弗兰切斯卡一个像亨利这样的弟弟,命运之神对她的好毋庸置疑。他本来极有可能与一个长得好看,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小女人结婚,住在诺丁山门,生一群脸色苍白、油腔滑调、一无是处的孩子。他们庆祝生日,遭受病痛时,亲朋好友会带上一些葡萄来看望他们。他们会画一些南肯辛顿风格的画,可是却毫无艺术感,然后当做圣诞礼物送给某个姑姑,可姑姑家却容不下这些烂杂物。虽然在一般的家庭中,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也几乎算得上讲义气,但亨利不以为然,没有做出这般不讲义气的事情。亨利娶了个富有从容的妻子,他们只生了一个孩子,这孩子有个优点——连父母鼓励说的话他也不会多言。而且,亨利还当上了议员,他可能只是想让家庭生活不那么无聊吧。不管怎么说,进入议会拯救了他无足轻重的事业,因为如果哪个男人的死能引起一场议会的“补缺选举”的话,这个男人一定不会是等闲之辈。总而言之,亨利本来大有可能会给弗兰切斯卡带来尴尬和不利,但实际上他已然成为了她的朋友和顾问,有时候甚至是紧急时刻的印钞机。弗兰切斯卡,这个聪明但有点懒惰的女人,当然非常喜欢这个可靠的傻蛋,她不仅跟他商量事情,也经常采纳他的建议。另外,如果她愿意的话,有时也会把钱还给他。

命运之神好心地把亨利派给她当弟弟,所以尽管老天让她当了科摩斯的妈妈,她也能自如应对这个让她烦恼的儿子了。科摩斯是个谁也管不了的捣蛋鬼,从幼儿园、寄宿学校到上公学,他都属于这样一种孩子:尽管闹得鼻青脸肿也乐此不疲,不带来点狂风暴雨、麻烦混乱绝不善罢甘休,他们从未认真学习,每每遇到大麻烦,他们都会一笑置之,却搞得忧心忡忡的人要么掉泪儿,要么做出卡珊德拉式的预言[4]。在后来的岁月,他们有时候会冷静下来,变得非常乏味,忘记他们曾经是捣蛋鬼;有时候命运之神会让他们占上风,所以他们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有时议会和媒体会感谢他们,节日里,群众会朝着他们欢呼。但是他们十之八九在离开学校后才迎来人生的悲剧,他们放荡不羁,这个大千世界过于文明、拥挤、空虚,根本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这样的人还真是为数不少。

亨利·格里奇吃完了小三明治,他的姿态好似一场蓄势待发的沙尘暴。他开始讨论当前热议的减贫问题。

“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无非是浅尝辄止。”他说,“但是不久之后,我们就必须认真对待了。首先我们不能再用这种半吊子、书呆子的方式去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收集和分析摆在这儿的的事实。所有善于思考的人都应该关注这个问题,但是你知道吗,很难让人们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真是不可思议。”

弗兰切斯卡回应了一两个字,就是附和地哼了几声,让他知道,在某种程度上她有在认真倾听并且很是赞同。但其实,她暗想,不管是什么话题,只要亨利没完没了地说下去,谁都不愿意听。他天生就是这么无趣的一个人,即使他是圣巴托罗缪惨案[5]的目击者,要他让来描述案发现场的话,肯定也会有点无聊。

亨利接着说:“之前我在莱斯特郡发表了一个演讲,我还详细地指出了一个很少有人考虑过的问题……”

弗兰切斯卡马上就倒向了大部分人那一边——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她还是表现得很得体。

她打断了亨利:“你在那儿的时候,有没有遇见巴尼特家的人啊?伊丽莎·巴尼特对这些事情非常感兴趣呢。”

同生活中的其他领域一样,在社会学宣传运动这个圈子里,人们最强劲的对手和最可怕的敌人往往是自己的同盟和同类。伊丽莎·巴尼特支持亨利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的许多观点,但她也偏偏同亨利一样,爱长篇大论。在有些演讲的场合,分给所有演讲者的时间并不多,但是伊丽莎·巴尼特总是自己占用很长时间,亨利对此十分不耐烦。在当前的主要问题上他们的看法也许一样,但谈到伊丽莎· 巴尼特值得称道的人格特点时,亨利总是不敢苟同。一提到伊丽莎这个名字,准能巧妙地转移他的话题。如果说弗兰切斯卡非得听亨利聊点什么的话,那她宁愿听亨利贬低伊莉莎,而不要听他说如何减贫。

亨利接着说:“我知道她是出于好意。但是如果她不那么张扬自己的性格,不要自认为是所有进步思想在乡村地区的广播,就更好了。坎农·贝松利说过,有些人来到这世上是为了推倒帝国,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提出修正案。我想他讲这句话时,脑子里肯定想着伊莉莎这个人呢。”

弗兰切斯卡真的被逗笑了。

“我想,她所谈到的那些话题,她肯定是太熟悉了,才会这样的。”弗兰切斯卡的这一评论有点挑拨的意思。

亨利也渐渐意识到话题转到了伊丽莎·巴尼特身上,所以现在他索性开始聊私事了。

他说:“屋子里这么安静,看来科摩斯已经回泰勒比公学了吧?”

弗兰切斯卡说:“是啊,他昨天走的。我很喜欢他,但也挺喜欢跟他有点距离。他在的时候,家里就像住了一座活火山,即使这座活火山在休眠期,也要没完没了地问问题,还要喷味道浓烈的香水。”

亨利说:“这也只是暂缓之计而已,一两年后他就要从学校毕业了,那时候该怎么办呢?”

弗兰切斯卡闭上眼睛,不愿再多想这令人沮丧的情景。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过多考虑未来的事情,特别是看起来不太美好的未来。

亨利依然不罢休:“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那他就是我的责任了。”

“当然。”

“别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你有什么建议就快说,我可等着听呢。”

亨利回答说:“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男孩,想找一个合适的职业,我会给很多建议。但是依我们对科摩斯的了解,就算我们给他找了一份工作,他自己不愿意的话,那也只是白费时间。”

弗兰切斯卡说:“那他总得做点什么吧。”

“那是自然,但是他肯定不会做的。至少,他没有常性啊。最好啊,让他娶一个女继承人。这样他经济上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他手上有大笔大笔的钱,他肯定会跑到荒野里去打大猎物。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花大笔钱去打大猎物,但这确实能中和那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的破坏力。”

亨利杀过最大、最凶猛的动物也就是条鲑鱼而已,但是他还是酸溜溜地鄙视人家去打大猎物。

结婚这个提议让弗兰切斯卡眼前一亮。她若有所思地说:“我根本不认识有财产可继承的女孩。当然,倒是可以考虑埃米琳·凯特罗夫。但她很难算得上是一个女继承人,她自己倒有一点小收入,我想她祖母也会给她留一些东西吧。然后,当然啦,你知道的,她要是结婚的话,这房子就归她了。”

亨利回答说:“这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些事,他姐姐弗兰切斯卡可能已经想过好几百遍了。他接着说:“她和科摩斯处得来吗?”

弗兰切斯卡说:“就男女相处来说,应该挺好的吧。我真得安排他俩今后多见见面。她弟弟兰斯洛特这个学期也要到泰勒比上学了,她可疼爱这个弟弟了。我得给科摩斯写封信,让他多多关照兰斯洛特,这样肯定能博得埃米琳的芳心。你知道吗,科摩斯当上年级长啦。老天才知道他是怎么当上的。”

亨利轻蔑地说:“只可能是因为他游戏玩得好吧。肯定不是学习好或行为举止优秀,才选上的。”

舅舅本来就不喜欢科摩斯。

弗兰切斯卡回到了她的书房里,匆忙给儿子写了一封信,告诉科摩斯,那个要去他们学校的新生体质虚弱、有点害羞等等,并嘱咐他关照一下这个男孩。在她已经把信封封好,贴上邮票后,亨利才给她提了个醒,但已经晚了。

他说:“说不定不跟他提这个男孩事情还好办点呢。你知道的,科摩斯基本上从来不听话的。”

弗兰切斯卡确实也懂得这一层道理,她也觉得亨利说得蛮对的。但是世界上哪有女人愿意白白浪费掉那一便士的邮票呢?就算会有,可能也还没出生吧。

注释:

[1]格里奇是弗兰切斯卡的本姓,结婚后随丈夫姓巴辛顿。(译注)

[2]这里的诗人指的是丁尼生,原句为“That a sorrow's crown of sorrow is remembering happier things”,意为“忧伤的最深处在于回忆那些美好。”(译注)

[3]科摩斯(Comus):异教徒姓名;在希腊神话中,科摩斯是司宴乐之男神。(译注)

[4]卡珊德拉(Cassandra):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的女儿,阿波罗向她求爱,赋予她预言能力,后因所求不遂又下令不准人信其预言。所以卡珊德拉式的预言是真的,但是却没有人相信。(译注)

[5] 圣巴托罗缪惨案(the Massacre of St. Bartholomew):指1572年圣巴托罗缪节法国天主教派对基督教新教胡格诺派的大屠杀。(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