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天,角落里的老人对我说:“那是在几年前了,十一月的一个雨雾弥漫的夜晚,南岸区【注:英国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地区。】韦克洛巷的居民被街边的一栋房子里传来的可怕的争吵吓了一大跳。当时,可听到有一阵剧烈的喊叫声和乒呤乓啷的敲打声。然后,是几声枪响,之后就变得无声无息了。那时,已是午夜刚过。要知道,韦克洛巷的居民都是贫民,他们都是一大家子挤住在小户人家的那种小小的居屋里。生活负担重,最大的烦恼是工作不稳定。所以,这种境地让他们养成了各人自扫门前雪,对别人的状况漠不关心的习性。首要的是,尤其是对其他人家里发生的争执无动于衷。因为,在韦克洛巷里,吵吵嚷嚷时有发生,并不是一件多稀罕的事。也许,并不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争吵,也不一定会伴随着枪声,但也足够频繁,不至于引起周围居民的多大兴趣。只有栉次鳞比半打左右的人头——不止,也许更多——伸出窗外,探头探脑地打望一番,想弄清楚这一次的争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由于一切都迅速恢复平静了,况且,因为没有看到警察的身影,也没有好事者的指指点点,加上雨雾混杂的天气特别令那些伸头出窗外的人难受,没个几分钟,那些探头探脑的人都纷纷又关上了窗,韦克洛巷又一次恢复了宁静。”

“当然,第二天一早,大家都纷纷有提到了当晚发生的事情,也很是议论了一番。不管是男人们在去工作的路途中,还是女士们在擦洗门前台阶的时候,都提到了当晚的吵闹和响动。每个人都认为,枪声是在午夜过后不久响起的,但似乎没有人清楚究竟是在哪一栋房子里发生了争吵。有两三个分别住在韦克洛巷十一号和十五号的人都认为是他们的“隔壁”发生的,但由于挨着他们的房子只能是他们之间的房子了,即为十三号。而十三号屋已经空置着好几个月了,所以,起初这种说法被一概否定了。”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头戴头盔、身穿蓝色制服的法律代表悠闲从容地大步走进了韦克洛巷子里。不到一两分钟,他就被许许多多兴奋的女士们团团围住了。她们都急于向他讲述自己道听途说到的事情。”角落里的老人笑着问我说:“你可以想象得到,那个警官他当时所处的情景,对不对?他只是在巷弄里漫不经心地走着,拇指插在腰带上,脸上带着纪律部队特有的那种对什么事都无动于衷的漠然冷淡表情,而身后却跟着一队身手矫健的女士,她们穿着的是她们从附近的‘棒极了古典服装店’里买到的最‘时髦’的衣服,后边还跟着一些未谙世事的年轻人和蓬头垢面的未刮胡子的男人。你也可以想见,他郑重其事地拿门环敲着十三号屋破旧的前门,而在等待回应的那一两分钟的时间里,那些原本兴奋得手舞足蹈的女士、以及年轻人和成年男子也都沉默不语,一动不动。可是,尽管警官鲍比大力地敲门,却没有任何声音回应。整个屋子像坟墓一样静悄悄的寂静无声。只有前门的正上方,一块破旧的木板在风中摇曳着,悄无声息地标示给众人,这幢众人瞩目的房子的租赁约期已到,将被出售。房门钥匙可向东南区纽汉姆路的‘杰•惠斯金先生和他的的儿子们杂货铺’索取。哪怕那些个妇女们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底,依然可以看得出来她们变得脸色发白面面相觑。青年人尴尬地笑着,男人们嘟哝咒骂着。但是,并没有人真的显得失望不高兴。毕竟,他们单调乏味的生活里终于真的迎来了一点值得兴奋的谈资。这个话题住够他们在 “白狮”酒吧把酒言欢时的闲言碎语里持续个好几天了。然后,威严的法律的化身终于吹响了他的警哨。这哨声也打破了围观人众的沉寂魔咒,人们又开始滔滔不绝的聊了起来。很快,第二位法律的化身伴随着哨响出现了,像他的同伴一样沉稳镇定,也一副对一切无动于衷的态势。这位警员很快就掌握了与这一神秘事件相关的所有的已知信息和所有需要查明的未知状况。于是,他留下他的队友继续维持现场秩序,他则径自去找人协助调查了。”

“自然,之后发生的事情你一定都还清楚记得。一位巡警直接打电话给惠斯金先生和他的儿子,从他们那里掌握了以下信息:韦克洛巷十三号的房子处于待售状态实际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且在前一天早上,也就是星期四那天,一位衣着光鲜亮丽的绅士就拜访了惠斯金先生一家,询问那幢房子的具体情况。老惠斯金先生的儿子就把十三号的钥匙给了那人,让他自己去看房。并要求他一定要在下午一点之前把钥匙交还,因为他们通常在星期四会提早关门打烊。然而,那位先生并没有把钥匙交还,但年轻的惠斯金先生并不太在意,因为那幢房子里并没有足以吸引小偷光顾的东西——整条街家家户户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况且,年轻的惠斯金先生认为,如果他能再见到那位衣着入时的先生,他肯定立即就能认出那位先生来。按描述,他的脸庞悠红,鼻梁很厚,这说明他出身于优越的生活环境,头发是粗糙的姜黄色,满脸络腮胡也是姜黄色的,乱糟糟的并没有打理,这一切都给人带来了一种相当奇特的外貌印象。他穿了一套整齐的棕色休闲服,一件浅色的大衣,戴着一顶灰色的霍姆堡男士毡帽【注:来自德国的传统服饰帽,它的标志在于帽檐部分全部上扬,帽顶有一个凹槽使得整体廓型更加流畅。】,一边还扛着一个大包裹。年轻的惠斯金先生还特地强调,他以往从没遇见过这个人。”

“这些信息一旦被围观众人知悉后,当下就有更多的人自愿站出来提供了更多的相关细节。韦克洛巷的居民当中,似乎有那么一两个人还记得看到过一个穿着浅色大衣、戴着灰色毡帽的男子,胳膊下夹着一个包裹,用锁匙开门进入过十三号的屋子。但没有人对此特别加以关注,主要是因为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经常会有人进去看看那幢空房子,检视一番后再出来。不幸的是,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证人证言混乱不堪:有一些目击者宣称该男子扛着一个大包裹,他确实离开了,但他是直到傍晚才离开的;而另一些目击证人则认为他只是拿着一个很小的包裹,头戴着的是一顶圆顶礼帽。还有人说,戴圆顶礼帽的是另有其人,是直到傍晚才去拜访的杰•惠斯金家杂货铺,但当即又有另一个目击证人否认了这一点,他说傍晚拜访年轻的惠斯金先生的人有着很明显的姜黄色头发和络腮胡子,但他肯定戴着的是圆顶礼帽而不是霍姆堡毡帽。在这些相互矛盾的证据当中,唯一确凿无疑的事实就是,那天晚上的雾很浓,因此,没有任何人能够非常肯定地在法庭上宣示作证自己确切看到了什么。”

“然后,鉴于目前能从外部收集到的所有信息都只有这些似是而非的细节,警方接下来决定强行破门进入那幢空房子。它那倒霉的门牌号码证明了它的险恶名声是有道理的,因为,当稽查员进入一楼的前厅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乍一看,尸体看起来像是个外国人,年轻,黑发还留着小胡子。在他的身旁有一条湿漉漉的毛巾,也沾满了血迹。但仔细检查后发现,他并没有死,只是奄奄一息昏死过去了,巡警马上派人去打电话找分局专属的外科医生到现场救治。”

“受伤的人穿了一身深色的西装。他手上戴着一只外国制的金表,口袋里有二十英镑的纸币和一些零钱,还有一封写给‘艾伦•劳埃德阁下'的信,收信地址是布洛涅【注:位于法国北部英吉利海峡沿岸加来海峡省港口的滨海城市。】的一家旅馆。这封信是一封私信,涉及到一些不重要的家庭琐事;信封上只有一个写信人的教名,上面盖有伦敦的邮戳,但没有写信人的通讯地址。警方稽查员妥善保存好了那封信和那些钱,由于分局的外科医生当时已经赶到了现场,正忙着处理那名伤员,于是稽查员他就开始检查整个房舍。”

“韦克洛巷的房子通常后面都带有一个小院子。这些院子的尽头是一堵砖墙,院子的另一边有一个铁道闸口。很明显,十三号屋院子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人光顾过了。窗户和门框、破损的壁炉和破旧的炉子上,都积满了年代久远的灰尘。整个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值得一顾的东西,甚至连地下室里的垃圾都少得可怜——就像每幢空房子里留下的杂物那样,上一任房客也只留下些零碎残余物——但所有这些都被警方稽查员翻了个遍,该收存的收存,直到只剩下灰尘和几个空瓶子。”

“而伤者一直躺在前屋的房间里,在那发现的东西也很少。只在其中一堵墙里发现了两颗子弹弹头。一颗离天花板很近,说明是朝空中发射的,另一颗离地面七英尺高。地面上的灰尘明显有走动过的痕迹,但到底有多少个人走过,就不可能看得出来了。另一方面,同一楼层的后室则显示出很多值得大书特书的相当严峻的细节来。后屋的一面墙和小后院的砖墙齐平,墙外就是铁道闸口。这个房间朝着后院的窗户是开着的。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普通的水槽,水龙头的水迹显示,这个水龙头最近才被使用过的;水槽里有一小块肥皂,也是最近有使用过的。还有个壁炉,壁炉架上有一面橡木框的小镜子,靠墙而立,架子的旁边有一支烧完的蜡烛和一盒半空的火柴。而在房间的另一个角落里,被扔在地上的是一件黑色的因弗内斯斗篷和一顶软毡帽,是帽檐很宽的黑色帽子,就像法国学生通常最喜欢的那种款式。”

“当然,目前要重建还原整个受袭击的场景还很困难,毕竟,受伤的人还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说明自己的遭遇。但是,在院子尽头靠近端墙的墙角下发现了一把左轮手枪。”

“同时,警部专属的外科医生已经完成了对受害者的检查。他宣称,受害者身上的伤口是由卡在前屋墙壁里的那颗平射的子弹造成的。而且,子弹是在很近的距离内射出的,因为伤口周围的肉都被烧焦了。子弹从伤者正面射出,从左三角肌穿过,略微向上,正好擦过肩膀的顶部,然后卡在里墙里。外科医生甚至倾向于认为,伤口是伤者自己造成的,但这种理论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如果一个人的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他肯定会选择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除非,他确实是个疯子,这可能才能解释得了已知事实中的任何不一致之处。就连所有的邻居们都认为,他们所听到的喧哗声和撞击声,是在左轮手枪射击的枪响之前。”

“还有一个事实也否定了法医的自杀未遂理论,那就是现场无疑还有另一个男人出现——那个长着姜黄色头发和厚鼻梁的男人,他曾在‘惠斯金先生和他的儿子们杂货铺’那里要过钥匙,还有几个目击证人确实看到过他进入了十三号空房子——那个拿着包裹的男人。如今,没有人看到过他从前门出去。当那个黑头发的外国人进屋和他会合的时候,他一定是埋伏在房子里的。后来,他一定是在黑暗中,在雨雾的掩护下,又从前门溜走了,当时,没有人经过看到他。又或者不是从前门,他是翻过后院的墙,然后从铁路的闸口溜走的。现在,是什么让原因让这两个人在伦敦最糟糕的贫民窟之一的空房子里相聚的?而且,还导致一个人受伤了。另一个人又在哪里?左轮手枪是他们中的那个施害者在逃跑时掉落的,还是被那个疯子从窗口扔出去的?是疯子的自杀未遂,还是因争吵导致的谋杀,或者是敲诈勒索?这些问题都没有人回答,也没有能找到那个姜黄色头发胡须的人。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追踪到他的踪迹;他消逝在伦敦的浓雾之中,好像他是个幽灵一般。”

“伤者的身份也没有得到满意的证实。他是谁,从哪里来,和他相约的同伴是谁,他是否有前科,他也从未透露。因为他肯定是失忆了。他被关在医院里有好长一段时间了,但现在警方不得不让他走了。他很有钱,而且他在其他方面也很理智,但对警方的每一个问题,他都只回答说:‘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他说的是英语,没有丝毫的外国口音;他身上所有的异国情调都是他的黑发和黑胡子造成的印象。也不知道那把左轮手枪的来历,也不知道它的来源。那把枪是在哪里买的?卖给了谁,又是谁买的?谁也不知道。”

我这时不禁问道:“可是,那人出院以后又去了哪里?”只看到这个滑稽的老家伙蜷缩在角落里一副昏昏欲睡样子,“当然,他们放他出来的时候,肯定是有监视他的咯!”

他油腔滑调般回答说:“当然有,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始终被监视着。”

我不耐烦地重申道:“那他出院后,又去了哪里?”

角落里的老人答道:“他问了一下最近的去公共图书馆的路,就直奔那里了。他查找翻看了《晨报》的专栏一番,在一张废纸上潦草地写下了几个地址,然后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到‘梅克斯伯勒门’的一家私人旅馆,在那里订了一个房间,预付了两个星期的食宿费。他就在那里长住了下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他的钱总是很充裕,他给自己买衣服和亚麻布的床上用品【注:亚麻织品通常是手工制成,要价不菲。】,但他从哪里弄来的钱却从未被发现。有一段时间,他被警察和热心的业余私人侦探盯上了,但他们都没有发现什么能解开他身份谜团的线索。他一直住在‘梅克斯伯勒门’的酒店里,也不时有人给他寄来信件。信抬头都是致信‘艾伦•劳埃德阁下’,这很可能是一个化名,也可能不是。据推测,这些信中可能有现金。但警方从未追查到钱款的来源。总之,他每周都有钱付旅馆的各项开销,但他从来没有和旅馆里的任何人说过话,也没有和任何人见过面,也没有进过任何住客房子,除了他自己住的那间客房。”

“后来,有一天,他终于离开了旅馆,再也没有回去。就某一天的下午,他出去了,从那天到现在都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也没有人听到有关他的消息。神秘的‘艾伦•劳埃德阁下’在伦敦的漩涡中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关于他身份的痕迹。那天,他在酒店结清了所有账单,没有留下任何债务,只遗留下了一些私人物品,在公众心目中,这件事被归结为了悬而未决的谜团。”

第二章

角落里的老人停顿了一下。他从他的粗花呢格子阿尔斯特西装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细细的绳子,他瘦骨嶙峋爪子一般的手指开始把细绳捆扎成无数复杂的绳结。警察和公众从来没能解决的那些问题,毫无疑问,对他那敏捷的大脑来说,没有丝毫的困难。

“告诉我吧,”我建议道。

他继续编织绳结好一会儿,在结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绳结后,他说道:“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的事情,你就得听我讲一个在你看来无关紧要的故事。”

我表示愿意倾听他打算告诉我的任何事情。

他说:“很好,那么,让我来把你的思绪带回两年前的那个冬天。你还记得詹姆斯•纳福爵士的财产——一大批价值连城的宝石被盗一事吗?”

“我当然记得。”

“你知道詹姆斯•纳福爵士是谁吗?”

“我希望你能详细告诉我,”我回答说。

“詹姆斯•纳福爵士,”这个滑稽的老家伙继续侃侃而谈起来,“他是一位年轻的绅士,战争期间,曾在政府的一个部门工作。他是他父亲唯一的儿子,而他的父亲是一位贫穷的爱尔兰男爵。停战后不久,詹姆斯爵士去南美拜访了一些亲戚。他一定是给其中一位古怪的老表哥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的老表哥几个月后去世了,给他的英国亲戚詹姆斯•纳福爵士留下了一批价值连城的珍珠首饰和其他宝石收藏品。其中有一些是无价之宝,就像任何不常见的珍宝一样,围绕着这些浪漫的遗产,各种各样的故事层出不穷。这些珠宝的巨大价值和精美的款式在英国的报纸上被连篇累牍地报道和转载,毫无疑问,这些珠宝的巨大价值和惊人的美貌在英国的报纸上被大大的夸张和美化了。有人断言,作为遗嘱认证,巴西政府将这些珠宝估价为一百万万英镑;还有的钻石——有些仍未被切割出来的原石——一旦面世,会让著名的皇冠钻石【注:一九零七年英王爱德华七世六十六岁生日收到的世界最大的库里南钻石。】或权杖钻石【注:一七六二年,英国女王凯萨琳宣布即位时把情夫所赠的欧罗夫钻石,镶于皇室的权杖上。】看起来就像小玻璃碎片一般,诸如此类夸张的溢美之词不一而足。我敢说你一定还记得一些围绕着詹姆斯•纳福爵士的宝石的传说。于是,这个神话般的宝藏的幸运主人为了取走他的珠宝而再次启程去往巴西。等他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他和他的宝石都被拍成了照片,被广为传载。”

“但是,正如我说过的那样,这笔王室遗产的接受者一直是个穷人。我们可以认为,对价值四万英镑的宝石所需缴纳的遗产税,将使他更加贫困。那些好管闲事的人当然试图说服他把宝石卖掉;他也有收到无数的钻石和珍珠商人的来信,要求他允许他们去亲眼看一看实物,以便购买。但是,他自然是不想急于求成仓促行事的。于是,他把自己的宝藏存放在银行里,然后再慢慢考虑。他当然不想卖掉珠宝,因为他为自己的新财产和它给他带来的臭名昭著的恶名而感到无比自豪。甚至有传言说,不止一名名媛贵妇曾给过他暗示,如果他求婚的话,作为那么漂亮的珠宝的主人,她们一定会欣然接受的。”

“我不知道是谁先向詹姆斯•纳福爵士提出这样的想法,让他把那些宝石展示给公众看,为捐助那些个残疾士兵和水手们。展出个一两周,收取两先令六便士的入场费,这是个绝妙的主意。况且,扣除掉场地租金和服务人员的费用后,还可以把所得收益捐给那个非常值得称赞的慈善机构。于是,爵士他在萨克维尔街找到了非常合适的场所。那所房子包括一家商铺店面,店面有一块大玻璃橱窗,后面有一个小房间。入口开在房子侧边,打开前门就是通道,房子分成大小相同的两部分,被通道隔开,通道里有两扇门,其中一扇通往前台店面,另一扇通往里屋房间。詹姆斯•纳福爵士又花了一点钱,把那里重新装修成了现代风格,他还特意做了一些匣子用来展示陈列的宝石。詹姆士爵士还把从通道进入商铺的门拆掉了,并在原先门的位置放了一件厚重的家具挡住。后面的房间只用作办公室和前厅接待室,另有一扇通往商店的连通门。

“在白天,宝石被陈列在商店左右两侧的玻璃柜中;晚上,所有的宝石被锁到一个保险箱里。那个放在保险箱放在商店的中间,正对着玻璃橱窗,保险箱的上方有一盏彻夜亮着的电灯。这是小本经营的珠宝商在日常运营中很常见的一种装置。如果有什么问题,值夜班的警察一眼就能看出来。”

“一切准备就绪后,詹姆斯•纳福爵士请他的一位尊贵的女性朋友帮揭幕宣布珠宝展览开始。在头两个星期里——我必须得告诉你,那是在十月份——参观者络绎不绝,而且大部分都是女士,她们都是前去观赏被大肆宣传的宝石的。你可能会想知道,看一些普罗大众永远无法拥有的东西能有什么乐趣?尤其是那些稀有的宝石,无论它们多么珍贵,在我看来,只有当它们搭配艺术设计被镶嵌在首饰上时,才会真的变得美丽起来。然而,我并不了解女性的心态,我只知道,詹姆斯•纳福爵士不止一次宣称自己对他的这次小小冒险尝试的结果感到很满意。”

“况且,的确在过了前两个星期后,展览的观众人数就大大减少了。还颇有几个人纳闷为什么詹姆斯爵士还要把展览继续举办这么久的。那些最想看到价值连城的宝石的人在头几天就蜂拥而至了。此后,只有极少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外乡人,或者是外国人,他们付了两先令六便士的门票钱,才陆陆续续地进场观摩一番。但是,尽管如此,那些珠宝肯定会得到更多的广告宣传,而当珠宝的主人把它们拿出来出售时——这无疑是他的本意——它们会获得更高的价码。在此期间,詹姆斯爵士继续在乔治街的一个小公寓里过着怡然自得的恬静生活。由一个忠实的仆人伺候着他,那是一个叫鲁格尔斯的佣人,爵士认识他很多年了。每天詹姆斯爵士都会到萨克维尔街珠宝展那逛逛,看看他的宝贝收藏,和一两个朋友聊聊天。到了下午六点钟,展览就会结束,詹姆斯爵士会亲自把所有的宝石放进保险箱里,锁上房门,带着钥匙回到他的小公寓。他很少会外出社交,只偶尔去个私人俱乐部消磨时间。詹姆斯爵士他唯一的奢侈消费是热衷于游历各种偏僻的地方;他似乎走遍了欧洲的每一个角落——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黑山共和国、波斯尼亚【注:南斯拉夫中部一地区。】和比萨拉比亚【注:欧洲东南部一地区,原属土耳其,现为俄罗斯所有。】。在此之前,每当他外出旅行时,他都会带着他的仆人鲁格尔斯,锁住小公寓的大门。但如今那样的态势,他就把鲁格尔斯留在了萨克维尔街负责展览事宜。那已经是十一月初了,大约在展览开幕的两个星期之后;詹姆斯爵士离开伦敦出游以后,是由鲁格尔斯每天晚上六点把宝石放到保险箱里保存好,并把房子的大门锁起来。然后,鲁格尔斯他大约在七点半左右回到小公寓,吃过晚饭,读一会儿报纸,然后在十点左右上床就寝,把保险箱的钥匙和萨克维尔街房舍的钥匙都塞在枕头下。”

“乔治街的小公寓里的一个员工总是为鲁格尔斯他准备好了晚餐——一些冷肉、面包、奶酪和半品脱啤酒——电梯小哥总是从皇冠街和权杖街的拐角处为他取来这些食物。早上鲁格尔斯则自己准备早餐,午餐都是在萨克维尔街吃的。那些饭菜都是从皮卡迪利大道的一家便宜餐馆里提供的。”

“每天早上,打扫乔治街那幢小公寓楼外的台阶的女管理员查尔沃夫人都会看到男佣鲁格尔斯从屋里走出来,向萨克维尔街的方向走去。即使是在星期天,他也会在商店里逛一圈,看看一切是否井然有序。”

“那是在一月的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查尔沃夫人没能在鲁格尔斯习惯的出门时间里见到他。由于那个安逸的街区通常不会有什么值得闲言碎语的琐事。所以这样值得一提的话头不容错过。那位女士在见到电梯小哥时,向他透露了这个罕见的消息:鲁格尔斯先生一定是生病了,或者是自己睡过头了。这时,电梯小哥则早就准备好了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要透露,他说他刚刚看到詹姆斯•纳福爵士小公寓前门的一块玻璃被打碎了。”“‘昨天晚上十点半的时候,玻璃还没碎,’电梯小哥他接着说,‘我和一帮人离开詹金斯小姐的聚会时有瞄过一眼,那时还好好的。’”

“詹金斯小姐似乎是一位女士的女仆,那位女士与詹姆斯•纳尔福德爵士住在公寓的同一楼层。但是,在他们两个住家之间有一条有楼梯和电梯的过道联通,当电梯小哥向那位女士和女佣詹金斯小姐说起玻璃被打碎的事时,无论是那位女士还是女佣,都表示在夜里没有听到任何声响。现在,这一切似乎都显得很奇怪,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仍然没有见到鲁格尔斯先生的踪影。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电梯小哥一直在忙着控制电梯送公寓的工作人员上上下下,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每个人都想亲眼看一看那块破碎的玻璃板,并想对昨晚在詹姆斯•纳福爵士的公寓里发生的事情发表自己的见解。十点钟,管家查尔沃夫人比其他员工更有责任心或更有进取心,决定去敲詹姆斯•纳福爵士公寓的门。结果,没有人回应。然后,查尔沃夫人她试着透过破碎的玻璃板窥视屋里的情形,并且,还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动静。一时间,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女清洁工、电梯小哥、厨房女佣和女仆领班都站在楼道上,屏住了呼吸。突然,她们都同时喘了一口气!因为,她们都听到,从公寓内传出了一声呻吟——确切地说,是呻吟声!这一群围观的吃瓜群众沮丧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所措。她们都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该怎么办呢?”

“电梯小哥手里拿着詹姆斯爵士公寓的钥匙,但由于前门被从里边反锁了,钥匙本身是没有用的。管家查尔沃夫人带着将军的气势,一副下死命令的模样,坚决地说:‘我要强行闯入!’”“电梯小哥惊恐地喘着气说:‘夫人,你可以把你的手穿过打破的玻璃,拉开门闩。我们不需要破门而入。’”

“不知怎么回事,电梯小哥的这个合理提议反而让每一个人变得更不自在了。管家,前一阵子还大胆果断的管家,忽然结结巴巴地说要叫警察来。当电梯铃响起的那一刻,女仆领班宣称自己随时有可能晕倒。但是,只见是詹姆斯•纳福爵士在楼下按响了电梯的铃声。他是乘夜间邮轮从巴黎回来的,随身只带着他的小行李箱。电梯小哥很乐于成为第一个向詹姆斯•纳福爵士转达那个惊人状况的人。”角落里的老人补充道:“那位年轻人过后对詹姆斯爵士接收到这个消息后的评价是:‘他的反应很糟糕真的!’”“詹姆斯爵士丝毫没有注意到楼道上那群兴奋的女人们,他径直走到他的公寓前门前,用手穿过破损的玻璃框,拉开了里面的门栓,踏进他的公寓。下一刻,楼道上激动的人群就听到他大喊道:‘天啊,鲁格尔斯,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一个虚弱的声音,几乎无法辨认得出那是鲁格尔斯在说话,然后大家就听到他用短而急促的语调说着话。片刻之后,可以清晰地听到詹姆斯爵士打电话的声音。”

“‘他是在打电话给警察,’管家郑重其事地对工作人员宣告道。”

角落里的老人过了一会儿又继续说:“好吧,让我长话短说,简洁地告诉你,鲁格尔斯告诉警察的故事。这个故事并不算长,但它所透露出的盗窃手法之狡猾和胆大包天,是很少有人能比拟的。那天,鲁格尔斯似乎像往常一样,把宝石放到了保险箱里,再把萨克维尔街的房子锁起来,然后就走回公寓了。据他说,他很高兴他的责任将在第二天早上主人从国外回来后结束。因此,他期盼着詹姆斯爵士的第二天早上归来。鲁格尔斯他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但当他坐下来看报纸时,他忽然觉得很困,就去锁上前门,把钥匙塞到枕头下面,直接上床就睡着了。直到他感觉到自己被粗暴地摇晃,听到了主人的声音在叫他。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他感到头昏眼花,头疼得厉害。当詹姆士爵士告诉他已经十点多了,他根本无法想象自己怎么会睡过头了。由于习惯的驱使,他把手伸进枕头下摸索着找钥匙。结果,钥匙不见了!然后,詹姆斯爵士给警察打了电话。鲁格尔斯只能吐露这么点信息了。他的处境很可悲;他一边哀叹自己的命运,一边诅咒自己是个大傻瓜,他跪在主人的脚下,双手合十,祈求主人的宽恕。”

“‘我愿意为詹姆斯爵士做任何事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不断地向警官重申,‘可现在,我却毁了他,只是因为我睡过头了’。”

“警方督察自然对他很不耐烦,我想,督察他甚至一度认为这个人在演戏。但詹姆斯•纳福爵士本人却愤愤不平地否定了这种说法。”“‘我相信鲁格,’他强调说,‘我相信他,就像信任我自己一样。我认识他已经三十年了,在这之前,他还曾为我父亲效力过。我把我的钥匙、钱财和一切交付给他,就是因为信任他。如果他真有坏心思的话,他有很多机会来洗劫我的。况且,像他这种级别的人,能拿贵重的宝石去做什么呢?’”

角落里的老人说道:“但我认为警察并没有完全忽视鲁格尔斯可能知道一些关于这件事的细节的可能性 但尽管警方有非常巧妙的盘问和诘问技巧,鲁格尔斯他的说法从未改变,甚至连最细微的细节都没有搞错。但他对他最初的陈述所做的所有补充都是有价值的。那就是,对萨克维尔街的一个外国访客的描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不喜欢那个人的长相。’那是个年轻的男士,脸色很差,头发和小胡子都是黑色的,穿着一件奇特的披肩大衣,戴着一顶帽檐很宽的黑色软帽,在店里呆了半个多小时,显然对宝石非常感兴趣。有一次,他甚至问鲁格尔斯是否可以把玻璃匣子打开,好让他能更仔细地检查宝石和珍珠。自然,这个要求被鲁格尔斯非常礼貌地拒绝了。于是,那个年轻人又向他提出了很多问题:‘这些宝石是从哪里来的?它们的价值是多少?它们有保险吗?它们晚上会被放在哪里?保险柜是防盗的还是只是防火的?’诸如此类的敏感问题。”

“似乎,有两位同时也在参观展览的女士,注意到了这个面色蜡黄、乌黑头发的年轻人。她们听到他询问鲁格尔斯,并听出他的外国口音,既不是意大利人,也不是西班牙人;她们认为他很可能是葡萄牙人。他的衣着肯定是非常夸张的。两位女士注意到了他那件斗篷披肩大衣,那是一种黑色的因弗内斯式大衣【注:一种宽松的单排扣外套,其设计的初衷以雨披的样式呈现。】,还有那顶别致的蒙马特式的帽子。后来,当另一个事实曝光时,那个外国人出现在萨克维尔街商店里的身影就变得更加重要了——那起抢劫的前一天晚上,乔治街的小公寓里的电梯小哥像往常一样从皇冠路和权杖大道的公共酒馆里拿了半品脱啤酒。在鲁格尔斯晚餐的残羹剩饭旁的杯子里还残留着几滴啤酒。经检查,发现啤酒中含有氯醛【注:水合氯醛,有催眠功效。】。”

“起初,电梯小哥可能是吓得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情况。他说,他照例从皇冠路和权杖大道拐角那里取来了啤酒,带到四号公寓——即詹姆斯•纳福爵士的住处——并把啤酒放在了客厅的桌子上,鲁格尔斯先生的晚餐已经在那里为他准备好了。但是,在地方督察的再三追问下,他想起来在从酒馆去公寓的路上,有一位先生向他搭讪,问他去摄政街的路怎么走。电梯小哥一手拿着啤酒杯,另一只手给他指路,大概是和那人一样把头转到了同一个方向,没注意手里的啤酒。他也说不清楚。那位先生似乎很笨,一下子没搞懂方向,电梯小哥只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和那位先生交谈了好一会儿。”

“虽然当时天很黑,但是,他确实看到那位先生穿了一件有趣的大衣和戴着一顶有趣的帽子。而且,就像那孩子所说的那样,他说话的口音很奇怪,好像是个法国人。对那个电梯小哥来说,如果一个外国人不是德国人的话,那么那个外国人想必就是法国人了。虽然,那个小伙子对那件大衣和帽子的描述只是形容为‘有趣’。但看起来几乎没有什么疑问了,那人就是在萨克维尔街的商店里参观的人,同在乔治街搭讪电梯小哥的人是同一个人。也没有什么疑问了,肯定是他把毒品扔进了啤酒杯里,在那个男孩因为指路而把头转开的时候。最后,当警方在电梯小哥给人指路的地点,两栋房子的距离的不远处发现了‘滑稽的大衣和帽子’被捆成一团扔在一栋空房子前的空地上时,所有的疑虑终于都得以解答了。”

“不幸的是,虽然这几个事实已经得以肯定了,但在那之后,关于这个人的所有踪迹都消失了。他究竟是如何进入詹姆斯•纳福爵士公寓的,也无法确定。他可能是跟在电梯小哥身后溜进去的,趁电梯小哥拿着啤酒上楼时,藏在地下室的某处,这不是不可能的。整幢楼临街的大门通常是一直敞开着的,直到晚上十一点钟才关。而在十一点之前,那名电梯小哥一直在电梯里;上上下下了好几次,接待住户或访客。当电梯小哥跑去拿啤酒的时候,由一个女佣暂时帮照看一下电梯。每天晚上十一点,朝街的门是关上了的,但门没有闩上;门上有一把耶鲁锁,每个住户都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以防他们很晚才回。过了十一点电梯就不工作了,但每个楼层都有一盏灯。这些灯是女佣每天早上上楼时才第一时间关掉的。事实上,女佣她还记得,在那个难忘的早晨,顶层楼梯平台上的灯——也就是詹姆斯•纳福爵士公寓门外的灯,在她上楼的时候,那盏灯已经熄灭了的。”

“这就是所有的事实,”角落里的老人慢慢地继续说着,同时他停顿了一下,在他心爱的细绳捆扎成无数复杂的绳结。“所有与詹姆斯•纳福爵士的宝石被盗案有关的事实都已经告诉你了。当然,正如你所想的那样,不仅官方,而且公众的心思也一下子都飘到了那个受伤的神秘人身上。他最初是在韦克洛巷的一栋空房子里被发现的。毫无疑问,这个人和那个在萨克维尔街的商店里各种打问的人是同一个人。他也就是那个搭讪电梯小哥、在鲁格尔斯的啤酒里下药、抢走他的钥匙的人。穿着那件黑帽大衣,戴着蒙马特式帽子,一头黑发,一副洋气的外国佬样子。诚然,韦克洛巷的伤者说的是纯正英语,没有丝毫的外国口音,但后者很容易被认为是前者。事实上,这种推断似乎一切都很顺利,一旦萨克维尔街抢劫案的消息被传开来了,并对那个长着一头黑发的外国人进行了详细描述,警方就认为他们有了一个非常明显的破案契机。”

“一个非常明晰的案子,是的!”那个滑稽的老家伙继续笑着说,“但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因为当警察给梅克斯堡广场的旅馆打电话询问伤者情况时,他们得知神秘的艾伦•劳埃德先生已经离开三天了。在他付了账单以后,他在一个昏黑的下午走出了旅馆大门,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看到他的身影,也没有人听到过他的消息。他拿着一个纸包就走了,里面装的无疑是他近期买的几件财物。”

“他当然就是那个宝石小偷,而且是个非常狡猾的小偷。想想看,这意味着什么?首先,这意味着,他要有头脑,敢于搭讪去电梯小哥,敢于在和他谈话的同时把毒品倒进啤酒杯里。其次,他还得潜入乔治街的那栋公寓大楼,打破詹姆斯•纳福爵士公寓门的玻璃,进入公寓,偷了展览店的钥匙,再次溜出大楼,绕到萨克维尔街观察守候,直到值班的警卫巡视过,方才进入房子,打开保险箱,把宝石劫掠一空——这一切都是在街上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或者,你也可以说是那都是在深夜里的绝对黑暗中得以实施——然后他还得重新锁上保险箱,再次观察四周,直到值班警卫不在视线范围内,才找机会溜出房子。很聪明吧?我想,这应该可以说是绝顶聪明的,如果真有人能做到的话!”

我有些不耐烦地反驳道:“你什么意思?如果真有人能做到这样的事情?不管那个小偷是谁——假设你的理论能成立的话——那他一定是做了所有那些坏事的呀。”

“哦,不,他没有!”那个滑稽的老家伙强调说,“他只是在展览结束后把所有的宝石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而已,根本没有锁到保险箱里。”

“那么,你认为是鲁格尔斯干的咯?” 我惊呼道。

“以配合他的主人。”

詹姆斯•纳福爵士?但是,为什么呢?”

“看在保险金的份上”。

“但那个受伤的人还活着呀!” 我又反驳道,“那是整个案件里的悲剧。我记得当时有在报纸上看到过这起案件。我想,这有点过于刻薄了,可能是因为詹姆斯•纳福爵士他没有多少现款吧,但他确实是只为他的财宝投保了两万英镑而已,而那些珠宝的价值......”

“不值一文钱,”角落里的老人带着淡淡的微笑打断我道,“公众可能已经被那宛如神话故事般的财宝故事所迷惑了——现在的人们像上一代人那样轻率地传播着成百上千个一千零一夜的百万财宝的故事——但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听童话故事的。”

“但即便如此,”我反驳说,“那些珠宝在打了那么多广告之后,肯定还是比投保的两万英镑要值钱的多的呀。为什么詹姆斯爵士不直接把它们卖掉呢?反而是甘愿冒着被盗的风险去办什么展览?”

“可是,我亲爱的好姑娘,”他反驳道,“难道你没看出那些珠宝是根本不可能卖掉的吗?难道它们还能一个个地在国外拆分开来卖吗?骗取两万英镑的保险金是最好的收益了,但是,如果你能再翻上一倍,那就更好了【注:在当时,巨额财产失窃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赔付申报财产的两倍。】。”

“可是,那个韦克洛巷的伤者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问道。

“引入一条红鲱鱼混淆视听而已,”【注:红鲱鱼指在正确线索以外,额外出现的一些转移了破案解谜注意力的错误或者不相关的线索。典出著名英国侦探小说作家多萝西•L.塞耶斯的彼得•温姆西勋爵探案系列中的《五条红鲱鱼》一书。】他笑着回答说,“只是,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在猎犬闻到气味之前他就溜走了。而这就是他的绝顶聪明才智所在。创造一个人格,让人对其身上发生的犯罪产生怀疑,然后在被发生前让这个人格消失,这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无赖行径。这需要绝对的冷静和面部化妆的丰富知识。我们必须认定,詹姆斯•纳福爵士在这两点上都是大师级的人物。然后,你仔细想想看,其他的一切对他来说会是多么容易。”

角落里的老人总结道:“让我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给你重构一下。也就是说,从詹姆斯•纳福爵士第一次提出想让他的宝石价值翻倍的想法,就把他的手下鲁格尔斯作为合伙人,参与到这起精美的无赖行径当中来了。当然,如果没有一个搭档,他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这可能不是这两个无赖一起做的第一件坏事。那么,纳詹姆斯•纳福爵士在给鲁格尔斯下达了指示,并与他安排好了一些细节问题后,开始了他的行动。表面上,看起来是他开始了一段国外旅行。他大概确实是越过了法国边境,然后再回到了英国。一个人在拥挤的火车上或火车站里,如果没有人特别注意到他,那么他是很容易消失的。如果他选择的旅馆老板有私人理由惧怕警察——害怕有住客是‘通缉’被发现——那他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住上一家又一家旅馆,也是很容易的。不会有哪个旅馆老板会主动向警方提供情报的。”

“詹姆斯•纳福爵士,生活习惯上本来就是个非常潇洒的人,他的头发剪得很整齐,姜黄色的头发剪得很短,留着小小的牙刷胡须,脸颊和下巴都剃得很光。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他很容易就可以变成一个头发蓬松,留着络腮胡和海象般的大胡子的人。再加上给鼻子涂上油彩,鼻翼用染料打上阴影,显得颜色很深,再把脸颊染成了暗红色,这就成了那个在东南区纽汉姆路到‘杰•惠斯金先生和他的儿子们杂货铺’索要十三号屋钥匙的人了。这很简单,不是吗?”那个滑稽的老家伙继续说道,而他那细长的瘦骨嶙峋的手里在不断地把那根细绳捆扎成各种复杂的绳结。”

“现在,我们的流氓无赖需要的只是换衣服和换张脸而已。所以,那天傍晚,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计划,鲁格尔斯在大雾的掩护下,在十三号空荡荡的房子里和他的主人见了面。在那里,他带着宝石和詹姆斯•纳福爵士一起互相交换衣物。然后,詹姆斯•纳福爵士完成了他的身份变换——通过在水龙头那把他毛茸茸的头发和满脸的胡须涂抹上那些现代染料。那些个染料在市场上被大肆宣传,一直是那些追求时尚的女士们趋之若鹜的产品。于是我们就有了对所有那些相互矛盾的目击证人证言的解释。那些目击者确实是看到过一个带着包裹的人,但他们看到他的时间,他的外表,甚至包裹的大小都有很大的分歧。”

“这样一来,你很容易就会弄明白,在创造了一个身穿黑衣的外国人的个性人物之后,对整个计划来说,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发生的争吵和枪声的戏剧性是多么重要。必须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那个被创造出来的新角色身上。关注度加上神秘感,而到了计划的这个阶段,韦克洛巷的伤者与梅菲尔区乔治街的詹姆斯•纳福爵士就没有任何人会把两者联系在一起,那个无赖就脱钩了,没有任何危险了。时间根本不成问题,韦克洛巷被发现的神秘的艾伦•劳埃德先生可能会被拘留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但他迟早都要被放出来的。他显然是完全无害的,而且在其他方面也很正常;他不可能永远被关在牢里,浪费纳税人的资源。最终,他获释了,于是,他去了一家旅馆,在那里静静地住上一段时间,直到他认为完全消失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止。”

“在这期间,我们可以假设詹姆斯•纳福爵士他和鲁格尔斯始终是有联系的。鲁格尔斯每天傍晚都要去散步。好吧,冬天的晚上天黑得很快,伦敦又是个很热闹的地方。鲁格尔斯会带给他所需要的钱。还有什么比在人多的地方见面更容易的呢?”

“那两个流氓无赖终于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神秘的艾伦•劳埃德先生从梅克斯伯勒门的旅馆里消失了;他到了萨克维尔街,在那里他刮掉了他的大胡子和胡须,又把头发剪了一遍,以至于染过的头发只留发梢,没人看出他有染过头发了。他换上了自己的衣服——鲁格尔斯在那里肯定为他准备好了衣服。然后,他溜到维多利亚车站,越过边境到了法国,这一次他只想以詹姆斯•纳福爵士的身份再堂而皇之地返回英国,正好赶上鲁格尔斯刚刚在睡梦中麻醉药的药效褪得差不多了,而整个公寓里的人又都兴奋得不得了。但是,正是他穿着黑色斗篷和戴着蒙马特帽子去到了萨克维尔街的商店在人前晃荡了一番。而第二天晚上,是鲁格尔斯在路上和电梯小哥说话,那时詹姆斯•纳福爵士则公开的从法国越过边境回国,为自己争取到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鲁格尔斯的任务当然要容易得多。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原先在萨克维尔街展览的宝石放在口袋里,然后詹姆斯•纳福爵士那天早上回到公寓时再从他手中接过去就好了。随后,纳福爵士他才打电话给警察报的警。穿上黑色的斗篷和戴上蒙马特帽,在一月的那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去搭讪电梯小哥而不被认出来自然是很容易的了。而现在,所有的刺激公众的要素都已经尘埃落定。整件事的计划是如此巧妙,以至于从未有人怀疑过真正盗窃宝石的无赖是谁。鲁格尔斯可能是有被怀疑过,但警方没有掌握任何能真正地对他提出起诉的证据。宝石自然至今还没有被找到,而从表面上看,鲁格尔斯他也并没有从这次抢劫中得到什么好处。他依然只是他主人的忠实、深受信任的仆人。”

“顺便说一下,所谓的詹姆斯•纳福爵士已经从保险公司那拿到了那笔保险赔偿金,从那时起,他就去了国外。”角落里的老人他拿起他那根珍视的细绳子,一边把绳子塞进了他的粗呢格子阿尔斯特西装外套的口袋里,一边总结道:“我听说他最近在阿根廷购置了一些房产,打算和他的朋友鲁格尔斯一起在那里永久定居下来。我认为他这样做是明智的,如果你打算向大众公布我对于这件神秘失窃案件的见解,你可以随意发表。我不认为我们的朋友会以诽谤人格为由起诉你,而且,不管怎么说,假若真的有官司打到法庭上,我保证会赔偿你的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