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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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risking 2013年11月12日 20:29
一位艺术家的作品中最好的东西更多地事关灵感。对艺术家而言,存在很多所谓的观点阻碍对艺术现象的智力探究。灵感是羞羞答答的东西,如果太过接近,就会趋向于消逝。毫无疑问,存在着一种风险,那便是太多的知识和教养可能会取代学生自发的灵感,留下的仅仅是相应表达方式的冰冷知识。对艺术家来说,如果他有权用一些东西充实自己,在其最好作品时具有意识,正如罗斯金所说“不是在他心中,而是通过他”的那样,那么他不过是借助外力发现表达方式而已。 才能可以被称作“我们所具备的”,而天才则被称之为“拥有我们的”。目前,尽管我们可能对“拥有我们”的这种力量只具有很小的控制力,尽管这种力量和放弃这种力量的影响相当,但毋庸置疑的是艺术家的事务已成为用他所发展的才能去观察它。他可能证明适当的工具能随心所欲地让他表达,然而必须让他独自的脾性去决定,对真正事关艺术的、难以捉摸的事物进行任何智能分析,这种追求在多大程度上是可取的。 假设学生们意识到了这点,而且他们也意识到艺术训练仅仅能处理表达方式的完善问题,艺术的真谛在此之上,并超越了教义的范畴,他们不能拥有太多的东西。因为尽管他必须始终像孩子面临移向其物体的影响那样,但若不是脱掉其大衣并接近绘画或素描技巧的成年人的知识,他将不可能被赋予工具,用适当形式来向别人传达他想表达的。当艺术家的创造性天分拥有一种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时候,艺术中的伟大事物才能被创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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