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她是个女人……一直都是。他们过去常在第五大道旅馆幽会,”我母亲说道,她正在向我透露这两个人的过去,仿佛这样的犯罪地点加重了这对男女的罪行。她的眼镜斜对着手里的针线活,指间忙不迭地织着一条雪白的婴儿毯,嘴里窸窸窣窣吐出这些话,那声响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因为婴儿毯烧焦而发出的。(我母亲有一个特点,当她发表无情言论的同时,总是忙着做一些仁慈的事。)

他们过去常在第五大道旅馆幽会”;这句话真是准确无误地展现了我们老纽约的特色!一个时代以后,人们在讲述像莉齐·黑兹尔迪安和亨利·普雷斯特之间的这类风流韵事时,会这样说:“他们在多家旅馆幽会”——今天,除了少数几个过时的老姑娘仍以年轻时分泌的毒液为食,还有谁会对别人在哪儿幽会这类事感兴趣?

生活已经过于电报化,人们的好奇心不会一直停留在一场已为人知的情感关系上;就像老希尔顿·杰克逊回应我母亲时说的,他边用他那完美的“瓷器”喝茶边嘟囔道:“第五大道旅馆?如今,就算有人在意,他们还是会在第五大道的路中央幽会。”

但是,我母亲那尖刻的话语像一束强光,突然聚焦在发生于我少年时代的一个不被人注意的事件上!

第五大道旅馆……黑兹尔迪安夫人和亨利·普雷斯特……这些名字连在一起,使她的谈话击中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一点,这就好比一只探照灯,一旦人们注意到它挑出的任何一个异常突出、发亮的东西,它就会在旋转间突然停下,被按住不动。

那时我还是个12岁的男孩,从学校回家过假期。我母亲的母亲,帕雷特外祖母,仍旧住在西二十三街的房子里,那是我外祖父在他那具有开创精神的青年时代建造的,在那个年代,一想到要住在危险的联合广场以北,人们就会心惊胆战——我的外祖母和我的父母回忆起那个年代时,总是带着一种开玩笑似的怀疑态度,一年年过去了,新房子稳步朝公园方向挺进,延伸到三十街之外,以水库为界。因此,在我上学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居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个沉闷孤立之地,既不属于南部的贵族区,也不属于北边的富人区。

哪怕是在当时,纽约的时尚潮流也如风云变幻,我隐约记得儿时外祖母佩戴着蕾丝花边,穿着吱吱作响的“云纹绸”,通常在元旦那天由她漂亮的已婚女儿们陪同着接待客人。至于老希尔顿·杰克逊,一旦一种社会习俗被废弃不用,他就总假装自己从未遵守过它。他坚持认为,除了在有荷兰血统的家庭之中,从未有谁认真遵守元旦礼仪。他还坚持认为,正因为如此,亨利·范德卢顿夫人才会以一种不情愿的半道歉方式坚持这种礼仪,而她的朋友们早就开始在一月一日这天闭门谢客,当那些守旧的人正在举行庆祝仪式时,这个日子已被他们定为城外聚会日,而这些聚会也已经成了不出席那些庆祝仪式的一个常用借口。

当然,外祖母后来不再接待客人。不过,她会觉得在冬天出城是一件非常古怪的事情,尤其是如今纽约的房子里都有了新式热风炉,暖和极了,而且都装着煤气枝形吊灯,灯火通明。不,谢谢了——外祖母这代人曾在冬天穿普鲁涅拉厚呢浅帮鞋和低领薄绸,生冻疮,在不暖和、不点灯的房子里长大,当被证实没有能力在纽约挣扎生活下去的时候被船运走,死在意大利,他们才不要去乡下过冬!因此,外祖母像大多数同辈人一样,在一月一日这天留在城里,通过家庭聚会的方式度过这一天,这就像一个追加的圣诞节——然而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没有礼物和李子布丁,这一天只不过是圣诞节的苍白月影。

尽管如此,这一天还是颇受欢迎的,因为可以作为暴饮暴食、闲逛、无所事事的正当托辞:这种荷兰式的生活习惯依然在纽约最上流的圈子里广泛流行。不过,在我要讲述的这一天,当时我们还没站在那扇平板玻璃窗后面,虽然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从那里得到莫大乐趣,观察那些滑稽的先生们四处小跑,他们晚礼服上的白领结几乎要从大衣领里掉出来,他们从红褐色门面的房屋里冲进冲出,仿佛在响应一轮又一轮神圣的召唤。我们围坐在杯盘狼藉的午餐桌前,心满意足地消化着肚子里的食物,这时一个仆人冲进来,说第五大道旅馆着火了。

噢,接着乐趣就开始了——这可真是太有趣了!因为外祖母的房子正好对着那座宏伟的白色大理石大厦,每次我去捎口信或给长辈们买晚报,都被要求“跨过去”,我对这座大厦的印象仅限于大堆大堆的地毯,以及无烟煤和咖啡混合在一起的浓重而闷热的味道。

这家旅馆尽管庄严肃静,却已不再时髦。在我的记忆里,谁也不认识去过那里的人;常常有“政客”和“西部人”光顾那里,我母亲说到这两个阶层的市民时的那种语调,总是似乎想要剥夺他们的选票,把他们跟文盲和罪犯归为一类。

不过,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越发期待从所说的这场灾祸中得到乐趣;那天上午,难道我们没有怀着极大的乐趣,观看街对面为元旦招待宴会准备的非同寻常的“花雨”,以及高耸的奶油糖霜蛋糕?这是一场公共宴会。旅馆里所有的女“客人”都被召集到公共客厅,那里挂着密集的蕾丝窗帘,装着重重的枝形吊灯,那些留长发、穿厚绒布衣服、戴白手套的先生们从两点钟就开始急匆匆赶到这个狂欢之地。现在,多亏了这场及时火,我们不仅可以兴高采烈地观看消防队执行工作(纽约年轻人至高无上的乐趣),而且还将亲眼目睹那些女士和她们的访客身穿节日盛装,被吓得从浓烟里踉踉跄跄逃出来。哪怕想到火灾可能带来危险,也不能减弱这些令人愉快的期待。这座大厦建造牢固;纽约所向披靡的消防队已经到了门口,他们戴着的黄铜色头盔闪闪发光,乘坐的马匹如银质餐具那样耀眼;我的高个子表哥休伯特·维森一听到第一声警报就猛冲到了街对面,现在已经飞快地返回来说危险结束了,然而一楼和二楼到处都是烟和水,一片混乱,那些房客正被转往其他旅馆。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除了感到一阵无限的欢乐,还能在这个事件中明白些什么呢?

我们的长辈们,一旦放下心来,也和我们一样。他们站在我们身后,也凑近窗户,越过我们的脑袋向外看,我们听见他们那咯咯的欢笑声,以及混杂其中的讽刺评论。

“噢,亲爱的,看呀——他们都过来了!那些元旦女士们!大白天穿着低领和短袖,个个都是!噢,那个胖的头上戴着纸玫瑰……亲爱的,它们纸的……很可能是从奶油蛋糕上弄下来的!噢!噢!噢!!”

萨拜娜·维森姨妈不得不用她的蕾丝手帕堵住了自己的嘴,然而她那套在棉绸里的结实身躯却高兴地摇晃着。

“嗯,亲爱的,”外祖母温柔地提醒她,“我年轻那会儿,我们可是一天到晚、一年到头都穿低领裙子。”

没人在听。我的凯特表妹经常模仿萨拜娜姨妈,现在她正处于极度亢奋中,紧紧抓住我的胳膊。“看他们逃跑那样儿!客厅里肯定到处都是烟。噢,不过这一位更有趣;头上戴长羽毛的那位!外婆,你白天头上戴过羽毛吗?噢,真不敢相信!还有那位戴钻石项链的!所有的先生都戴着白领结!外公在下午两点的时候戴过白领结吗?”凯特对什么事都不严肃,外祖母轻轻皱了一下眉以示责备,她则假装没有看到。

“唔,直到今天,在巴黎,人们在婚礼上还是那样做的——穿晚礼服,戴白领结,”希尔顿·杰克逊权威地发言道。“当查尔斯顿的明妮·川瑟姆在玛德莱娜教堂嫁给公爵……”

不过,甚至也没人在听希尔顿·杰克逊说话。这群人里突然有个人尖叫起来:“噢,那儿有个没穿晚礼服的女士从旅馆里跑出来了!”

这声叫喊使我们所有人的眼睛都朝向所指的那个人,她刚刚走到门口;有人用一种怪异的语气补充道:“哎呀,她的体形看起来像莉齐·黑兹尔迪安——”

接下来是一阵死一般的寂静。那个没穿晚礼服的女士停住脚步。她站在门口台阶处,面纱掀开着,脸朝着我们的窗户。她的裙子是深色的,很朴素——简直太朴素了,因此反倒显得惹人注目——转瞬间,她的一只手已经放在图案密集的面纱上,将它拉下来把脸遮住了。不过,我这双年轻人的眼睛既敏锐又看得远;在那几乎不被察觉的一瞬间我已经看到了一幅景象。她漂亮吗——或者她仅仅是长得与众不同?我感觉到,那张小巧苍白的椭圆形脸上流露着震惊,黑色的双眉皱成一条线,原本温暖的双唇现在因为痛苦而扭曲地撅着;仿佛某种神秘事物在一个男孩的意识思维背后滋生和低语,它丰富、秘密、迫切,突然间紧盯住了我……我的心被击中的那一刻她的面纱遮了下来。

“可那确实是莉齐·黑兹尔迪安!”萨拜娜姨妈喘着气说道。她已经止住笑,手里揉皱的手帕掉在了地毯上。

“莉齐——莉齐?”这个名字在我的脑袋上空盘旋着,说出这个名字的语气各种各样,有谴责、失望,也有半遮掩的怨恨。

莉齐·黑兹尔迪安?在元旦这一天,和那些那种穿着打扮的女人一起跑出第五大道旅馆?可她到底能在那里做什么?不;胡说!这不可能……

“亨利·普雷斯特和她在一起,”萨拜娜姨妈接着说道,语调急促低沉。

“和她在一起?”有人喘息道;我母亲哆嗦了一下叫道:“——”

这个家里的男人们什么也没说,但是我看见休伯特·维森的脸因为惊讶变得通红。亨利·普雷斯特!休伯特总是在我们这些年轻人面前絮叨他的这位亨利·普雷斯特,令我们感到无聊透顶!那种类型的家伙就是休伯特打算在三十岁时要成为的人:在他眼中,亨利·普雷斯特具备了男人的一切魅力。已婚?不,谢谢了!那种类型的男人天生就不适合家庭枷锁。休伯特面带大学生似的得意表情,笑着暗示说,他太喜欢和女士们交往;英俊,富有,独立——一个全能运动员,好骑手,有好的枪法,是顶级游艇驾驶者(拥有领航员证书,而且总是驾驶自己的单桅帆船,船舱里摆满了竞赛奖杯);举办最令人愉快的小型宴会,宴会从不超过六个人,雪茄比老博福特家的还要上乘;对待年轻人,包括休伯特这种年龄的家伙们,非常友好得体——总之,他综合了所有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品质,在休伯特这类人的眼里,这些品质塑造出了一位极具内涵和魅力的人物,一个阅历丰富的人。休伯特总是严肃地总结道,如果我犯了什么事不想让家里知道的话,我应该直接去找“这家伙”;一想到我们的老休伯特一直处在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我们身上流着的血液都凉了。

我为没看见这个传奇人物而感到遗憾;不过当时我的目光完全被那位女士所深深吸引,现在这一对儿已经消失在人群里。

我们窗户里的这几位仍旧尴尬地沉默着。他们看起来几乎吓坏了;但令我更震惊的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看起来感到惊讶。甚至我这样一个小孩子都能感觉出,显然他们刚刚看见的只不过证实了他们早有心理准备的某件事。最后,我的一个舅舅吹出一声口哨,被他妻子严厉地瞪一眼制止了,他嘟囔道:“见鬼”;我的另一个舅舅开始讲述自己年轻时亲身经历的一场火灾,不过没有人在听,这时我母亲严厉地对我说:“你应该待在家里准备你的功课——像你这样的大男孩!”——这句话明显不公平,这只能表明她当时是多么烦躁。

“我不相信,”外祖母低声说,语气里充满了警告、抗议和呼吁。我看见休伯特偷偷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充满感激。

不过其他人没人在听:每只眼睛依然紧张地盯着窗外。配着各式各样古老蓝布帘的“老马”从马房里出来,正驶过去将那些美丽的逃亡者拉走;这天天气冷得刺骨,刺眼的阳光像往常一样照着纽约城,每一束光线都像一根冰柱。女士们坐进古老的马车,现在重新镇静下来,正挤在她们那些摇来晃去的东西堆里,而她们那些戴小山羊皮手套的访客(“真像白兔子先生[1]!”凯特狂喜道)则一趟又一趟从房子里往外拿东西,殷勤地迈着艰难的步子跟在她们身后,扛出箱包、手提袋、鸟笼、宠物狗,以及成堆的华丽服饰。但是对于这一切——甚至我,一个小男孩,也能意识到——在外祖母家的窗户里,谁都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这些。所有人的思绪,带着一种沉默和警戒的热切,仍然追随着显然和其他人不相关的那两个人的举动。整件事情——从发现到评论,再到沉默地用目光追随——总共用了也许连一分钟都不到;在这60秒钟结束之前,黑兹尔迪安夫人和亨利·普雷斯特已经消失在人群里,并且,在这家旅馆继续把客人打发到街上时,他们已经一起离开或各自离开了。但是在我外祖母的窗户里,沉默持续着,没有被打破。

“嗯,结束了:消防员都出来了,”最终有人说道。

我们这些年轻人听到这句话都非常在意;然而我感到那些大人们却没什么热情,并没怎么注意纽约唯一一场盛会的壮观景象:鲜红色的梯子架到鲜红色的推车上,戴着头盔的消防员们一跃而起跳到消防车上,一对对膘肥体壮的黑色骏马训练有素地向前跳起,就像一辆接一辆的火之战车急速驶出。

我们沉默着,近乎愁眉苦脸地退回到客厅的壁炉旁;大家在那里无精打采地感叹了一轮后,我母亲第一个站起来,把她的针线活塞进袋子,然后转向我,重新恢复了郑重的语气说道:“谁让你刚才一直盯着消防车看个没完,所以才太困了没办法准备功课”——这句话太不着边际了,我再一次意识到,在看到黑兹尔迪安和亨利·普雷斯特一起从第五大道旅馆走出来时,她的大脑遭受了多么严重的打击,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有机会把这次逃亡的记忆跟之前和之后的事情联系了起来。

注释:

[1]《爱丽丝梦游仙境》中一只会说话的白兔子,在梦中,爱丽丝就是因为去追这只白兔子才掉进了神奇的地下世界,由此经历了一系列奇妙的事情。(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