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神父的秘密

作者:G. K.切斯特顿

谨向圣格时白教堂布拉德福德教区约翰•奥康纳神父[1]致以最诚挚的谢意,他向我们揭示的真理比小说中虚构的还要奇特。

布朗神父的秘密

弗朗博一度是法国最知名的罪犯,后来又成为英国非常隐秘的私家侦探,而且早已退休。有人说他的犯罪生涯让他有了太多顾虑,影响了他的侦探生涯。不管怎样,在历经一番惊险脱身和巧妙躲避之后,他终于落脚在一处尚算适宜的地方:位于西班牙的一座城堡。这城堡虽小却也坚固;褐色的半山腰上,有一大片黑紫色的葡萄园和一畦畦绿油油的菜园。因为尽管弗朗博饱经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仍能有声有色地经营自己的退休生活,许多拉丁人都有这种本事,而这正是(譬如说)许多美国人所缺乏的。这种精神体现在众多酒店业主身上,他们唯一的心愿就是当个普通农民。这种精神也体现在众多法国外省店主身上,在他们即将跻身可恶的百万富翁行列,足以买下整条街上的商店之际,却戛然收手,急流勇退,只想安享平静舒适的家庭生活,没事玩玩骨牌。弗朗博不经意间爱上了一位西班牙妇人,然后就结婚生子,并在西班牙的庄园养育了一个大家庭。此后,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想要摆脱这种生活、再次出游的迹象。但是在一个特别的早晨,他的家人却发现他异常不安和兴奋;他跑到了小男孩们的前面,一路冲下长长的山坡,去迎接一位路过山谷的客人;此时,那位客人还只是远方的一个黑点呢。

那个黑点渐渐变大了,但是外形没怎么变;因为大致说来,它还是又圆又黑。这片山区的居民对于神职人员的黑衣并不陌生;但这身衣服却不同,尽管也是神职人员的,但与教士服或神父法袍相比,却显得既朴实无华又生气勃勃,表明衣者来自西北方的岛国,仿佛他被打上了伦敦西南克拉珀姆枢纽的清晰标记似的。来人拿着一把短粗的伞,把手则看着像块木疙瘩。一看见这熟悉的影像,弗朗博激动得几乎流下泪来;因为这把伞曾出现在很久以前两人共同经历的奇遇之中。因为来人是这位法国人的英国朋友。在经历了长久的期待和一次次耽搁之后,布朗神父终于来这里看望他。他们通信往来一直没间断,但已有多年不曾见面了。

布朗神父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大家庭,这家不是一般的人丁兴旺,竟让他感觉像是进了一个社团或者社区。在西班牙,孩子是家庭生活的中心,和他们有关的事物很重要,因此神父先被介绍给了涂彩镀金的3尊大木雕像,他们就是“三个国王”[2],在圣诞节时会给孩子们送礼物的。这家人还带着神父,一一见过农场上的狗、猫和牲畜。凑巧的是,在此期间神父还被介绍给了一位邻居,这位邻居与神父一样,也给这个山谷带来了洋溢着异域气息的服饰和习俗。

就在神父来此小住的第三天晚上,他看到一位气宇轩昂的陌生人光临这座小城堡,来问候这家西班牙人,他鞠躬的姿态是任何西班牙贵族都学不来的。他是一位高挑、瘦削、头发花白、风度翩翩的绅士,双手保养得很好,袖口和袖扣晶莹锃亮。与英国漫画中那些长袖口、修整指甲的人不同的是,他的长脸上毫无倦怠之相,而是显得异常机警,充满热望。他的双眼流露出纯真和强烈的好奇,这对头发花白的人来说,可不常见。单是这一点,或许就足以能认定他的国籍了,更何况他精致的嗓音中还夹带着鼻音,而且还动辄将身边大量欧洲的东西都臆想成古董。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波士顿的格兰迪森•蔡斯先生,一位美国旅行家,他暂时中断了美国人式的旅行,租下了相邻的一处宅邸;那是一座相似的城堡,坐落在一处相似的山坡上。他很喜欢这座老城堡,也把那位友好的邻居当成了当地古物那样看待。因为正如此前所说,弗朗博确实像是要在此落地生根,安享退休生活。他没准已经计划好,要与他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一起度过漫长的岁月了。他已经启用了真实的姓氏迪罗克;因为“火炬”不过是战场上的称号,就像常向社会发起挑战的人要有个响亮的名号一样。他深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除了偶尔打猎从不出远门。在这位周游世界的美国人看来,弗朗博的生活阳光、体面,有节制地享用着奢华,心明眼亮的美国人很清楚、也很欣赏环地中海地区民众追求这种生活的狂热劲,觉得弗朗博简直是这种狂热的化身。他来自西方,一直四海为家,居无定所,此时却犹如一块滚落到长满苔藓的岩壁间的滚石,欣喜地抽空小憩,惬意地享受南方半岛上凝结的厚重历史底蕴。不过蔡斯先生曾听说过布朗神父,甫见真容,说话的腔调略有改变,如同对待一位名人。他那爱打听的天性随即活跃起来,问话中不乏圆滑机智,但也咄咄逼人。若将与布朗神父的谈话比作拔牙的话,他就是个美国牙医,使出浑身解数,以最娴熟的手法拔除,没产生一丝痛苦。

他们坐在这座宅子半露天的那种外院,西班牙宅院的进门处往往是这种布局。此时天光逐渐暗淡下来;因为日落后山里的空气顷刻间充满寒气,所以石板地上放了一个小火炉用来驱寒,炽热的炉火跃动着,就像小精灵的红眼睛,在路面上投射出红色的图案。不过,没有一丝光线投射到他们身边的墙下,那是面巨大、光秃的褐色砖墙,巍然耸立,直插深蓝色夜空。在昏暗中,依稀可见弗朗博肩膀宽大的身躯和马刀似的胡须,他不停忙碌着,从一个木桶中汲取深色的酒,分发给众人。在弗朗博庞大身影的映衬下,神父显得只是小小的一团,似乎蜷缩在炉旁,而那位美国客人则将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优雅地向前探着身,瘦削、精致的面庞整个被炉火照亮,双眼放射着好奇、睿智的光芒。

“请你相信,先生,”他说,“我们认为,你在‘月光谋杀’一案中取得的成就,是侦探学有史以来最辉煌的。”

布朗神父讷讷自语了一句,听起来像是在抱怨。

“我们熟知迪潘[3]等人的所谓成就,”陌生人坚定地接着说,“勒科克[4]、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尼古拉斯•卡特[5]这些出神入化的侦探形象也都深入人心。但是我们发现,你的断案方法在很多方面都与这些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不管他们是虚构的还是现实存在的。有些人猜想,阁下,或许你与他们并非有什么方法上的不同,而是你没使用任何特定的方法。”

布朗神父沉默着;然后他身体抖了一下,犹如在炉旁打了个盹,开口道:“请原谅。是的……没有方法……恐怕也可以算作无心插柳吧。”

“我该说是条分缕析的科学方法,”问者接着说。“爱伦•坡用对话的形式写了几篇小论文,谈及迪潘的方法是注重精细的逻辑关系。华生医生听到的则是对福尔摩斯的方法所做的详尽阐释,它注重观察具体事物的细节。但至今无人对你的方法做过任何全面解读,布朗神父,我听说你拒绝了去美国就这一问题举办系列讲座的邀请。”

“是的,”神父皱着眉,盯着炉子说,“我拒绝了。”

“你的拒绝引发了大量有趣的议论,”蔡斯说,“我可以说,在我们那里,有些人议论说你那套科学无法阐述,因为它超出了自然科学的范畴。他们说你的秘密本质上是超自然的,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是什么?”布朗神父厉声问道。

“噢,有些神乎其神,”蔡斯答道。“我可以告诉你,盖洛普、斯坦、默顿老人相继被谋杀,现在又发生了格温法官的谋杀案,再加上达尔蒙所犯的双重谋杀,他在美国可是个名人,所有这些都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你是每次都在现场,恰好出现在故事中间,告诉大家谋杀案是怎么发生的,却只字不提你是怎么知道的。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想象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卡洛塔•布朗森做了个有关思想形式[6]的演讲,还引用你经手的那些案件加以说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千里眼姐妹会’——”

布朗神父仍然凝视着火炉,然后又旁若无人地大声说:“噢,我说。这怎么行。”

“我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蔡斯先生幽默地说。“想让‘千里眼姐妹会’不乱说并不容易。我能想到的唯一一种阻止的方式,就是你来告诉我们你的秘密。”

布朗神父哼了一声,两手托头,呆了一会儿,似乎内心正在翻江倒海。然后他抬起头来,木然地说:

“很好。我必须说出秘密了。”

神父神情忧郁,转动眼球,扫视着周边阴暗的场景,从小火炉的红光转到年代久远、光秃秃的墙面,墙头上方,南方的星辰渐渐变得明亮起来。

“秘密是,”他说,而后又停了下来,好像没法继续下去。然后他又开口说:

“你要知道,是我杀了他们所有的人。”

“什么?”蔡斯微弱的声音打破了一片沉寂。

“你要知道,是我亲手杀了他们,”神父耐心地解释道。“所以我当然知道是怎么杀的。”

格兰迪森•蔡斯缓缓伸展伟岸的身躯,仿佛一个人被一种慢节奏的爆炸推至天花板上一样。。他俯视着神父,再次抛出他的疑问。

“我精心策划每一桩罪案,”布朗神父接着说,“我精确地设想出怎样才能办成那种事,以及一个人该以何种方式,或者何种心态才能真正做成。当我确信我的感觉完全跟凶手一模一样时,我自然就知道他是谁了。”

蔡斯缓缓地松了一口气。

“你可把我吓坏了,”他说。“我一时还真以为你是凶手呢。就在那一刻,我仿佛看到美国各家报纸竞相刊登了这样的报道:《圣洁侦探被曝是杀手:布朗神父的一百桩罪案》。哦,当然,这不过是比喻说法,只是说你试图重构罪犯的心理活动——”

布朗神父用他正要填充烟丝的短烟斗使劲敲着火炉,面部因生气而扭曲,这在他来说可是极少见的。

“不!不!不!”神父几乎恼怒地说;“我所说的并非比喻。这是试图探讨深奥问题时会用的语言……语言有什么用呢……?如果你要谈的是纯粹道德层面的真理,人们却总以为那只是单纯的隐喻。一个两条腿的大活人曾对我说:‘我只在精神的意义上相信圣灵。’我自然就问了:‘那你还能在其它什么意义上相信它呢?’于是他认为我的意思是,除了进化论,或者伦理意义上的友情,或一些废话以外,他不必相信任何东西……我是说,我真的亲眼看见了自己,真实的自己,实施了谋杀。我并没有用物质手段实实在在地杀了那些人,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块砖或是什么小械具都可以作为物质手段,真的杀死他们。我要说的是,对于一个人如何能达到杀人的地步这个问题,我想了又想,直到我觉得我真的到了那种地步,我在各方面都与一个凶手完全一致,唯一不同是我没有迈出最后一步,真正付诸行动而已。这是我的一位朋友曾建议我做的,权当是一种宗教修习了。我相信他是从教宗良十三世那儿学来的,那位教宗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恐怕,”这位美国人语气中仍然充满疑惑,他盯着神父,仿佛在观察一头野生动物,“你得再多说几句,我实在弄不明白你的意思。侦探科学——”

布朗神父啪地打了个响指,恼恨之情展露无遗。“这就对了,”他大叫着,“那正是我们的分歧所在。科学在你能把握它的时候是很伟大的;从本意上讲,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词汇之一。但如今人们提到科学这个词,说到侦探是科学,犯罪学是科学的时候,他们十有八九是指什么呢?他们指的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去审视一个人,把他当作一个巨大的昆虫来研究:他们称之为不偏不倚、冷静客观的视角,而我却说那是一种毫无生气、剥离了人性的视角。他们指的是站在离这个人很远的位置,仿佛他是一头遥远的史前怪物;审视‘罪犯的颅骨’的形状,仿佛那是生长异常的东西,犹如犀牛鼻子上的角。当科学家谈到某种类型时,他指向的从来不是自己,而是他的邻居,很可能是穷邻居。我并不否认冷静客观的视角有时也有益处,尽管它在一定意义上与科学背道而驰。它与知识相距如此之远,实际上是对我们已有的认识加以抑制。它是把朋友当成陌路,假装给我们熟悉的东西披上遥远、神秘的面纱。它就好比说某个人的两眼之间长了个大鼻子,或者说他每二十四小时内都要昏睡一次。呃,你所称的‘秘密’与此刚好相反。我不会试图与这个人保持距离。我会试图走近谋杀者的内心……而且还要更进一步,你难道不明白吗?我深入到一个人的内心。我总是深入到一个人的内心,摆动他的胳膊和腿。我会静待时机,直到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已与一个罪犯合而为一,想他所想,与他的激情缠斗;直到我完全能够感同身受他内心涌动的仇恨;直到我能透过他睥睨、血红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以他狭隘、愚笨的眼光,透视近在眼前通向血泊的那一小段清晰的直路。直到我真的成了杀人犯。”

“哦,”蔡斯先生看着神父,表情冷峻严肃,又补充道:“这就是你所说的宗教修习。”

“是的,”神父说;“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修习。”

稍稍沉默过后,他继续说道:“这种宗教修习太真实了,我宁愿从没提起它。只是我不能让你就这么离开,去跟你的同胞们说我身怀与‘思想方式’有关的秘密法术,对吧?我表述的并不太好,但所说都是真的。没有人能够真正向好,直到他知道自己有多坏或可能坏到什么程度;直到他认清自己到底有多少权利可以如此势利,如此讥讽,如此议论‘罪犯’,好像他们是万里之外森林中的猿人;直到他去除这些肮脏的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的自欺行径;直到他挤出自己灵魂里最后一丝的伪善;直到他心中存留的唯一期望是:用这种或那种方式抓到一个罪犯,让他享有平安与健康。”

弗朗博走上前来,斟上一大杯西班牙葡萄酒,放在他的朋友面前,他之前已经斟满一杯放在另外一位客人面前了。然后他才第一次开口说话:

“我相信布朗神父又有了一批新的神奇故事。前两天我们还谈过。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后,他一直在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打交道。”

“是的;我多少听说了一些,但是我不清楚神父在其中的作为,”蔡斯说着若有所思地举起酒杯。“你能否举一些例子,我想……我的意思是,你处理最近这批案子时采用的也是那种内省的方式吗?”

布朗神父也举起酒杯,热烈的炉火把红葡萄酒照得通透,像是殉道者的窗户上鲜红的玻璃。红色的火焰似乎攫住了他的双眸,深深地吸引着他的视线,仿佛那个酒杯盛着所有人类的鲜血汇聚的红海,而他的灵魂则潜入其间,越来越深地浸入黑色的谦卑和倒置的想象中,不断地向下滑落,穿过蛰伏于最底层的怪物,沉入最古老的淤泥。在那个酒杯里,正如透过一面红镜,神父看到了众象纷呈:自己最近的所作所为在暗红的阴影中游动;他的伙伴要他列举的例子呈现出形态各异的符号和象征在舞动;眼前掠过所有他要在此处讲述的故事。此刻,晶灿灿的红酒像是一轮硕大的夕阳,洒在暗红色沙滩上,那里站着几个昏暗的人影;一个倒下了,另一个正向他跑过去。随后,夕阳似乎裂成了斑斑碎片:这边是红灯笼高悬在花园树木上,摇曳摆动,那边有一池清水反射着红色光芒;然后所有色彩仿佛又汇聚成一只硕大而晶莹透亮的红玫瑰,这颗宝石犹如一轮红日照耀得整个世界明亮通透,除了那个昏暗的人影以外,那人如同远古时代的祭司一样戴着高高的头饰;而后一切又都渐渐消散,只剩下一撮火红的胡子在荒凉、灰暗的旷野上随风飘动。在那个美国人的挑动下,所有这些都在他的记忆中浮现出来,逐渐形成一桩桩轶事和一场场争辩,它们将在随后的故事中一一再现,只是换成了他人的视角以及他人的心境。

“是的,”神父将酒杯缓缓举到唇边,说道,“我记的很清楚——”

    

    注释:

    [1]约翰•奥康纳神父是作者的挚友,也可以说是布朗神父的原型。

    [2]三国王(Three Kings):东方三博士或三贤士(Three Wise Men)。依据圣经《马太福音》,有几位博士在东方看见伯利恒方向的天空上有一颗大星,便带着黄金、乳香、没药,跟着它来到了耶稣基督的出生地。有人认为他们分别是卡斯珀(Caspar)、梅尔基奥尔(Melchior)和巴尔萨泽(Balthasar)。美国诗人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据此写了题为《三国王》的圣诞颂歌。

    [3]C.奥古斯特•迪潘(C.Auguste Dupin):在爱伦•坡所著世界上第一部推理小说《莫格街谋杀案》(1842年)中首次露面的法国侦探。

    [4]勒科克(Lecocq):法国侦探小说之父,埃米尔•加博里欧(Emile Gaboriau1832-1873年)笔下的侦探形象。

    [5]尼克•卡特(Nick Carter):虚构的私家侦探形象,最早出现于廉价小说《老侦探的学生》(又名《麦迪逊广场的神秘罪案》)中。该书作者为约翰•R.科里尔(John R. Coryell),出版于1886918日。

    [6]思想形式(Thought-Forms):主要为神学用语,指在特定时间或地点对某一问题进行思考时通用的预想、意象和词汇等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