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阴森树林


我曾说过——可能也没有,最近我的记性老爱开玩笑——连与我为伍的几个老爷子都纷纷感谢我挽回了局面(至少是改善了现状),我自然是得意得忘了形。作为队伍里最年轻的一员,无论是年龄还是经验,学识还是个性,只要是一个男人该有的品质,打一开始,我就被其他队员的光芒给埋没了。而现在,我终于尝到了熠熠生辉的滋味,想起来就心潮澎湃。唉!可惜好景不长!这小小的得意与自负让我尝到了前所未有的苦头。光是想一想,我的心肝儿就吓得直颤。

事情是这样的。我为那段“银杏树历险记”兴奋不已,根本无法入眠。这段时间轮到萨姆瑞放哨。他纸片般的身影在零星的火堆旁缩成一团,两膝夹着来福枪,疲惫地打着瞌睡,山羊胡随着左摇右晃的脑袋上下翻飞。约翰爵士裹着他平时穿在身上的南美披风,睡得很安详,而査令格的鼾声则震耳欲聋地在林间回荡。满月似银盘,寒风冷刺骨——好一个信步之夜! “何乐而不为呢?”,我忽然兴起。倘若我不声不响地溜出去,摸索到中央湖泊,早餐时再带点见闻回来——到那时,最佳队友的殊荣岂不非我莫属?如果大家依旧听从萨姆瑞的提议,并且成功发现了逃生之路,这神秘土地的第一手资料就可以被带回伦敦——而这,将全是我的功劳。我想到了格拉迪斯,“成为英雄的机会无处不在。”她的声音仿佛就在我的耳畔。我想到了麦克阿登,我的报道怎么说也得占上三个版面吧?我的事业可不就飞黄腾达了吗?要是下一次大战爆发,一线记者的位置对于我来说肯定唾手可得。我抓起一支枪——往口袋里塞满子弹——拨开堡垒大门的丛丛荆棘,一眨眼便溜了出去。离开围栏前,我最后瞄了一眼睡死过去的萨姆瑞,这位百无一用的哨兵坐在快要熄灭的火堆前,像个玩具一样晃着脑袋。

刚走了不过百码,我就开始为自己的草率决定深深懊悔。我也许在这份日记里提过,我这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常常让自己的胆量大打折扣。不过,我更害怕别人把我视作懦夫,正是这份动力推着我继续向前——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无功而返,道理就这么简单。虽然我的同伴此时不会思念起我来,虽然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软肋,但这种难以抗拒的耻辱感依旧烙在我的灵魂深处。而现在,周遭的一切都让我浑身发抖,我真愿意放弃所有,只求这件差事能够体面地谢幕。

凄冷的森林蓊蓊郁郁,透不过一丁点儿月光,只有偶尔几处伸向星空的高枝被照得透亮。当眼睛习惯黑夜后,人们会发现林间的黑暗不只一种——有的朦朦胧胧,中间夹杂着一些暗如黑炭的阴影,像是洞口一般。每次路过这些“洞口”,我都害怕得畏手畏脚。我想起了那只被屠宰的禽龙——它那惊心动魄的绝望嘶叫在树木间回荡不息。我也想起了约翰爵士赶走的那只怪物,我在惊魂一瞥中,看见火光下它那挂着口水与血迹的肿胀嘴角。而我——正身处它的地盘,这只叫不出名字的恐怖怪物随时都可能向我扑来。我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弹药筒,打开了枪膛。当指尖触到枪柄的那一刻,我的心脏都快要蹦了出来。我拿的是猎枪,不是来福!

我再次萌生了打道回府的冲动。这是我任务失败的绝佳借口——没人会因此而瞧不起我。可我愚蠢的自尊心再次占了上风。我不会失败,也绝对不能失败。毕竟,在可能撞见的危险面前,我的来福枪也许会跟这杆猎枪一样一无是处。若我溜回营地换一把枪,是不可能不被其他人察觉的。这样一来我就得向伙伴们解释一切,孤身冒险的传奇色彩也就不复存在了。我犹豫了片刻,还是鼓起勇气继续前进,手臂下夹着那杆没用的猎枪。

漆黑一片的森林让人惴惴不安,可充盈着白色月光的禽龙栖息地却更胜一筹。我躲在灌木丛里向外张望,没有瞅见任何庞大的身影。也许几天前降临的惨剧迫使它们离开了家园。这薄雾朦胧、月色溶溶的夜晚不见任何生命的迹象。我提了口气,快速穿过空地,在远处的丛林里再次找到了那条指引方向的小溪。有溪流做伴的时光十分愉悦,奔腾的流水发出欢快的汩汩声,就像我亲切的老伙计——英国西部鳟鱼畅游的小河——款款流淌着我在夜间垂钓的童年记忆。顺流而下肯定可以到达中央湖泊;逆流而上,查令格堡就在源头。有些时候,茂密的树林遮蔽了小溪,不过我一直能听见它水花飞溅的清脆声响。

我沿着斜坡下行,树林越来越稀疏,成片的森林被夹杂着些许高树的灌丛取代。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可以观察外围而不暴露自己,处境变得安全了些。正当我经过翼手龙沼泽附近时,一只巨龙展开双翅,发出清脆的嘎嘣声——翅尖间的距离至少有二十尺——它在我身旁振翅高飞,掠过圆月,清晰的月光透过了它膜状的翅膀,好似一副在白炽光中飞行的骨架。我在灌木从中趴下。根据上次的经验,只要这家伙吆喝一声,它那成千上百的恶魔同伙就会蜂拥而至,在我耳旁“嗖嗖”飞绕。待它落地后,我才敢偷偷摸摸地继续前行。

那天夜里安静得出奇,但我却渐渐发现有一阵低沉的咕噜声一直跟随着我的步伐。这声音来源于前方,越往前走,音量越大,直到像是近在身前。只要我站着不动,音量就不再变化,看来,发出声响的东西并没有在移动。这声音就像是热锅里的开水在咕咕作响。很快我便发现它从何而来,一片空地中央静躺着一片湖水——或者说是一个池塘,还没有特拉法尔加广场的喷水池大——湖泊里有些黑黑的像沥青一样的东西,冒着大个的气泡,此起彼伏。湖水上方的空气闪着光,一片热气腾腾;周围的地面滚烫,手根本没法摸。显然,多年前造就了这奇特高地的火山还没有完全平息。繁盛的植被中,黑色的石子和岩浆随处可见,我还是第一次在这斜坡上看见火山活动的痕迹。因为急着在日出前赶回营地,我来不及做仔细观察。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这次只身独行的恐怖经历。我顺着空地边缘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绕过了月光照耀的空地,继续在林间弯腰穿行。野兽经过时踩断树枝的声音不时传来,每每听到我都会心跳加速,立马停下脚步。一些庞大的影子也会偶尔从我眼前闪过——这些巨大的鬼影悄无声息,似乎在迈着厚脚掌轻轻踱步。我产生了无数次折返的冲动,但每一次自尊心都战胜了恐惧,再次坚定了我“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

终于(我的手表显示已经是凌晨一点了),透过丛林间的缝隙,我看到了闪闪发光的水面。十分钟后,我来到了中央湖泊边缘的芦苇丛。口渴难耐的我弯腰牛饮起纯净冰凉的湖水。我身旁的小路脚印密布,显然,这里是动物绝佳的饮水处。水域边缘,一块硕大的岩浆岩孤然而立。我爬上岩石躺了下来,四面八方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映入眼帘的第一幕便让我大呼惊奇。我曾在银杏树顶瞥见远处的峭壁上有好些形如洞口的黑点。而现在,在我眼前的是那同一块峭壁,上面有着发光的圆点,红色的,形状规则,像是黑暗中轮船的舷窗。刚开始我以为那是某些火山活动产生的熔岩,可仔细一想便觉得不对。火山运动都发生在深壑中,而不在岩石高处。那到底会是什么?那些圆点远远看去真是美妙极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它们绝对是洞里的火光——而这火,一定是人类点燃的。高地上有人类!这重大新闻让我的探险变得如此意义非凡!这绝对是可以带回伦敦的轰动消息!

我躺在石头上,凝视着那些颤动的红光。我想它们离我大概有十英里远,但就算远远望去,我也能看见火光在有人经过时忽明忽暗地闪动。我多想走近他们,窥探他们,然后告诉我的同伴,这些生活在诡异之地的人类有着怎样的面貌和特征!可惜当时的条件不允许,但显然,在对此事做进一步了解之前,我们无论如何不会离开片土地的。

格拉迪斯湖——我的湖泊——在我眼前静如水银。月亮倒映在水中央,闪着亮光。湖水不深,许多地方都有突出水面的沙洲。平静的湖水上处处有生命的痕迹,有时是湖面上的波光涟漪,有时是跃然水面、银光闪闪的大鱼,有时则是某只巨型水怪游过时弓起的灰色背部。一次,我在黄色的沙丘上望见了一只宛如天鹅的大型动物。它在沙丘边扑腾着翅膀,体态笨拙,脖子却修长灵活。突然,它一头扎进湖水,优雅的长颈在水面上穿梭,接着,便潜入深水,消失在了我眼前。

我的注意力很快便从远方被吸引回了眼前。两只像犰狳[1]的大型动物来到了我面前的饮水处。它们蹲坐在水边,长长的舌头像红丝带般在湖水里一伸一缩。一只巨鹿也带着两只幼崽来到犰狳身旁喝水。大鹿头上带着枝丫状的“皇冠”,一副王者风范。这样的鹿怕是绝无仅有,我见过的所有驼鹿或麋鹿都不及它的肩膀。忽然,它警惕地哼了一声,穿过芦苇,带着小鹿跑掉了。犰狳也慌忙逃走,寻找庇护。一头硕大无朋的动物沿着小道走来。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丑八怪。它的背呈弓形,上面有许多三角形的棱角;头则像禽类,低垂着快要贴到地面。它朝着我走来,是剑龙[2]——梅普尔·怀特素描本上的那头怪兽,也是最先吸引住査令格的生物!它就在我眼前——也许正是那位美国画家遇见的那只。地面在它厚重的脚掌下震动,它吞咽湖水的声音回荡在静夜里。有那么五分钟,这家伙就近在我眼前,我只要一伸手,就能触到它波浪状的丑陋脊背。而后它缓慢地走开了,在巨砾中没了影儿。

我看了看表,已经两点半了。很好,可以回去了。回程的方向并不难辨,我只要一直沿着小河右侧行走就行。溪流注入了中央湖泊,与我刚才躺过的大石头仅有一步之遥。于是,我兴高采烈地出发了,为自己不辱使命,带回了无价情报而得意洋洋。最有价值的情报要数那些闪着火光的洞穴和住在里面的穴居人。除此之外,我还可以谈谈我在中央湖泊旁的所作所为,我可以确切地告诉他们这湖里满是奇异的生物,我还看见了好些之前没碰上的史前动物。我边走边想,这世上恐怕没人度过过比这更奇妙的夜晚了,更别说还能在这样的历险中为人类的知识添砖加瓦。

我沉浸在幻想中,顺着斜坡缓缓前行,不知不觉似乎路已过半。忽然,从我身后传来一阵诡异的声响,打断了我的思绪。这低沉的声音介于鼾声和嚎叫之间,充满威胁。毫无疑问,有什么怪物就埋伏在我身旁。可我的眼前只有一片黑暗,我只好快马加鞭往回赶。大概走了半里,这声响再次从我身后骤然传来,而且更加响亮,更让人不寒而栗。我刹那间明白了,有怪物在尾随我!一想到这儿,我便不敢再挪步,连心脏也似乎悬在了半空。我全身冰凉,汗毛直立。动物的生存之道是相互厮杀,但可怕至极的是,它们竟将位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视作了蓄意跟踪、捕杀的猎物!我再一次想起被火把照亮的那张挂着口水和血迹的面孔,那样的场景如同但丁《神曲》中万劫不复的地狱。我呆立在原地,瞪着两眼,惶恐地望向身后铺满月光的小道,双腿不住地颤抖。一切都如梦境般安详。银光闪闪的草地,黑漆漆的树丛——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就在这时,声音再次从静谧中响起,更加低沉、沙哑,近在咫尺。不用再想了,一定有东西在跟踪我,向我步步逼近。

我仿佛变成了一尊石像,无法动弹,只能干瞪着双眼盯着走过的路。猛然间,我看见了。在我刚路过的空草地的另一端,灌木丛中有东西在移动。这黑影不再躲藏,跃进了清晰的月光中。“跃”这个字我可没胡诌,这家伙行动起来像袋鼠,后腿猛得一蹬,身体便垂直跃起,而前脚蜷在身前。但它的体型和力量显然要比袋鼠大得多,宛如一头直立的大象。它的身体虽然笨重,移动起来却十分灵敏。看着这家伙庞大的身躯,有那么一刻,我竟希望这是一只温顺的禽龙。天真的我啊!我很快认清了这家伙的面目,它可不是温顺的三指食草动物,没有小鹿般温柔的脑袋,而是有着一张像蟾蜍般的大脸,和在营地里把我们吓得失魂落魄的那张脸一样。它凶悍的嘶叫以及无穷的巨力都告诉我,这一定是头大型食肉恐龙——地球上存在过的最可怖的生物。这猛兽放下前爪,每过二十码就把鼻子贴上地面——它在嗅我的踪迹。虽然它有时会找偏,但很快就能回到正轨,一下跃回我刚走过的路。

直到今天,每当忆起那晚噩梦般的遭遇时,我的眉间还会渗出冷汗。我该怎么办?手里握着那把一无是处的猎枪。我能用它做什么?我无助地四处打望,希望寻见一些岩石或树木。可我的周围是一片灌丛,眼前的植物都不及小树苗高——而且我心里明白,对我身后那怪物来说,拧断一棵树和折断一支芦苇般易如反掌。地面坑坑洼洼,我没法快速跑动,恐怕只有插上一双翅膀才能逃之夭夭。我绝望地环视四周,忽然瞧见地面有一道明显的痕迹,像是一条小路,是兽群疾驰时留下的。在之前的探索中,我和同伴曾多次见到这样的印记。我擅长奔跑,现在也很在状态,或许我能靠自己逃生罢。我扔掉了那柄废枪,开始一路狂奔,这辈子都没有如此玩命过。我跑了大概半里路,四肢酸痛,胸口剧烈地起伏,喉咙因缺氧而快要炸裂。但只要想一想那头尾随我的怪物,我就只能一个劲儿跑。终于,我再也跑不动了。我以为那家伙已经被甩得远远。可谁知,树枝“咔咔”断开,我听见肥厚的脚掌朝我步步逼近,“嘶嘶”的呼吸声从巨大的胸腔里传出。这怪物又出现在了我面前,离我仅有一步之遥。我彻底崩溃了。

我真是愚蠢透顶!竟还在逃跑前犹豫了那么久!之前这家伙靠着嗅觉寻找我的踪迹,动作还很缓慢。可我一跑动,它便看见了我!它只需要盯着我往哪儿跑,然后步步紧逼——可不是吗?这条路将我的去向展示得清清楚楚。而现在,这家伙来到我了跟前,开始大步跳跃。月光下,它张开长满巨齿的血盆大口,我看见了它突起的大眼,一双锐爪在短而有力的前腿上闪闪发光。我身后震耳欲聋的呼吸声越来越大,沉重的脚掌快和我擦身而过。每分每秒,我都能预感它将从我背后猛扑上来,忽然间,只听一阵枝丫折断的声响——我感到自己在坠落,接着一片黑暗。

当我渐渐苏醒后——至多不超过几分钟——我闻见一股极其骇人的刺鼻气味。我在黑暗中摸索着,一只手触到了一大块肉,另一只则碰到了一根大骨头。我的头顶是一圈星光照耀的夜空——我正躺在一个深坑里。慢慢地,我踉跄着站起身来,试着感觉身上哪里受了伤。我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酸痛僵硬,但四肢还能活动,关节也还能弯曲。我终于浑浑噩噩地回忆起摔倒前的情形,恐惧再次侵袭来。我抬头向上望去,以为会瞧见那怪物的脑袋出现在头顶的夜空里,可我并没看见任何猛兽的踪影,地面上也未传出半点声响。我开始慢慢地四处走动,想弄清楚我这是不小心摔进了个什么鬼地方。

我之前说得没错,这里确实是个深坑。四面都是陡坡,而底部平坦,大概有二十尺长。这里散落着许多肉块,大多都已高度腐烂了。整个深坑似乎满是毒气,令人发指。我在腐肉堆里跌跌撞撞,突然,撞到了什么硬东西——深坑中央插着一根直溜溜的杆子。这杆子非常高,举起手来也碰不到顶,表面看起来还油乎乎的。

我忽然记起兜里有一盒上了蜡的火柴。我划着了一根,终于可以看一看我掉进了个什么地方。这深坑的用途不言而喻——这是出自人类之手的陷阱。正中那九尺长的杆子被削得又尖又利,好将落在上面的动物一剑刺穿。整根杆子都被血迹染成了黑色。为了把杆子空出来迎接下一个倒霉鬼,受害者的肢体被砍下来,扔在四周。我记得查令格说过,人类不可能在这高地上生存——面对这里四处游荡的怪物,他们没法靠着自己软弱无力的武器争得一席之地。不过现在,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一清二楚。这些土著民——不论他们是谁——将那些“大蜥蜴”进不去的峭壁小洞变成了自己的庇护所,而靠着发达的头脑,又在动物常走的小路边挖出茅草覆盖的陷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决掉那些力大无穷的猛兽。人类啊,一直都是站在世界之巅的王者。

对于任何四肢灵活的人来说,爬出这深坑并不是件难事,而我却犹豫了良久,因为我确信,刚才那差点把我大卸八块的怪物一定还在附近。谁知道那家伙有没有在周围的灌木丛中徘徊,俟候我再次出现?但我想起了查令格和萨姆瑞关于这只“大蜥蜴”习性的讨论,他俩都一致认为这种动物智力低下,它们那小得可怜的脑瓜子根本盛不下思维能力。想到这儿,我还是鼓起了勇气。若不是这些家伙智商低得适应不了环境的变化,它们才不会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灭绝呢。

若这家伙静候在洞穴旁,那就说明它明白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这需要因果推断能力。显然,在我消失的瞬间,这只受食肉本能驱使的蠢蛋也许会微微有些诧异,但更可能立马放弃追捕,然后晃晃悠悠地去寻找新猎物了。我爬上陷阱边缘,探出头四处张望。星辰快要看不见了,天空也渐渐露出了鱼肚白,清晨的凉风拂过我的脸,很是让人惬意。我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也听不见它发出的声响,于是慢慢地爬了出来,在地面上坐了片刻,时刻准备着在危险来临时钻回我的避难所。不过安详宁静的四周和渐渐明亮的光线让我很快放下心来。我重拾起胆量,站起身来,悄悄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不一会儿,我便找到了之前扔掉的猎枪,很快又看见了那条指引方向的小河。就这样,我一边打道回府,一边时不时惶恐地向后张望。

我猛然想起了一夜未见的伙计们。安静明朗的早晨里,远方传来一声响彻云霄的枪响。我停住了脚步竖起耳朵,但再没听见其他声音。我感觉同伴们遇上了危险,瞬间一阵心惊。但很快我便想到了一个更简单合理的解释。天亮了,他们一定是发现有同伴不见了。他们可能以为我在林间走失,所以用枪声来指引我回家。虽然队里严禁随意开枪,但他们若认为我有危险,也一定不会犹豫的。现在我得加快脚步,赶紧让大伙安心。

我已经精疲力竭,前行的速度并没有我预期的那么快,好在最终我还是来到了熟悉的区域。我的左侧是翼手龙沼泽,前方是禽龙的草坪。现在,我距查令格堡仅剩最后一小片树林。我高兴地叫喊着,让他们别担心,却没有听见任何欢迎我回家的话语。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我心里一沉,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围栏渐渐出现在我眼前,和我离开前一样齐整,但大门洞开。我冲了进去。清冷的阳光下,眼前的一幕可怕至极。我们的物品乱哄哄地散落一地,同伴们不见了影踪。在奄奄一息的火堆旁,草地上有一摊深红的鲜血。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失去理智,那一段记忆就像噩梦初醒般模糊,我隐约记得自己绕着空空如也的营地四处奔跑,发狂似的呼唤着我的同伴。可四周的树丛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回应。我万念俱灰,心想也许再不能和他们相聚;我会被独自丢弃在这疯狂的绝境里,再无法回到地面的世界;我要在这梦魇般的土地上苟活——死去。我绝望地拍打着脑袋,抓扯着头发。事到如今,我才意识到我的同伴有多么重要:冷静又自信的查令格,运筹帷幄又不失幽默的约翰·罗斯顿爵士。没有他们,我就像是独自夜行的小孩,毫无希望,一无是处。我不知该何去何从,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

我不知所措地呆坐了一阵子,想要弄明白我的伙伴们到底遭遇了什么飞来横祸。从现场那一地的狼藉来看,他们一定是在枪响那会儿遭到了袭击。枪响只有一声,说明这次袭击干脆利落。所有的来福枪都还躺在地上,其中一支——约翰爵士的——枪膛里没了子弹。查令格和萨姆瑞的毛毯还留在火堆旁——这一切发生时他们还在睡觉。弹药箱和食品盒扔得到处都是,还有我们那可怜的相机和底片盒。这些倒是都没被拿走,而所有暴露在外的物品——我记得还挺多——都不见了。看来袭击者是某种动物,不是土著人,不然所有物品都会被通通抢走。

但袭击者若是一群动物,或者是一只单枪匹马的巨兽,我的同伴们该怎么应付?凶悍的野兽一定会把他们大卸八块,并把他们的尸体留在原地。那一滩鲜血说明这里曾发生了争斗。如果是昨晚追逐我的猛兽,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擒走猎物,就像猫叼耗子一样。这样一来,其他人一定会追上去。可他们一定会拿上来福枪。我的脑子累得都转不动了,越是思考,越难找到合理的解释。我把树林翻了个遍,但却没有见到任何能给我提示的痕迹。中途我还迷了路,在林间晃荡了一小时,最后全凭着运气才回了营地。

然而,我忽然意识到,我在这世上并非孤身一人:只要我一声呼唤,悬崖下忠心耿耿的赞布就会出现。想到这儿,我瞬间宽慰了许多。我来到高地边缘朝下望去。果然,他正蜷在毯子里,靠在那一小片营地的火堆旁。但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的面前还坐了一个人。我心里欢呼雀跃,以为是某个同伴平安地走出了高地。但仔细一瞅,我的希望便破灭了。阳光下,那个男人的皮肤呈红色,是个印第安人。我一边挥舞着手帕一边大声呼喊。赞布立马抬起了头,向我挥手,然后转身登上了尖顶岩。很快,他便站在了我面前,心情沉重地听我叙说原委。

“一定是恶魔抓住了他们,马龙老爷。”他说。“你们进入了恶魔的领地,它将你们全都逮住了。记住,老爷,在它抓住你之前,快快下来。”

“我要怎样下去,赞布?”

“树上有藤蔓,马龙老爷。把它们扔过来,我把它在树桩上栓牢,您就有桥了。”

“我们想过这个办法。这些植物支撑不住。”

“找人去要些绳子,马龙老爷。”

“找谁呢?去哪儿找?”

“去印第安村落。那里有很多兽皮做的绳子。下面的印第安人,让他去。”

“他是谁?”

“之前我们的一个印第安人。其他人打他,拿了他的工钱。他又回来了。随时可以送信,取绳子——干什么都行。”

送信!这真是再好不过了!这印第安人不一定能找来救援;但无论如何,有了他,家乡的朋友就可以知道我们为科学界所做的贡献,我们的生命至少不会在这里白白浪费。我手里已经有两封待发的信,我还可以再用一天时间写好第三封,记录下所有的新进展。印第安人可以将这些消息带回文明世界。我命令赞布晚上再到尖顶岩上来,自己则在孤独与痛苦中记录下了我昨晚的冒险。我还写了张便条,让印第安人带给任何他能找到的白人商人或是汽船船长,请求他们送来绳索——我们的救命稻草。夜晚,我将这些信件扔给了赞布,还有我的钱包,里面有三张英镑。这些东西都给了印第安人,我还向他保证,如果他能带些绳索回来,我就给他两倍的酬劳。

我亲爱的麦克阿登先生,现在您明白这些信件是如何送到您手里了罢。事情的原委我已交代清楚,以防您再也收不到我这倒霉记者的来信。我已万念俱焚,疲惫不堪,恐怕今晚是无力想辙了。但明天我必须得想出个法子,既能和查令格堡保持联系,又能搜寻我不幸的朋友们。



[1]犰狳:俗称“披甲猪”,全身披挂坚甲护身,可以达到御敌自卫的目的,因而又有人称其为“铠甲鼠”。犰狳的长相介于穿山甲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