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译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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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rpion_C 2014年6月15日 21:45
第一章 遇见亨利ㆍ柯提斯爵士 我去年五十五岁,这么一大把年纪竟然想把之前的经历写成一本书,真是不可思议。我不知道自己会把书写成什么样,要是我走到旅程的最后就好了!我遇到的事情太多了,这一生对我来说真是漫长的时光,可能是因为很小就开始卖力气了吧。别的孩子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已经成了老殖民地那里的一个小商人,好赚取生计,这之后,我卖过东西、打过猎、参加过战争还开过矿。然而,八个月之前,我发了笔横财。这可是一大笔钱——不过我还不知道具体的数目——但是我觉得要是让我为了这笔钱再重过那十五六个月,我肯定不愿意。没错,就算我知道自己能全身而退,还能赚一大笔钱,我也不会重新来过的。但当时我性情温和,不喜欢暴力,而且我已经厌倦了探险。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不是我的风格。尽管我很喜欢读《旧约全书》和《印戈耳支比家传故事集》,却不怎么会写作。还是试着说说我为什么写这本书吧,其实我就想看看是不是有理由写书。 第一个原因:亨利ㆍ柯提斯ㆍ古德爵士想让我写。 第二个原因:我左腿很疼,在德班卧床休养。自从被狮子抓伤之后,左腿的病痛就一直困扰我,现在发作的更厉害了,腿瘸的比以往都厉害。那狮子的牙里肯定有毒,否则怎么可能伤口愈合之后每年同一个时候又裂开?就是为了提醒你被袭击过吗?我一生中打到过六十五只狮子,这是很难做到的事,而第六十六只像啃一块烟草一样咬了我的腿。腿伤让我不得不放下之前的计划,我的生活很有规律,真不喜欢现在这样。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 第三个原因:我想写给我儿子哈利看,他现在在伦敦的一家医院实习,以后想成为一名医生。我写这本书的话可以让哈利高兴一些,好歹能放松的过一周。医院的工作很平淡,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无聊,切开尸体时还会让人反胃。这本书就算不怎么精彩,也不会枯燥无味,这样哈利在阅读的时候,就能过一两天高兴日子。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要写的故事是记忆中最特别的经历。说出来很奇怪,这个故事里只有福拉塔这一个女人。哦,对了!还有加加乌拉,她勉强算是个女人,但绝对是个魔鬼。但加加乌拉至少有一百岁了,还没结过婚,所以我开始没把她当女人。不管怎样,我可以肯定,整个故事里可没有什么花前月下的场景。 好了,我最好开始动笔吧。写书真是个苦差事,我感觉像被车轭套住了一样。但是就像波尔人说的那样——“慢慢来,慢慢来”——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拼写这个词的,反正就是这个意思。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反正不会差。一头不努力的牛可是什么事都做不了。现在,我要开始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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