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原本的目的,在于展现通过逻辑推理解开复杂谜题的趣味,故其中鲜有对犯罪者心理的正面描写。“出人意料的作案人”可谓是侦探小说的必备条件之一,故作案人在小说最后才会现出原形。因而一般情况下,作者无暇细写作案人的心理及性格,作案人浮出水面时便是故事告终时。换言之,侦探小说是从侦探的视角描述犯罪事件的小说,作者会细致刻画侦探的性格,但对作案人的性格仅进行间接的描写。作者要刻画的并非作案人的形象,而是其巧妙的犯罪手法。但尽管如此,出色的侦探小说中,犯罪者的心理及性格往往展现得淋漓尽致。某些时候,即便没有正面的描写,犯罪者鲜明的形象仍能深铭读者的肺腑。

以手法巧妙、错综复杂的犯罪事件为题材的长篇侦探小说中,往往有一个信奉虚无主义的作案人。他不具宗教及道德上的信仰,不畏神灵,亦不担心良心的谴责,惧怕的仅有刑罚。不,对刑罚也不屑一顾者亦比比皆是。因这样的设定,对以解谜为主的侦探小说而言最为便利。错综复杂且手法巧妙的犯罪,要求作案人心如铁石,不会因情感失误,而将此类冷血作案人设定为虚无主义者,可谓是再合适不过了。

要说将犯罪者心理刻画得活灵活现的侦探小说,我首先想到的便是法国作家西默农[1]的《男人的头颅》[2],这部心理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青年莱德克有着天才的头脑,但却是个无望出人头地、赤贫如洗的遗传性脊髓病患者。梅格雷探长评价这凶手道:“若是在二十年前,他必定会成为无政府主义者的斗士,在某国的首都投放炸弹。”

莱德克的性格比《罪与罚》中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更为极端、典型。他识破了某位拥万贯家财的酒色之徒意欲杀妻的心思,故为此人实施了谋杀并对其大肆勒索,还巧妙地将罪名转嫁给了一个与事件毫无瓜葛的愚钝男人,自己则逍遥法外。该小说通篇讲述侦探梅格雷与凶手之间的心理战。

这凶手对神及道德嗤之以鼻,认为因时代、因地域而异的神及道德,终不过是一种社会功利。例如,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拿破仑的大屠杀与个人的谋杀,同样的行为,在某些时代、某些场合是善,而在另一些时代、另一些场合则是恶。他洞悉此理,故而蔑视道德不可侵犯的严肃性。

但这凶手与拉斯柯尔尼科夫同样,否定良心的同时也承受着良心的谴责。更大的矛盾则是,这些犯罪者虽为虚无主义者,却无法割舍自尊心(真正的虚无主义者应是连自尊心也抛弃了的)。致使他们犯罪的,可以说正是他们那扭曲的自尊心。他们自诩为天才、超人,鄙薄社会、无视警察、目空一切、唯我独尊。这种自尊心一旦堕落,便沦为犯罪者的虚荣心。拉斯柯尔尼科夫作案后,在咖啡厅故意向偶遇的检察官亮出一叠钞票的心理,在莱德克身上表现得更为夸张,更具挑衅性。而许多更为幼稚的犯罪者向警察局下战书的心理亦与之相通。

此类挑衅心理表面上体现为虚荣心,但这一表象之下还潜藏着另一物——自白的冲动。坡的短篇《乖戾之魔》,以极端的形式呈现了这种自白的冲动。该小说讲述了一种无法遏制的怪异冲动——正因不能做而忍不住想去尝试。当中包含了为恶而作恶、因是禁忌所以故意触犯,这种不可思议的人类心理;以及犯罪后,正因坦白罪行将招致自身的毁灭而禁不住想要坦白,这种不可控的心理。这正如站在高耸的悬崖绝壁上时,心中那种因恐惧而禁不住想纵身跳下的冲动。《乖戾之魔》的主人公,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自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高声道出自己那杀人的罪状。

范•达因所著《主教谋杀案》中的迪拉德教授,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虚无主义者,却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蔑视道德者。现实的社会犯罪史上学者的道德缺失并不罕见,而在侦探小说中,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死敌莫利亚提博士便是个早期的例子。《主教谋杀案》中迪拉德教授的心理是该种道德缺失的极端体现,他着眼于数学、物理学及天文学上那浩瀚无垠的世界,这便产生了心理错觉,认为地球上的道德、人类的生命根本不足挂齿。

范•达因借菲罗•万斯[3]之口,对该种心理作了如下解释:“数学家一方面用光年这等巨大的单位度量无限的空间,另一方面又用百万分之一纳米这等极微小的单位度量电子的尺寸。他们从这种超越性的视角纵览一切,在他们眼中,地球及其上的居民几乎等同于无。例如,某种恒星是整个太阳系的数倍之大,但这庞然大物对数学家而言不过是分秒间的琐事。沙普利[4]推算出银河系的直径为三十万光年,而宇宙的直径至少是银河系的一万倍。

“但这些不过是最基础的问题,不过是天文观测仪器呈现出的司空见惯的小事,高等数学研究的问题远比这宏壮,现代数学中的概念常常使人游离于现实世界而仅生活在纯思维的世界中,酿成病态性格。就如西尔弗斯坦[5],他论证了五次元、六次元空间存在的可能性,并推出可在某事件发生前预知该事……若人潜心专研无限这一概念,难免脑子出现异常……”

当地球上的人类沦为微不足道的存在时,科学便靠向虚无主义。滑稽的是,这种虚无主义孕生罪恶时,其中必将混入与超越性的思想截然相反之物。迪拉德教授虽属于此类道德缺失者,但他却为个人声誉这一地球上微不足道的执着所绊,为维护声誉而大肆谋杀。他为制造与《鹅妈妈童谣》[6]相吻合的案件,接连杀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

某些侦探小说家,除构思错综复杂的谜题外,还格外擅长刻画恶人。黑岩泪香被誉为刻画恶人的天才,他的各部翻案作品中,恶人的形象塑造得较原作还要成功。西方作家中擅写恶人的则要数英国的伊登•菲尔波茨[7],他的《红发的雷德梅茵家族》是刻画恶人的典型作品。主人公虽同样是个对道德麻木的人,却并不像莱德克或迪拉德教授那样犯罪之初既已抱有自暴自弃的心理,他自始至终行事把稳且相当功利,竭力避免自身罪行遭人觉察,故他实施的诡计尤为复杂,且伴有一种认真而积极的作恶热情。

《红发的雷德梅茵家族》在真凶现形后仍未结束,其后还有长篇的犯罪者自白,这是凶手迈克尔•彭德恩于狱中写下的自传。当中有这样一段话:

“良心未泯的人,可能追悔当初的人,因一时冲动而行凶作案的人,这些人无论用多么高明的手段去掩盖罪行,毫无疑问,都将以失败告终。犯罪者心中隐约的悔意,正是罪行败露的开端。世间愚蠢之人无力避免此类失败。但若如我这般,对成功深信不疑,内心无丝毫不安,按照任何情感都无法介入的正确计划及预期行事,那犯罪便毫无危险性可言。这类人在作案后,能体会到一种可用庄严去形容的心理上的喜悦,这种喜悦本身便是他们获得的报酬,甚至能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

“世间形形色色的经历中,恐怕没有比杀人更让人惊心动魄的。任何科学、哲学及宗教的魅力,皆远不及这极恶之罪所带有的神秘、危险及成就感。在这弥天大罪面前,万事皆成儿戏。”

然而尽管如此,这个杀人天才终是敌不过大侦探甘斯的聪明才智,最终一败涂地。

不可思议的是,此类犯罪者,几乎无一例外,都爱读尼采。对莱德克,作者未附加此类说明,但迪拉德教授及彭迪恩的塑造者,在刻画人物时都明确地用到了尼采。彭迪恩更是体现出德•昆西[8]所著《谋杀的艺术》的影响,他显然是个心怀该种艺术家的热情,将一生奉献给了犯罪的人。

若进一步分析,则可发现莱德克、迪拉德教授及彭德恩都怀有以杀人为实验的心理。他们对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有意一试自身犯罪能力的高下,便将犯罪投入试管,尝试各类科学反应。自古以来,大多数的心理小说将人生投入试管。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此,司汤达也不例外,而保罗•布尔热[9]的《弟子》则是最具体、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该小说的主人公将恋爱投入试管,管中生成了一起谋杀疑案。布尔热的这部作品引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斯特林堡[10]的注意,同时也受到侦探小说家的高度关注。因侦探小说家也像这故事主人公一样,让犯罪者进行犯罪实验,且意图将犯罪者、犯罪及谋杀皆投入试管。

(《文化人的科学》昭和二十二年三月刊)

注释:

[1]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1989):著名法语作家,生于比利时。他塑造的人物梅格雷探长,成为世界文学史的艺术典范。(译注)

[2]《男人的头颅》:梅格雷探案系列作品之一。(译注)

[3]菲罗•万斯,《主教谋杀案》中登场的侦探。(译注)

[4]哈洛•沙普利(Harlow Shapley, 1885—1972):美国著名的天文学家,美国科学院院士。(译注)

[5]罗伯特•西尔弗斯坦(Robert M.Silverstein):美国化学家。(译注)

[6]《鹅妈妈童谣》:Mother Goose,流传于英国民间的童谣集。(译注)

[7]伊登•菲尔波茨(Eden Phillpotts,1862—1960):英国作家、诗人、编剧。(译注)

[8]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散文家、文学批评家,作品富于幻想。(译注)

[9]保罗•布尔热(Paul Bourget,1852—1935):法国小说家、评论家,代表作《弟子(The Disciple)》。(译注)

[10]奥古斯特•斯特林堡(August Strindberg,1849—1912):瑞典作家,瑞典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世界现代戏剧之父。(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