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范多弗并不是那种撞了墙也不回头的人,他骨子里并不是执拗的,而是可塑的。他很快就适应了哈佛的新环境。还没等到第一学期结束,他从外表上看就成了一个典型的哈佛人。身穿一件灯芯绒背心,灰色帽子压下来挡住眼睛。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斗,还买了一条斑纹哈喇狗。他能逃课就逃课,恶作剧地“破坏”招牌和理发店的旋转柱,不断地出现在福斯特的店铺,以及莱维特和皮尔斯的台球室。当有一些重大的足球赛时,他会激动得疯起来,甚至试图要组建几个班级球队,但是没有成功。

他有两个好兄弟,一个是查理•吉尔里, 一个是小多利弗•海特,这俩小伙都来自旧金山。他们三个总是形影不离。他们上着同样的课程,在纪念堂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们已经住在同一套屋子里了。范多弗和查理•吉尔里足够幸运,住在马修区的底层,窗外就是老庭院。小海特只能屈身于校外寄宿公寓的一间屋子里。

范多弗从小和他们一起长大,生活里处处都有他们的陪伴。海特家庭背景好,很有教养,也很安静。几乎每天早晨他都会去教堂。他总是很有礼貌,即使在两个好友面前也是如此。他一直表现得和善友好,总能让身边的人喜欢他。不过在其他方面,他的个性就显得平平无奇了。

吉尔里就大不一样了。他从来不会忘记自己。他会喋喋不休的讲他做过的事,或者即将做的事。早上他会告诉范多弗他睡了多少小时,做了什么梦。晚上他会说他一天做的所有事情:他说过什么话,旷了多少节课,他的朗诵多么精彩,甚至还会提到在纪念堂吃了什么。他积极进取,自信聪明,又充满野心,当他能够抢占别人风头时会感到特别开心,即使那人是范多弗或者小海特。他很乐意去处理各种事情。范多弗在他身边就成了受保护对象,只要是关系到两人的事,他都会揽过去全权负责。马修区的房子是他找的,他把房子从其他申请人手里抢过来,并且在最后关头搞定了。他把范多弗的名字写在纪念堂排队等候的名单上,看着他在恰当的时候填好表格,帮助他平衡收支,建议他选什么课,教他怎么制作学习卡。

“查理,你来看一下”范多弗扔掉课程手册大喊到,“我没法弄了,现在一团糟。看这儿,我得想办法把时间填满。你帮帮忙,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好一点的小课,一周上两小时,嗯,上午的但不要太早,早饭后一小时吧,要简单点的,全是讲座,没有课外阅读,导师人好,差不多就这些了。”吉尔里看了一眼复杂的课程计划表,立即有了解决方案,帮范多弗选上了两三门心仪的课程。

范多弗倾向于顺从,这让他服从于吉尔里的领导。他也因此养成了随意而不负责的态度,变得懒散,任务能推则推,因为他相信吉尔里肯定会出于两人的共同利益帮他处理,拯救他于水火之中。

除此之外,这三个大一新生非常相似。他们就是一群没长大的孩子,充满孩子气和活力。他们开始看到“大学生活”的样貌。范多弗已经抽上了烟,没多久又开始喝酒。他喜欢啤酒,讨厌威士忌,还喜欢喝价格不贵,但要么太甜要么太酸的红酒。他们三人每周有两到三个晚上会去市里玩,在比利公园的酒吧喝啤酒,吃威尔士干酪。然而,小海特只喝啤酒,对红酒和烈性酒一滴不沾。

在比利公园的酒吧,哈佛耶鲁新生橄榄球赛结束那天的晚上,范多弗第一次喝醉了。他并不是十分醉,但知道自己醉了,这让他感到十分恐惧,因此就没有继续酩酊大醉下去。最初的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当吉尔里把他扶起带回剑桥市时,他开始觉得醉酒也没什么大不了。即使这样,回到家后,还是站在镜子前观察了自己好长时间,还不停地自言自语,“我醉了,真醉了。天哪,父亲会怎么说?”

早上醒来,范多弗惊讶地发现他几乎没有羞愧感了。吉尔里和小海特拿他喝醉这件事说笑,告诉他他全然忘记的醉话和做的糗事。他无法严肃看待这件事情,即使他希望如此,几周过后,他又喝醉了。他发现自己不是例外。吉尔里经常和他一起喝醉,他认识的三分之一的哈佛男生都酗过酒。范多弗绝不会把他们看作酒鬼。当然没有谁包括他自己是因为喜欢啤酒才去喝酒的。五六杯酒入肚后,就再也喝不下去了。既然如此,范多弗经常问自己为什么会喝醉。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

至于为什么会赌博,范多弗也不知道。刚开始他会对玩纸牌赌钱的想法感到十分震惊。但是很快又发现很多人,像小海特那样毋庸置疑沉着理智、方方面面都堪称模范的人,也参与了赌博。时不时地就会有一群人来马修区范多弗的房间打牌,玩他们所谓的范•约翰“永远”牌,一直玩到深夜。范多弗也会加入其中。赌注很小,他输赢基本持平,但是倒没有养成打牌的习惯。就像喝啤酒一样,他参加赌博是因为其他人都在这么做,并不知道为什么。然而吉尔里对于赌博持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说赌博不好,也不会劝说范多弗,但是自己绝对能抵住诱惑不玩“永远”牌。

正值四月初,最后的积雪渐渐融化。一个暖洋洋的星期天下午,吉尔里和范多弗在屋里,分别对着坐在窗座的两端,一个在借助波恩的译本翻译星期一要交的《贺拉斯》[1]诗歌,一个在为下一期的《哈佛妙文》作钢笔画。两个年轻的姑娘在人行道上走着,穿过老庭院往广场方向走去。她们穿着廉价又显眼的衣服。其中一个穿着男式衬衫式连衣裙,领子立得高高的,戴着一条纱巾。另一个摘掉了她的手套,亮红色的披肩在光溜溜的一只手里挥舞着。当这两个姑娘经过的时候,她们平静地望了眼窗边的两个小伙。范多弗低下头继续工作,一阵脸红,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吉尔里则回望着她们,目光一直跟着她们走过的身影。

突然吉尔里大笑了起来,开始敲打窗户。

“天啊,看在上帝老人家的面,别敲了!”范多弗见状惊慌地喊道,一边从窗座上扭身滑下,缩回到了房间里,逃离女孩们的视线。“查理,别这样,你不想那样侮辱一个女孩吧。”吉尔里回过头惊奇地看着他,还没开口回应,又转过身去面向窗外了,边喊边笑还挥舞着手。

“哎,竹竿,你过来呀。来看一下嘛?哇,来来来,你这个笨蛋,你看!你不觉得她们很漂亮吗?你就来看一眼嘛。”范多弗羞怯地从吉尔里的头边瞄了一眼,看见两个女孩也看着他们,笑得很开心,其中一个还向他们挥红披肩呢。

那天晚上在纪念堂吃晚饭的时候,他们遇到那两个女孩了。他们跟小海特指了指那两个女孩, 最后吉尔里成功地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晚饭过后,这三个大一新生和两个大二朋友,点着斗烟和香烟,慢悠悠地在回老庭院的路上闲逛着。突然,当他们转进那道矮门时,又碰到了之前遇到的那两个女孩。她们走得很快,有说有笑的,老远就能听见。

“让让!”其中一个大二男孩喊道,他们这伙人便立刻分开给那两位姑娘让道。那男孩用遗憾的口吻喊道:“别走那么快啊,美女。”范多弗一下脸红了,别过头去,然而姑娘们回过头,不失礼貌地盈盈一笑。“来哇”,那大二男孩说到。于是他们走过去围着她们,让她们停下了脚步。她们一点不觉得尴尬,反而笑得更大声了。她们长得都不漂亮,但是她们身上有一种魅力深深吸引了范多弗。这让他非常兴奋。

然后空气突然变得安静,一阵尴尬。没人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吉尔里重拾了他的自信,开始和其中一个姑娘开心地聊了起来。然而其他人只能站在旁边干笑着。

“哎,”隔了一会儿另一个女孩说道,“我可不打算整个晚上都站在雪地里。我们走走吧。过来吧,我选你了。”还没等范多弗反应过来,她已经挽着他的手了。那个大二男孩也设法和另一个女孩一起走了。海特已经从人群中离开了。这两对朝前走去,剩下吉尔里和另一个大二男孩尴尬地跟在后面,没走一段路,他们也离开了。

此时范多弗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可是人生的一次新体验呀。开始的时候还很着迷,但是身旁女孩无可救药的粗俗、廉价俗丽的衣服、满嘴的脏话粗语,让范多弗很快反感起来。这样一个女孩挽着他,他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

“嗯,”女孩最后说话了,“有天下午在市里华盛顿街上我好像见过你,那人是你吗?”

“也许是吧,”范多弗尽力礼貌点地回答道,“我经常去那儿。”

“嗯,我猜也是,”她回答道。“你们这些哈佛生星期六下午经常在华盛顿街散步。我想我经常看见你,但是没有注意到。你站一会儿还是继续走?”

“范多弗感到一阵恶心。他突然停下来,和女孩保持距离。她不仅令他反感,还为她感到抱歉。一个女人竟可以堕落成这样,他对此感到惭愧惋惜。他仍然保持他的绅士风度。他不知道如何对一个女人粗鲁。”

“真是不好意思,”他摘掉帽子,说道,“我想今---晚我不能陪你散步了。我——你知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想我得先走了。”然后他拿着帽子向她鞠了一躬,还没等她回答就匆匆离去了。

回到宿舍,发现吉尔里独自一人,又在抄袭《贺拉斯》作品的译文。

“嗯,没错”吉尔里说道,“我摆脱了那些浪荡女人。我一眼就看穿了她们。还好我聪明。她们没什么好的。我想你也肯定受够了吧。”

“嗯,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范多弗坐下来画他的画,才说道,“她非常普通,但不论怎样我不想带坏一个已经堕落成那样的女人。”范多弗觉得自己的这句话说得很好,很高尚。

第二天,他找着时机把这句话跟小海特讲了。

之后的三天里,正当范多弗以为自己绝不会做出这种事的时候,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反应。某天晚上,被奇怪的直觉驱使着,他找到了那个之前令他深感惋惜、无比恶心的女人,彻夜未回。事情就那么迷迷糊糊地发生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么做,原本也不相信自己能够那么做。

接下来的几天,他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中,极其痛苦,就像女人一般,内心的羞愧和耻辱浓烈到无法摆脱。他感觉迷失、自卑,觉得再也无法直视纯洁的姑娘了,除非自己带上恶心的伪善的面具。他甚至在吉尔里和小海特面前也感到羞愧,因此不得不写了一封长信寄给父亲,承认并谴责了自己所做的事,请求他的原谅,也重申自己以后绝不再犯了。

令男孩感到害羞的东西变成了男人对女人的无比尊重和本能的关心。在整个大学四年中这对范多弗来说都是有益的。简而言之,他一直安守本分。剑桥市区有很多随便的女孩,轻浮的女人,但是范多弗不会和她们有任何瓜葛,来获得哪怕小小的满足。他不知道怎么对待她们,只是相信她们应该像淑女一般对待。而姑娘们却不喜欢范多弗。他太羞怯,太礼貌,太迟钝了。她们更喜欢吉尔里,更喜欢他不加掩饰的大方自信,从来不说“不”,可以和她们开玩笑打趣。

范多弗在哈佛学习成绩不好,按照吉尔里的话说,只是侥幸毕业。除了平常的学习之外,范多弗每周都会抽三个下午去一个波士顿画家的画室研习人体、构图、描绘裸体人像。暑假期间,他没有回家,而是跟着那位画家沿着缅因州海岸写生。当他丢弃掉单调的学习,直接在大自然中作画,他的绘画风格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他画人物画得很棒,赋情感于荒凉的景观画中,色彩的运用也十分精湛。但是他纵容对艺术的热爱不断耽误自己的功课。在大四的中期,他各科都亮了红灯,不堪重负,好在吉尔里不知疲倦的辅导,才拯救了他——这是范多弗预料之中的。

毕业后范多弗回到了旧金山,那时二十二岁。令人惊叹的是,他已不再是从前那个满脸痘痘、过度发育的男孩了,也不再是那个像雏鸟般羽翼未丰、涉世未生、拘泥腼腆的男孩了。现在归来的他,是身材高大、体态匀称的哈佛生,穿着像女人般讲究,举止优雅得体。除此之外,他善于交谈、讨人喜欢。他的父亲很开心,大家都说他充满了魅力。

确实如此,范多弗正处在他最好的时期。毋庸置疑,他才华横溢,但是他非常地谦虚,几乎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聪明。

他辗转于各种宴会之间,开始在社交界活动起来。他变得很受欢迎:男人们喜欢他是因为他真挚坦率,女人们喜欢他是因为他谦恭有礼。

他没有什么恶习。他经过了大学生活的磨砺,如今毕业了,除了有讨厌责任、推卸义务的毛病,没有什么坏习惯了。他从没想过打牌,也很少喝啤酒。

然而,他回来后留给他的只有失望。旧金山的生意已经持续低迷很长一段时间了,价值正在下跌。十年来,房租不断在降,而贷款利息和保险金却在上涨,房地产业已经步入寒冬。有人不客气地说某种垄断正在毁灭城市和国家。范多弗的父亲和其他人一样也遭受了打击,他告诉儿子,在这个时候他没法送他去巴黎。他得再等等,等到形势好转以后。

刚开始范多弗非常悲痛。他盼望了多年,希望能在拉丁区开始艺术家的生活。他悲伤难过了一段时间,到最后还是欣然适应了新的环境,和当初进哈佛上学一样,几乎毫不懊悔。他发现他可以在几乎任何环境中得到满足,他性格中的懦弱和柔软很容易去迎合新的规则,重塑自身以适应新的环境。他说服了父亲,在市区设立了自己的画室。没多久他又开心无比了。

范多弗对艺术的爱是炙热的。总的来说他的工作在稳步进行,每天都在画架花上整整六个小时,专注于手头的画作。他把在缅因州海岸作的素描都搬到了巨型帆布上,浩瀚无垠的大海、空旷的天空、沙丘以及充盈纸上的风与阳光。这些画真的令人赞叹。他甚至还卖出去了一张。老爷子十分高兴,给了他一张二十美元的支票,并告诉他三年后他就有钱送他出国了。

与此同时,范多弗开始享受这种新生活了。慢慢地,他也有了自己的圈子。比如吉尔里,小海特,当然还有五六个城里的年轻人,他们是年轻的律师、医学生、保险公司职员。当范多弗慢慢看到哈佛校园以外生活的不同层面后,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他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因为他节欲、纯净、生活纯粹。

在他们的俱乐部和吸烟室,他听到一些事情,一些在他看来低俗得令人生厌的事,混杂在巨大的笑声中被谈论着。那些他至今都敬仰的事如今却成了天大的笑柄。几年前他或许会为此感到恐惧,但这种最初的美好品质从上大学开始就迟钝了。现在,他能够容忍这些事发生在朋友身上。

慢慢地范多弗的思想和品味受到新环境的影响。他开始沾染上这些城市年轻人的恶习,好奇心驱使着他想要看到他们生活的堕落面,在午夜的咖啡馆雅间里、在丝绸沉重的摩擦声中、在弥漫浓重麝香味的空气里进行的一切。

对这种事的迷恋逐渐发展成实实在在的热情。他强大的艺术想象力开始驶向一个迷人的感官世界。

他有着对女性与生俱来的尊敬,这让他开始烦躁不安,厌恶鄙视自己的天性。随着邪恶的渴望,雄性的盲目无忌的渴望愈来愈强烈,他开始摧毁一直以来压制自己的心理屏障。他知道正在腐化的是内心最美好的部分,但还是任其发展。他为此感到抱歉,但是仍然坚持那么做,为自己曾经的胆怯、无知和天真感到羞愧。

再一次,范多弗心里的那头野兽,那乖戾邪恶的野兽,开始苏醒动弹。他几乎没想过要去抵抗。抵抗它会很难,会令人不快,他还没有养成去履行艰难且不快的责任的习惯。那些责任正是他想要摆脱的讨厌事儿。他告诉他自己,等以后他更加成熟稳重了,对世界有了阅历和认知,简而言之就是当他更加强大了,他会控制它,驯服它。现阶段他看不见任何危险。也没其他人因为这样做而受到惩罚。

他经常和吉尔里、小海特一起光顾市里的某家咖啡店。在那儿他遇到并熟识了一个叫弗洛西的女孩。那是他一直等待的机会啊,他将它立马抓住。

这次没有良心上的退缩,没有羞愧和悔恨。他甚至自我感觉更好了,那种自信来源于更丰富的经历,更广阔的生活视野。他告诉自己所有男人曾经都会经历俗世的某些阶段。如此他的生活才变得圆满。毕竟,他必须要成为尘世里的一个男人。只有那些放任自己被这种邪恶腐蚀的人才会变得堕落。

就是因为那样,范多弗一点一点、不知不觉地陷入和城市里某些青年一样的生活中去。邪恶并没有控制他。身体里的野兽越长越大,但他知道它在他掌控之中。他是它的主人,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他才会允许自己满足它的需求,用身上最纯洁、最干净、最高尚的部分去填补那可憎的饥渴。

像这样过去了三年。

注释

[1] 贺拉斯,全名昆图斯·贺拉斯·弗拉库斯,罗马帝国奥古斯都统治时期著名的诗人、批评家、翻译家,代表作有《诗艺》等。他是古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人之一。(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