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吴波金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时,木材商 “弗落疾”先生,维拉斯瓦米医生的朋友,刚刚从家里出来,准备去俱乐部。

弗洛里差不多三十五岁,不高不矮,长得也不错。他头发乌黑,又短又硬,贴着脑袋,还留着短短的黑色小胡子。他的皮肤天生就是土黄色的,让太阳晒得变了色。他并没有发福,也没有秃顶,所以并不显老,但除了被晒变色,他的脸一副憔悴样,脸颊瘦长,干瘪的眼窝深陷下去。很明显,他今早没有刮胡子。他穿着平常总穿的那件白色衬衣,一条卡其色的斜纹短裤,一双长袜,但是他没戴遮阳帽,而是戴了顶破旧的印度特赖帽[1],帽檐遮住了一只眼睛。他手里拿着一根带腕带的竹拐杖,身后跟着一只名叫弗劳的黑色可卡犬。

但这些都不是他最明显的特征。人们见到弗洛里,首先会注意到他左脸上那块丑陋的胎记——不规则的月牙形,从眼部一直延伸到嘴角。从他左脸望去,他一副历经沧桑,愁眉苦脸的样子,那块胎记就好像是块青得发黑的淤伤。他也知道这胎记是多么丑陋。在人前,他总是侧着身子,不想让别人看见他那块胎记。

弗洛里的房子在山顶的练兵场上,就在丛林边缘的不远处。从他家大门开始,整个地势急转为下坡,卡其色土地被烤得焦黄,房子周围分布着六间亮白色的平房,透着热浪望去,都在微微颤动。在半山坡的一面白墙里面,有一片英国墓地,附近有一座锡顶的小教堂。教堂后面,便是欧洲俱乐部了。这是座破旧的单层木头建筑,当你看见这个俱乐部时,在你眼前的就是这个镇子真正的中心了。在印度[2]的任何一个城镇,欧洲俱乐部都是精神圣地,是英国权力的集中地,是当地官员和百万富翁可望而不可及的极乐世界。而在皎塔达,更是如此,因为令皎塔达骄傲的是,这里的欧洲俱乐部从来不接纳东方人做会员,也许这在全缅甸也仅此一家。俱乐部外面,赭色的伊洛瓦底江水浩浩荡荡,在阳光下波光粼粼,闪着钻石一样的光芒。大江后面是大片大片荒弃的水稻田,一直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与连绵的青山相接。

当地的城镇、法院及监狱都在右边,大多藏在绿色的菩提树丛中。佛塔的塔尖冲出树丛,就好像是镀了金的细长矛。皎塔达是个非常典型的缅甸北部城镇,从马可·波罗年代到1910年就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要不是由于这里建了火车终点站地理便利,皎塔达怕是要在中世纪再沉睡个一百年了。1910年,政府将其封为分区的首府、重点发展的对象——也就是建立了一系列法庭,里面充斥着大腹便便、贪婪无厌的辩护律师,还建了一所医院、一所学校还有一座坚固的大型牢房,从直布罗陀到香港,英国人建造的这样的监狱随处可见。这里人口大概有四千,包括两百个印度人、几十个中国人和七个欧洲人,还有两个欧亚混血,弗朗西斯先生和塞缪尔先生,分别是一个美国浸信会传教士和一个天主教传教士的儿子。镇子里没有什么奇闻异事,除了有个印度苦行僧在市集边上的一颗树上住了二十年,每天早上都用篮子把食物吊上来。

弗洛里出了大门,打了个哈欠。前一天晚上,他喝得半醉,耀眼的阳光让他烦躁起来。望着山坡下,他心想:“该死,该死的破地方!”周围除了他的狗,没有别人,于是他开始用“神圣,神圣,神圣,啊,您是如此的神圣”的曲调大声唱“该死,该死,该死,啊,你是如此的该死”,他沿着烫脚的红色山路往下走,边走边唱,还一边朝着路边干枯的草丛挥舞着手里的拐杖。快九点了,太阳越来越毒,热浪劈头盖脸地袭来,持续不断地猛压过来,就好像在被一个巨大的垫子不断地当头猛击。弗洛里在俱乐部门口站了一会,琢磨到底是进去还是继续往下走,去拜访维拉斯瓦米医生。然后,他突然想起,今天是“英国邮政日”,报纸应该送到了。于是他走了进去,绕过那张巨大的网球网,上面爬满了滕蔓,还长着淡紫色的星型小花。

路边的绿化带里面种着一排排英国品种的花——福禄考花、飞燕草、蜀葵花和矮牵牛——目前还没被太阳晒死,开得花枝招展、妖娆饱满。矮牵牛长得很大,几乎和树一样大。这儿没有草坪,但有一丛丛当地树木和矮灌木——繁茂的凤凰树就像是血红色的伞,鸡蛋花树上面则开着奶油色的没有花茎的花朵,紫色的九重葛、鲜红的木槿、粉红的月季花、绿得扎眼的巴豆、长着如同羽毛般蕨叶的罗望子,开得姹紫嫣红,让人看着目眩。一个几乎赤身裸体的园丁,手里拿着一个水壶,在花丛中穿梭,就像一只巨大的采蜜鸟。

在俱乐部台阶上,站着一个浅棕色头发的英国人,须髭如戟,一双灰白的眼睛眼距很宽,两个小肚腿简直瘦得出奇,双手插在短裤的口袋里。这是韦斯特菲尔德先生,这个地区的警长。他无聊地哼着的小曲儿,垫着后脚跟,前后不停地晃动着,他翻着上嘴唇,用小胡子刮着自己的鼻子。看见弗洛里,他脑袋稍微歪了一下,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交流的方式总是简短干练,绝不多说一个字。从他口中讲出的话几乎都是在开玩笑,但他说话的语气却空洞而忧郁。

“嗨哟,弗洛里老兄。今儿早上真他妈够难受的,是不?”

“我想这个时节就是这样。”弗洛里说道。他把身子斜了斜,试图不让韦斯特菲尔德看见他的有胎记的左脸。

“是啊,真该死。还要忍受两个多月呢。去年一直到六月都没下一滴雨。看看这该死的天,连片儿云都没有,他妈的就和个搪瓷的蓝色平底锅差不多。上帝呀!真希望现在在皮卡迪利大街啊,是不?”

“英国报纸送来了吗?”

“来了。《笨拙周报》[3],《粉安报》[4],《巴黎人生活报》都到了。读起来会想家,是不?趁冰还没化,进来喝一杯吧。拉克斯廷那老家伙几乎在酒里泡着呢,已经半醉啦。”

他们走了进去,韦斯特菲尔德用他那悲伤的声音说道:“来,麦克德夫。[5]”俱乐部里面,墙是柚木的,房间里一股石油的味。俱乐部一共只有四个房间,其中一间是一个无人光顾的“阅览室”,里面放着五百多本发了霉的小说,另一间房里有一张脏兮兮的旧台球桌——但是几乎没人在这儿打球,因为每年都有大半年的时间,成群结队的飞虫会在电灯下嗡嗡打转,桌布上也爬满了飞虫。还有一间棋牌室和一间“休息室”,“休息室”外面有个宽敞的阳台,朝向江面。但每天这个时候,所有的阳台都拉上了绿色的竹帘。休息室丝毫没有家里的感觉,地上铺着椰棕地毡,桌子椅子都是柳条编的,上面丢满了鲜亮的插图报纸。房间装饰有几幅“邦左”画,还有几个落满灰尘的黑鹿头骨。挂在天花板的布屏风扇懒洋洋地转动着,将灰尘卷入温热的空气中。

房间里有三个男人。在风扇下,有个满脸通红、长相不错、稍稍发胖的四十岁男人,他两脚摊开躺在桌上,双手捂着脸,痛苦地呻吟着,这个人就是拉克斯廷先生,木材公司的地区经理。前一天晚上他喝得烂醉如泥,现在正受罪呢。埃利斯是另一家公司的地区经理,他站在公告牌前,痛苦地集中全部精力阅读着一条告示。他个头小小的,头发又硬又直,长着一张苍白而又棱角分明的脸,很是好动。马克斯韦尔是代理地区林业管理员,他正躺在长椅上读着《旷野报》,人们只能看见两条大骨架的腿和两条汗毛浓密的粗壮小臂。

“看看这个不让人省心的老东西,”韦斯特菲尔德一面说,一面不失温柔地摇着拉克斯廷先生的肩膀,“给年轻人做的什么榜样,啊?不过谁都有喝醉的时候。看看他你就知道自己四十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

拉克斯廷先生哼哼了一声,好像想说“白兰地”。

“可怜的老家伙,”韦斯特菲尔德说,“老酒鬼了,是不?酒都从他的毛孔中渗出来了。看见他,就让我想起了一个睡觉不用蚊帐的上校。人们问他的仆人他为什么不用蚊帐,仆人说:‘晚上,老爷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注意不到蚊子在叮他;早上,蚊子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注意不到老爷。’看看他那样子——昨晚喝得醉醺醺,然后还要喝。他的侄女要来他家住,人今晚就到了,是吧,拉克斯廷?”

“哎呀,别烦那个酒鬼了。”埃利斯说道,头也不回。他操一口伦敦东部口音,语气总是透着凶狠。拉克斯廷先生又哼哼了一声:“——侄女儿!给我拿点白兰地,看在上帝的份儿上。”

“真是侄女的榜样,是不?看着叔叔一周七天倒在桌子下。嘿,管家!给拉克斯廷老爷拿点儿白兰地来!”

管家是一个深色皮肤、壮实的达罗毗荼人[6],黄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就像狗的眼睛一样,他用黄铜托盘端来了白兰地。弗洛里和韦斯特菲尔德点了杜松子酒。拉克斯廷吞了几口白兰地,然后坐回了自己的椅子,更加无奈地呻吟起来。他长着一张淳朴而结实的脸,小胡子活像一支牙刷。他真的是个想法很简单的人,除了他说要“自在”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他妻子用唯一可行的方式管着他,那就是从来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超过一两个小时。只有一回,那是他们结婚一年后,她有两个星期不在家,后来她提前一天回来了,居然发现拉克斯廷先生喝得醉醺醺的,两边各扶着一个一丝不挂的缅甸女孩,还有另一个女孩正在竖着威士忌瓶子往他嘴里灌酒。自那以后,她就紧盯着他,他经常抱怨:“她就跟只猫似的,紧盯着那该死的老鼠洞。”但是,他还是想办法享受到了那么几次“自在”,虽然这样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

“上帝呀,今天早上我的脑袋是怎么啦?”他说,“再叫管家过来,韦斯特菲尔德。我老婆来之前,我得再喝杯白兰地。她说侄女儿过来之后,要控制我喝酒,每天只能喝四杯。去她俩的!”他闷闷不乐道。

“都别犯傻了,来听听这个。”埃利斯阴阳怪气地说。他说话的方式很奇怪、很伤人,一开口就会冒犯别人。他故意凸显自己的伦敦东部口音,因为这样能让他的话听起来更加嘲讽,“你们看过老麦格雷戈写的告示了吗?可真是恩赐呀。马克斯韦尔,起来听着!”

马克斯韦尔放下手中的《旷野报》。他是个金发年轻人,气色很好,不到二十五六岁——对于他这个职位来说,他算是很年轻。他四肢粗壮,长着浓密的白色睫毛,让人马上就联想到拉车的小马驹。埃利斯愤怒地一下把告示从通告栏上面扯了下来,然后大声朗读起来。这则告示是由麦格雷戈先生写的,他除了是副行政长官以外,还是俱乐部的主席。

“听听吧。‘既然俱乐部目前为止还没有东方人会员,而且登报任命的官员,不管是土著还是欧洲人,加入欧洲俱乐部,现在已经是大多数欧洲俱乐部习以为常的事了,我们应当考虑在皎塔达也遵循这一惯例。下次大会将公开讨论此事。一方面,有些人或许会说’——哎,得了,剩下的也不必念了。他写个几行字儿,就词穷了。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他想让咱们打破所有规矩,欢迎亲爱的老黑进俱乐部。就比如,亲爱的维拉斯瓦米医生,我管他叫猥琐死咖喱医生。让咱们这儿蓬荜生辉啊,不是吗?那些大肚子的老黑们在桥牌桌上朝你脸上吐着大蒜味儿。上帝啊,简直不敢想啊!在这件事上,我们一定要马上团结一心,坚定立场。你们说呢,韦斯特菲尔德?弗洛里?”

韦斯特菲尔德冷静地耸了耸自己单薄的肩膀,他刚才在桌前坐了下来,点了一根黑色、难闻的缅甸方头雪茄。

“我觉着,肯定得忍气吞声,”他说,“现在,那些当地王八蛋进了所有的俱乐部。我听说,甚至还进了勃固俱乐部。在这个国家,这是大势所趋啊,知道吗。在缅甸,我们几乎是最后一个抵制‘这些人’的俱乐部了。”

“没错,而且,我们一定要他妈的坚守领地。要是让我看见这里面有个黑人,还不如让我掉到臭水沟里死了算了。”埃利斯拿出一个铅笔头。他把告示重新订回了通告栏,虽然只做了个很小的动作,但仍显得凶神恶煞,然后他用铅笔在麦格雷戈先生的签名处写了小小的几个字‘臭傻帽’,字迹很工整。“好了,这就是我对此提议的看法。他来了我也会告诉他的。怎么看啊,弗洛里?”

弗洛里刚刚一直没说话。虽然他本性并不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他很少参与俱乐部的谈话。他坐在桌子前,一边阅读着G. K.切斯特顿在《伦敦新闻报》上发表的文章,一边用左手抚摸着弗劳的头。埃利斯就不同了,他总是不停地唠叨,催别人讲出他们自己的观点。他又问了一遍,弗洛里这下抬起头来,他们四目相对。埃利斯鼻子周围的皮肤突然变得惨白,几乎成了灰色的。对他而言,这是愤怒的表现。毫无任何铺垫,他突然破口大骂,蹦出一连串污言秽语,如果不是其他人每天早上都要听他骂上一通,还真的会吓一大跳呢。

“我的上帝,我原本以为在这样的事情上,在抵制那些臭烘烘的黑猪进入我们唯一可以享受的地方这个问题上,你会识大体地支持我。就算那个大肚子的、油头满面的、下贱的小黑佬医生是你最好的弟兄。可不在乎你和集市里的那些狐朋狗友混。如果你乐意去维拉斯瓦米家和他那些黑伙计一起喝威士忌,那是你自己的事儿。俱乐部外头,你想怎样就怎样。但是,上帝呀,你要说让那些老黑进俱乐部来,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猜你肯定想让维拉斯瓦米进来,是吧?在我们交谈的时候插嘴,用他那汗淋淋的爪子碰我们,朝着我们的脸呼出大蒜的恶臭味。上帝啊,只要让我看见他那黑乎乎的猪鼻子进了这个门,我准用靴子把他请出去。油头满面,大肚子的小……!”

他继续骂了几分钟。很奇怪,他的话居然挺能打动人的,因为他说得是那么的认真。埃利斯真的恨透了东方人——怀着满腔的仇恨,永远地鄙视着他们,认定他们邪恶肮脏。作为一个木材公司的助理,他的生活与工作永远都避免不了同缅甸人打交道,他总也见不得任何黑色的脸。任何对东方人示好的细微举动,在他看来都是一种可怕的变态行为。他是个聪明人,在公司里很能干,但不幸的是他属于那一类英国人——正常人——这种人本来就不该送来东方。

弗洛里坐在那里,抚摸着趴在自己腿上的弗劳的脑袋,他并没有同埃利斯对视。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由于胎记的缘故,他也不愿直视他人。当他想好说什么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声音在颤抖——因为在本该坚定的时候,声音却颤抖了;还有他的脸,有时就会控制不了地抽搐起来。

“冷静点,”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带着愠怒,但又很微弱,“冷静点。没有必要这么激动。从来没提议让任何土著入会。”

“哼,是吗?但是,我们都他妈知道你就想这么做。不然你为什么天天早上去那个油里吧唧的巴布[7]家里呢?和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好像他是白人一样,用他那肮脏的黑嘴以前舔过的杯子喝酒——光想想就让我想吐。”

“坐下,老伙计,坐下,”韦斯特菲尔德说,“算了吧。喝点酒。不值得吵架,天儿本来就热。”

“我的上帝呀,”埃利斯冷静一点了,来回踱了一两步,“我的上帝呀,我真搞不懂你们这群家伙。真搞不懂。现在那个蠢货麦格雷戈毫无理由地要让老黑入会,而你们还坐在这儿,一句话也不说。上帝啊,那咱们在这国家干嘛呢?如果咱说了不算,为什么不他妈的拍屁股走人?在这儿,咱本来就应该使唤这群该死的黑猪,打开天辟地的时候他们就是奴隶了。他们天生就是被统治的,而咱没有去统治他们,居然还对他们平等相待。而你们这堆傻帽就这样默许了。先是弗洛里,他最好的哥们儿是个黑巴布,那人在印度某个所谓的大学里呆过两年,就封了自己个医生当。还有你,韦斯特菲尔德,一看见你手下那群X型腿、贪污腐败的胆小鬼警察们,就骄傲得跟潘趣[8]似的。然后还有马克斯韦尔,成天追着那些欧亚杂种骚货。没错,说的就是你,马克斯韦尔。我听说你在曼德勒的风流事儿了,和那个叫莫莉·佩雷拉的臭婊子。我猜要不是他们把你调来这儿,你没准儿就真要娶了她吧?你们好像都挺喜欢那群脏兮兮的黑畜生的。神啊,我真想不通咱们都怎么了。真搞不明白。”

“好了好了,再喝一杯,”韦斯特菲尔德说,“嘿,管家!趁冰还没化,再来点儿啤酒,嗯?啤酒,管家!”

管家拿来了几瓶慕尼黑啤酒。埃利斯随即在大家桌前坐下来,然后用两只小手握住了一支冰凉的啤酒瓶。他额头上冒着汗,还是闷闷不乐的,但已经从盛怒中缓了过来。他总是恶狠狠、倔巴巴的,但他的狂怒总是很快平息,他也从来不为自己的脾气道歉。俱乐部里,吵架是家常便饭。拉克斯廷先生感觉好些了,拿起了《巴黎人生活报》,翻看着上面的插图。现在九点多了,房间闷热得让人窒息,满屋子都是韦斯特菲尔德抽的雪茄的刺鼻味。大家都大汗淋漓,衬衣都黏在后背上。那个在门口拉布屏风扇吊绳的默默无闻的童仆在刺眼的阳光中睡着了。

“管家!”埃利斯大喊,管家过来后,他说,“去把那个该死的童仆叫醒!”

“是的,老爷。”

“管家,还有!”

“老爷?”

“我们还剩多少冰?”

“差不离二十磅吧,老爷。我想,只能撑过今天了。我发现,现在给冰块保冻非常困难。”

“你他妈的别那么讲话——还‘我发现非常困难!’你吞了本儿字典还是怎么的?‘嗯,老爷,不能冻冰’——你该这么讲话。要是哪个家伙英语讲的太好了,我们准把他炒了。我特受不了会讲英语的仆人。听见了吗,管家?”

“是的,老爷。”管家说完就退下了。

“上帝啊!得到周一才有冰,”韦斯特菲尔德说,“你等下回树林吗,弗洛里?”

“嗯,本来现在就该到那儿了。是因为今天有报纸,我才进来的。”

“我想去旅旅游。挣点差旅津贴。我真受不了这种天气在该死的办公室待着。坐在那该死的风扇下面,没完没了地在签单据、啃文件。上帝啊,我真希望再打一场仗啊!”

“我后天要出去,”埃利斯说道,“那个该死的随军牧师不是这周日要来主持礼拜吗?反正我可不去。简直就是罚跪。”

“下周日,”韦斯特菲尔德说,“我答应要去的。麦格雷戈也会去。我得说,那可怜的牧师太惨了。六个星期才来一次,至少也得有人捧捧场呀。”

“真该死!我会对牧师行行好,虚情假意地唱赞美诗的,但我实在受不了这些当地基督徒挤进咱们的教堂。一群马德拉斯[9]下人和克伦族[10]教师,还有那两个黄肚子,弗朗西斯和塞缪尔——他们也自称基督徒。上次牧师来的时候,他们胆敢走上前和白人一起坐在第一排。这事儿得有人跟牧师反应一下。咱们他妈的都脑子缺根弦,让这些个传教士在这个国家肆意妄为!跟那些集市上扫大街的人讲,他们不比我们差。‘拜托,先生,我基督徒,和老爷一样。’真他妈恬不知耻。”

“这双腿美不?”拉克斯廷先生边说边把《巴黎人生活报》递了出去,“你会讲法语,弗洛里,下面这行字儿什么意思?上帝啊,让我回想起在巴黎的时光,我第一次休假,那时我还没结婚。天哪,真想再去一次啊!”

“你们有没有听过‘沃金姑娘’那个笑话?”马克斯韦尔说道。他是个话不多的年轻人,但和其他年轻人一样,他喜欢幽默的下流段子。他给大家讲了沃金姑娘的笑话,惹得大家哄堂大笑。韦斯特菲尔德接着讲了个情绪古怪的伊灵姑娘的笑话,然后弗洛里也插话进来,讲了个事事谨慎的助理牧师霍舍姆的笑话。大家笑得更厉害了。就连埃利斯也缓和了情绪,讲了几个笑话;埃利斯的笑话总是非常诙谐有趣,但同时又无比下流。大家这下都高兴了起来,屋里虽然热,但气氛友好。他们刚刚喝完啤酒,准备再叫,突然听到门口台阶上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把地板震得颤抖,开玩笑地说道:

“是的,简直太有趣了。我在《布莱克伍兹》[11]杂志发表的几篇小文章里就有一篇把它写进去了。我还记得,在卑谬任职的时候,发生的另一件——啊——有趣的事儿,那事儿……”

很显然,麦格雷戈先生来俱乐部了。拉克斯廷先生大喊一声:“见鬼!我老婆来了!”随即将自己的空酒瓶尽全力推了老远。麦格雷戈先生和拉克斯廷夫人一起走进了休息室。

麦格雷戈先生是个大块头,非常壮实,快五十岁,面相和善,脸长得有点像哈巴狗,戴了副金框眼镜。他肩膀很粗壮,还老是把脑袋往前伸,让人奇怪地联想到海龟——事实上,缅甸人就给他起了个“乌龟”的外号。他穿着一件干净的丝质西装,腋窝下已经被汗水浸湿了。他向大家开玩笑地做了个敬礼的手势,然后就立在了公告栏前,满面笑容,活像个在背后摆弄着教鞭的校长。他脸上随和的表情显得很是真诚,但是他总给人一种故作亲善、刻意不去摆官架子的感觉,所以在他跟前,也没人觉得自在。他的言谈显然是从他早年认识的那些幽默的校长或牧师那里学来的。凡是长单词、引用语、谚语,在他脑袋瓜里都是笑话,并且常常在发出一声笨拙的“嗯”或“啊”之后,才讲出来,好提示大家他要讲笑话了。拉克斯廷夫人大约三十五岁,她虽长得细长,没有什么曲线,但这样却挺好看,像个时髦女人。她说话总是唉声叹气、抱怨连连。她进来时,其他人都站了起来,然后她就精疲力尽地一屁股坐在了风扇底下最好的椅子上,用她那像蝾螈般细长的手扇着扇子。

“哦,老天,热死了,热死了!麦格雷戈先生让我搭他的车过来的。他人好了。汤姆,那个拉人力车的混蛋又在装病。真的,我觉得你该给他顿鞭子尝尝,让他老实点。每天在这大太阳下来回走可够要命的。”

拉克斯廷太太忍受不了从自己家到俱乐部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从仰光买了个人力车。除了牛车和麦格雷戈先生的汽车外,这个人力车就是整个皎塔达唯一带轮的交通工具了,因为整个地区的公路加起来也不过十英里。在丛林里,拉克斯廷夫人忍受了所有湿淋淋的帐篷、蚊子叮咬和罐装食物的折磨,就算这样也不愿让丈夫放任自由,但她也找到了补偿自己的方式,那就是回到总部的时候,不停抱怨这些琐事。

“我真觉得这些下人的懒惰程度已经让人瞠目结舌了,”她叹了口气说,“是不是,麦格雷戈先生?好像现在我们管不了这些土著了。那些可怕的改革啦,还有他们从报纸上学来的那套傲慢的架势,在某些方面,他们几乎跟咱们本国的那些下层阶级一样可恶。”

 “哎呀,我想还没严重到那个程度。但话说回来,恐怕民主精神确实正在萌发啊,即便是在这里。”

“而且就在不久之前,就在打仗之前,他们那么温顺,那么有礼!你在路上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就会行额手礼[12]——多讨人喜欢。我记得以前我们每个月只给管家十二卢比,就这样,他还是像条狗似的爱戴我们。现在他们张口就要四十、五十,我发现这年头要想保住个管家,就得拖欠他好几个月的工资。”

“以前那样的下人越来越少啦,”麦格雷戈表示同意,“我年轻的时候,谁家的管家要是没规矩,就会被送到监狱去,还附上张字条‘请打此人十五鞭子。’哎,逝者如斯夫!恐怕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呀。”

“嗯,你说的没错,”韦斯特菲尔德沮丧地说,“这个国家是待不下去啦。要我说,英属印度要完蛋啦,成了“失守的自治领”什么的。咱是时候撤了。”

这时,房间里每个人都小声附和,表示赞同,甚至包括众所周知的有点逆反思想的弗洛里,还有来这国家不到三年的马克斯韦尔。没有哪个在印度的英国人会否认或印度的情况每况愈下,他们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印度,就像《笨拙周报》一样,已告别了昔日的辉煌。

这时,埃利斯从麦格雷戈先生背后的通告栏上取下那个令人不快的告示,然后拿给他看,一边酸溜溜地说:

“嗯,麦格雷戈,我们看过这个告示了,我们都认为选一个土著入会实在是太——”他本想说“太扯淡了”,但他想到拉克斯廷夫人也在场,所以就改成了“——实在是太没道理了。毕竟,这个俱乐部是唯一一个能让我们自在的地儿,所以我们不希望那些土著进来到处乱翻东西。我们就想有个地方能让我们完全摆脱他们。其他人也全都是这么想的。”

他看看了大伙儿。“讲得好啊!”拉克斯廷先生生硬地说。他知道他老婆一定会猜到他喝了酒,他觉得发句言做做样子会给他喝酒提供一个借口。

麦格雷戈先生笑了笑,把告示接过来。他看到了自己签名旁边的用铅笔写的“臭傻帽”,他打心眼里觉得埃利斯这样的行为很无礼,但还是开了个玩笑以缓和气氛。他为了在俱乐部扮好人,可没少忍气吞声,在工作时间也是如此,以此来维持自己的尊严。“我猜,”他说,“我们的伙计埃利斯不大欢迎——嗯——他的雅利安[13]兄弟入会啊。”

“不,不欢迎,”埃利斯讥讽地说,“也不欢迎我的蒙古兄弟。一句话总结就是,我不喜欢老黑。”

听到“老黑”一词,麦格雷戈先生直发僵,这个词在印度很是忌讳。他自己并不歧视东方人;其实,他挺喜欢他们的。在不让他们获得自由的前提下,他觉得他们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了。看着他们被肆意凌辱,他总是很心痛。

“玩笑是不是有点开大了啊?”他严肃地说,“叫他们老黑——他们自然很厌恶这个词——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黑人啊。缅甸人是蒙古人,印度人是雅利安人或达罗毗荼人,他们全都不同于——”

“哼,见鬼去吧!”埃利斯说,他一点也不畏惧麦格雷戈先生的地位,“老黑、雅利安人,随便你想怎样叫都行。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想在俱乐部看见任何黑皮肤的人。如果让大家投票的话,你就会看到我们几人一条心,都反对——除非弗洛里想让他亲爱的伙计维拉斯瓦米入会。”他补充道。

“说得好啊!”拉克斯廷先生又说了一遍,“反对这帮人入会算我一个。”

麦格雷戈先生撅了下嘴唇,样子很奇怪。他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因为选个土著入会不是他自己提议的,而是行政长官要求的。但是,他不想以此作为借口开脱,于是他用缓和的语气说道:

“我们可否把讨论推迟到下一次大会再进行?这段时间大家也可以深思熟虑一下。那现在,”他挪到桌前说,“谁想和我一起来点儿——啊——饮料?”

管家应声而来,拿来了他们点的“饮料”。现在到了最热的时候,大家都渴了。拉克斯廷先生正要点酒喝,突然瞄到妻子的目光,耸了下肩膀,郁闷地说:“算了”。他把手放在膝盖上,坐在那儿,一副委屈的样子,看着拉克斯廷夫人把一杯掺了杜松子酒的柠檬水一饮而尽。麦格雷戈先生,虽然是他签单点的酒,但只要了杯纯柠檬水。在皎塔达所有欧洲人当中,他是唯一一个坚持傍晚前不喝酒的人。

“好吧,”埃利斯咕哝道,两只手臂放在桌上,烦躁地鼓弄着酒杯,和麦格雷戈先生的拌嘴又让他开始焦躁不安了,“好吧,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这个俱乐部,土著免进!咱们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让步,已经毁了整个帝国。这个国家已经在煽动暴乱中沦陷了,就是因为我们太过心慈手软。唯一可行的政策就是视他们为粪土,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粪土。现在是危机时刻,我们要争取任何一点点能得到的威望。我们必须团结一致,告诉他们:‘我们是主人,你们是乞丐——’”埃利斯把他小小的拇指按在了桌上,就好像在碾死一只蛆一样,“——你们这群乞丐别蹬鼻子上脸!”

“别指望啦,老家伙,”韦斯特菲尔德说,“完全没希望啊。让这些个繁文缛节捆绑住双手,你又能做什么?那些土著,乞丐,他们都比我们更懂法。他当面侮辱你,你只要一揍他,他就反咬你一口,送你进局子。你只能沉住气忍辱负重,等他们先动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可他们如果没种跟你动手,你又能怎么办呢?”

“曼德勒的长官萨布[14]经常说,”拉克斯廷夫人插话说,“最后我们直接离开印度就算了。年轻人再也不用来这儿了,累死累活一辈子,得到的却是恶语相向和忘恩负义。咱们只管就对了。当那些土著求着我们别走的时候,我们就告诉他们:‘不行,曾经给过你们机会,你们没有好好把握。好了,我们要走了,你们自己治理自己吧。’这下子,就给他们一顿痛快的教训!”

“都是这些法律、秩序之类的让咱们到了今天的田地。”韦斯特菲尔德忧郁地说。韦斯特菲尔德总是提起,是过于墨守成规导致了印度帝国的灭亡。他认为,唯独一场大规模造反和随之而来的军事戒严才能阻止这个帝国走向衰落。“整天就是啃文件、签单据,当官的巴布才真正统治着这个国家。咱们时日不长了。最好就是关门歇业,让那些人自生自灭去吧。”

“我不同意,我就是不能同意,”埃利斯说,“只要我们想,一个月内就能整顿好。只要下一点决心就行。看看阿姆利则[15],看看他们事后是如何屈服投降的。戴尔[16]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们。可怜的老戴尔!摊上这么个苦差事,都怪英格兰的那群胆小鬼。”

其他人也都连连叹气,就像是罗马天主教徒听到别人提起“血腥玛丽”[17]时发出的叹息一样。就连麦格雷戈先生,一个如此厌恶流血事件和军事戒严的人,听到戴尔的名字也摇了摇头。

“哎,可怜的人啊!做了佩吉特家族议员们的牺牲品。哎,也许他们会发现自己的错误的,可到时候已是覆水难收了。”

“我之前的总督曾讲过一个故事,”韦斯特菲尔德说,“在一个土著人的军团里,有个老印度军士——有人问他英国人要是离开印度会发生什么。那个老家伙说——”

弗洛里把椅子往后一推,站了起来。坚决不能,实在不能——不,这个话题绝不能再讨论下去了!他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房间,不然他一定会发疯,开始乱砸家具,往画上扔酒瓶子。这群讨人厌、醉醺醺的肥猪蠢货们!他们会不会就这个问题絮絮叨叨上一周又一周、一年又一年、一遍一遍、一字一句重复着这些邪恶的蠢话,就好像《布莱克伍兹》杂志拙劣地仿写一篇低俗故事一样吗?难道就永远没人能想出点儿新的东西讨论吗?哎,这是什么破地方,这都是什么人啊?咱们这算哪门子文明——不崇拜上帝,反倒崇拜起威士忌、《布莱克伍兹》和“邦左”画!上帝宽恕我们吧,我们都身陷这样的文明了。

弗洛里这通话没说出口,他非常努力才忍住,没表现在脸上。他站在椅子旁,稍稍侧对着大家,似笑非笑,就好像不确定自己是否受欢迎。

“我恐怕得走了,”他说,“可惜早餐之前我还有事。”

“留下再喝一杯,老伙计,”韦斯特菲尔德说,“才一大清早。喝杯杜松子酒。开开胃。”

“不,谢啦,我必须走了。走啦,弗劳。再见,拉克斯廷夫人。大伙,再见啊。”

“老黑的兄弟布克·华盛顿[18]退场,”弗洛里走出去后,埃利斯如是说,任何人离开的时候埃利斯都会冷嘲热讽两句,“我猜他去找‘猥琐死咖喱’了。或者在付酒钱之前故意溜掉了。”

“行了,他不是什么坏人,”韦斯特菲尔德说,“时不时发表几句逆反的言论,我觉得大部分情况下,他都不是那个意思。”

“哎呀,非常好的伙计,当然啦。”麦格雷戈先生说。每个在印度的欧洲人都理所当然,或更贴切地说是装模做样的好伙计,直到突然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欧洲人”本身就是个名誉称号。

“他有点逆反了,我受不了。我不能忍受有谁和土著称兄道弟。我就在想,他自己不会也有点黑人血统吧。这样,他脸上的那块黑疤就说得通了。杂种。而且他长得也像个黄肚子,看他那黑色的头发、柠檬色的皮肤就知道。”

他们又聊了些关于弗洛里的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但不多,因为麦格雷戈先生不喜欢流言蜚语。这些欧洲人在俱乐部又待了一会,又点了一轮酒。麦格雷戈先生讲了他在卑谬的故事,不管大家正在讨论什么,他都有可能讲这些故事。之后,谈话就又回到那个老生常谈、总也说不烂的话题上了——傲慢无礼的本地人,消极怠工的政府,还有那不复存在光辉岁月:那时英属印度还是英属印度,那时主人们可以写张“请打此人十五鞭子”的字条。这个话题从来不会搁置太久,部分原因是埃利斯总是念叨。而且,欧洲人的牢骚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和东方人一起工作和生活简直是考验圣人的脾气。所有欧洲人,特别是当官的,都知道他们要忍受嘲弄和侮辱。几乎每天,当韦斯特菲尔德或者麦格雷戈先生或甚至是马克斯韦尔走在街上的时候,那些长着稚嫩的黄脸的高中男生——光滑的脸蛋就跟金币一样,上面写满了让人恼火的不屑,这是蒙古人脸上天生的特色——就会嘲笑他们,有时还在他们身后起哄,发出土狼般的笑声。在印度的英国官员生活也并不轻松。要忍受不舒适的营地里、闷热的办公室、昏暗的充满尘土和石油味的驿站旅馆,也许这让他们获得了一些脾气暴躁的权利。

现在快十点了,酷热难忍。每个人脸上和男人们光着的前臂上都冒出了一排排晶莹的汗珠。麦格雷戈先生的丝质外套背后的汗印越来越大。外面耀眼的强光,不知怎么的似乎钻进了拉了绿色珠帘的窗户,照得大家眼睛生疼,脑袋发懵。大家一想到油腻的早餐和那即将到来的漫长难熬的时光就头疼。麦格雷戈先生叹了口气,站了起来,扶了扶顺着汗水从鼻子上往下滑的眼镜。

“真可惜咱们这么愉快的小聚也要到此为止了,”他说,“我得回家吃早饭了。还要处理帝国的公事。有谁和我顺道吗?我的车夫在门口等着呢。”

“哦,谢谢,”拉克斯廷夫人说,“捎上汤姆和我吧。不用在这大热天自己走路,真是让人松了口气。”

其他人也站了起来。韦斯特菲尔德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我想最好还是走吧。再待一会就睡着了。要在办公室泡一整天!文件都堆成山了。哦,主啊!”

“大伙儿别忘了今晚来打网球,”埃利斯说道,“马克斯韦尔,你这个懒货,这次别再偷偷溜走啦。拿着你的球拍,四点半准时出现在这里。”

“您先请,夫人。”在门口,麦格雷戈先生亲切地说。

“来,麦克德夫。”韦斯特菲尔德说。

他们走出去,进入了耀眼的白色日光中。热浪从大地上腾起,就像烤炉的热气一般。花儿让人看着难受,花瓣一动不动,在这万恶的太阳下,绚丽得刺眼。强光透入骨头,让人精神不振。这个场面有些可怕——那蓝色而刺眼的天空,在缅甸、印度、暹罗、柬埔寨、中国没完没了地延伸,万里无云,永无尽头,想想都可怕。麦格雷戈先生等在门口的车上,车牌热得烫手。一天当中最毒的时光就要到来,缅甸人称之为“脚步无声”的时段。几乎任何生物都不再动弹,除了人之外,就只有一排排黑色的蚂蚁了,高温让这些蚂蚁变得兴奋,它们就像缎带一样成群结队地穿过道路,还有就是天上的几只无尾秃鹰了,它们在气流中展翅翱翔。

注释:

[1]印度特赖帽(Terai hat):一种印度的阔边毡帽。(译注)

[2]印度(India):这里指英国在1858年到1947年间于南亚建立的殖民统治区域——英属印度,也包括今天的缅甸。(译注)

[3]《笨拙周报》(Punch):伦敦一种适合中产阶级趣味的幽默刊物,于2002年停刊。(译注)

[4]《粉安报》(Pink’un):英国的一份体育报纸,最初印在粉红色的纸上,故得此名。(译注)

[5] “来,麦克德夫”(Lead on, Macduff.):此句出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七场,朱生豪译本。原文为“Lay on, Macduff.”麦克德夫要求麦克白投降,麦克白拒绝,并对他说“来,麦克德夫。”现在,这句话的意思多为“我们走吧。” (译注)

[6]达罗毗荼人(Dravidians):主要聚居在印度南部,斯里兰卡北部。(译注)

[7]巴布(babu):印度人对男子的尊称,贬义的用法是指略懂一点英语的印度人。(译注)

[8]潘趣(Punch):英国传统滑稽木偶剧《潘趣和朱迪》中的鹰鼻驼背滑稽木偶。(译注)

[9]马德拉斯(Madrassi):当时印度次大陆西部、北部、中部的人对南部人的贬称。(译注)

[10]克伦族(Karen):居住在缅甸东部以及泰国西部的民族。(译注)

[11]《布莱克伍兹》(Blackwood’s):英国杂志,发行于1817-1980年间。(译注)

[12]额手礼(Salaam):穆斯林的额手礼,姿势为深鞠躬,将右手掌置于额头前。(译注)

[13]雅利安人(Aryan):这里指印度雅利安人。雅利安人原属高加索人种,其中那个一个分支约在公元前14世纪,迁徙至南亚次大陆,称印度雅利安人。(译注)

[14]萨布(sahib):源于印地语,是英属殖民地人民形容欧洲人的类似于“老爷”、“夫人”、“小姐”、“少爷”等的尊称。(译注)

[15]阿姆利则(Amritsar):印度西北部城市,历史上曾发生阿姆利则屠杀惨案,是1919年4月19日英国军队对印度人开枪屠杀事件。(译注)

[16]戴尔(Dyer):英国将军戴尔是当时率领英军在阿姆利则大肆屠杀印度民众的将军。(译注)

[17]血腥玛丽(bloody Mary):原型为英国女王玛丽一世。她因为想把英国从新教恢复到罗马天主教而处决了三百多名反对者,而被称为“血腥玛丽”。(译注)

[18]布克·华盛顿(Booker Washington):美国黑人运动代表人物。(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