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

满屋人祸

没有确切的闹鬼迹象,周遭也并不像传统鬼屋般阴森可怖。这便是我对这房子的第一印象,而我也将在此度过圣诞假期。我看到这座宅舍是在大白天,太阳当空照,未见风吹雨打或是电闪雷鸣,没有任何非同寻常的骇人天象来为其造势。不仅如此,我从距此不到一英里[1]的火车站直接走来,站在屋外回头望去,还能看见货运列车在山谷间沿着铁轨平稳行进。我当然不会说一切都司空见惯,因为我觉得万物皆独特,除了个别平凡至极的人们。我说这话似乎自恃甚高,但我敢断言,在任何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每个看到这所房屋的人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这便是我对此宅的看法。

       此时我正从北方出发前往伦敦,打算途中稍作停留,查看下这座房子。出于健康状况的缘故,我得在乡下暂住一段时间。我的一位朋友知晓这情况后,有次刚好驾车路过这所建筑,就给我写信推荐了它。于是我在半夜上了火车,睡了一阵后又醒来坐在窗边欣赏夜空中绚丽的北极光,随后又睡着了。待我再醒来时已是白天,却总觉得自己好像完全没休息过。在那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略有失态,不觉得和对面的男士起争执是在冒险。那男人整晚都伸长着腿,还喜欢乱抖。每个人似乎都会碰上这么一个坐在对面的家伙。除了这没素质的行为外(当然本也不指望他能怎样),他手头还有支铅笔和一个笔记本,一刻不停地在听写着什么。随着车厢颠簸晃动的加剧,字迹也越来越重。我本不该管他在干什么,说不定他是个土木工程师,习惯这样随时记笔记。可他做聆听状时总直勾勾地盯着我头顶上方,眼睛瞪得很大,神态微妙,这让我忍无可忍。

       那天早晨天寒地冻、死气沉沉(太阳还未升起)。窗外炼铁炉里火光渐淡,袅袅白烟遮住了星辰,同时也像块帷幔一般将我和日月隔绝开来。我望着这一切直至消失,而后把头转向那旅伴说:

       原谅,先生,我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奇特之处?”因为他确实像是在记录我的旅行帽或是头发的细节,细枝末节地有些过分了。

       这瞪大眼睛的男人将目光从我身后收回,那架势仿佛车厢后部有百里远似的。他怜悯地望着我,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像是在同情我这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先生,你身上?——B。”

       “先生,你说B?”我变得激动起来。

       “我和你无冤无仇,先生,”男人答说。“请让我好好聆听——O。”

       他停顿了一下后清晰地发出这个元音,并记了下来。

       一开始我惊恐万分,在特快列车碰到个疯子却没法联系上列车长,着实不是开玩笑的。不过想到这位绅士可能是所谓的“招魂术士”,我也就释然了。我对这派系的(部分)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但毫不信任。我正欲向其求证,却被他抢先一步。

       “请你担待了,”那绅士轻蔑地说道,“我与常人大有不同,以至于自己还费心。我整晚都在与灵界往来,现在每天无时无刻不如此 。”

       “哦!”我有些没好气。

       “今晚的会议,”绅士往前翻了几页笔记,继续道,“是从这条讯息开始的:‘罪恶行径的传播会导致良好品德的腐化。’”

       “很有道理,”我说,“但真的是全新理论吗?”

       “从魂灵那儿是第一次收到,”绅士回答。

       我只得再度重复那恶声恶气的“哦!”,问他是否能有幸一闻最新讯息。

       “一鸟在手,”他满脸庄重地读着最后一条,“胜过双鸟在‘木’。”

       “这点我也赞同,”我说。“不过难道不应该是‘林’吗?”

       “我收到的是‘木’,”绅士答道。

       绅士告诉我说这条特别启示是苏格拉底[2]的灵魂在当晚交流中提出的。“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还安好。此番车上有两位,你们好!这儿有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灵魂,不过你看不见他们。毕达哥拉斯[3]在这里。他愿你路途愉快,虽然现在没功夫说。”伽利略[4]也出现了,带来这段科学情报:“很高兴见到你,朋友您好吗?温度够低水就会结冰。再见[5]”如下这些杰出人物也在此次会议中悉数亮相。巴特勒主教[6]坚持要将名字写作“巴饽勒”,他这么不遵守拼写法是很不礼貌的,所以被驱逐了出去。弥尔顿[7]否认《失乐园》[8]为其所著(似有故弄玄虚之嫌),还引见了该诗两位合作作者,分别是默默无闻的格朗吉斯和斯卡金格通。约翰王[9]的侄子亚瑟王子称自己处于第七层地狱尚且安适,他在那儿跟从特里默夫人[10]和苏格兰玛丽女王[11]学习如何在丝绒上作画。

       倘若此人开恩向我透露的这些他都真能看到,若是坦诚旭日初升的光芒和对广袤宇宙精妙秩序的沉思都令我对他所言感到厌烦,相信其定能理解。总而言之,我已忍无可忍,巴不得赶紧下一站到站下车,好远离这乌烟瘴气,享受美好自在的新鲜空气。

       离开车站时是美丽的早晨,我踏着金黄、赤褐的落叶,环顾四周,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平稳不变的和谐法则维持着这一切的运作。与此相比,绅士所谓的灵魂交流对我而言乃是再粗制滥造不过的一篇旅行故事了。怀着这异教徒般的心态,我看见了那所房子,驻足仔细观察。

       那是一所独栋建筑,矗立在一座占地约两英亩的方形废弃花园里。房子大约为乔治二世[12]时期所建,外观冰冷拘束、品味低下,很像是乔治家族四代[13]的忠实追随者会喜欢的。屋子杳无人迹,不过看得出为了能住人,近一两年做过些粗劣的修缮。我称其粗劣,是因为只做了表面工作,涂层和灰泥都开始脱落,虽然颜色依旧艳丽。一块歪斜的木板悬在花园的围墙上,写着这所房子“供出租,价格公道、家具齐备”。因为离树过近,浓密的树荫笼罩了整座房屋。最令人怨念的是,正面的窗前长了六棵高大的杨树,这选址尤为糟糕。

       很明显大家都躲着这栋房子。它远离村落,半英里开外才有一座教堂,远远地能望见其尖顶。没人愿意在这儿住下,于是它自然而然地就被传成了鬼屋。

       对我来说,每天二十四小时中最肃静的时刻莫过于清晨了。夏天的时候我起得都很早,在吃早饭前会先去房间开始一天的工作。此时周遭的宁静和悠然总令我触动良多。周围尽是长眠的熟悉面庞的感觉也令人不适。我们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可他们却先我们一步迈入了每个人都终将抵达的诡秘境地,完全感受不到我们的存在。生命停歇,昨日的断线、无人的座椅、合上的书本、未尽的工作,如此种种都是死亡的写照。静止的时间有死亡的暗示,暗淡的色泽和冰冷的寒意也会带给人同样的遐想。哪怕是日常的家居用品,刚摆脱黑夜的笼罩、步入清晨,一副宛若新生的模样,也依然浸润着死亡的气息,尽显沧桑。有一次在这个时间点,我甚至看到了父亲的鬼魂。他看上去好端端的,并无异样,但我却在大白天见到了他,背对我坐在椅子上,就在我床边。他手撑着脑袋,分不清是在小睡抑或悲伤。此番景象令我大为惊愕,直起身挪到床沿,探头观望。他始终一动不动,叫了好几声亦是如此,我不禁有些惶恐,把手搭上了他的肩。果然不出所料,那只是幻象罢了。

       如此一来,再加上其他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清晨于我而言可谓是最诡异骇人的时刻了。我觉得任何房子在清早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闹鬼,所以说一座真正闹鬼的凶宅也不怎么能激起我的兴趣。

       我想着这被遗弃的屋子,径直走进村里,找到了一家小客栈。店主正在用砂纸给门阶打光。我要了早餐,顺口提到了那栋房子。

       “它闹鬼吗?”我问。

       店主看着我摇摇头,“我不好说。”

       “那它就闹鬼咯?”

       “哎呀!”店主惊叫一声,迸发出一种绝望的坦诚——“反正我是不会睡在里面的。”

       “为什么不呢?”

       “我要是想听房子里的铃不动自鸣、看门不碰自开,周遭又到处是踏步声却看不到有脚,那么,”店主说,“我就会住那儿了。”

       “有人看到过什么吗?”

       店主又看了看我,露出了先前的绝望神情,冲着马厩里喊“艾奇[14]!”

       应声而来的是位耸肩缩脖的年轻人,长着红红的圆脸,理着浅棕色的平头,一张宽嘴巴显得很滑稽,鼻子朝天翘着。他穿了件紫色条纹的宽大的有袖衬服,上面缝着珍珠母纽扣。那衣服看上去比他人还大,若是没裁剪,倒是能挺好地把他从头到脚盖住。

       “这位先生想知道,”店主说,“有没有人在杨树那边看到过什么。”

       “一个带着‘号’和‘䴓’的老妇,”艾奇意气风发道。

       “你是说号角?”

       “先生,我说的是鸟。”

       “一位围着头巾、带着只鸮[15]的老妪。天啊!你亲眼见过她吗?”

       “我看见过那只‘号’。”

       “从没见过老妇人?”

       “不如那‘号’来得清楚,不过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有别的什么人清楚得见过那老妪吗?也像鸮一样清晰的?”

       “先生,天佑你也!很多。”

       “谁?”

       “先生,真是天佑你也!有很多。”

       “比如对面正在开店门的杂货商?”

       “你说珀金斯?天啊,珀金斯可不会接近那地方。不是的!”年轻人看了看,很是激愤。“那人虽没聪明绝顶,但也不是珀金斯,才不像那般蠢呢。”

       (此时,店主嘟囔了几句,觉得珀金斯知晓的没那么少。)

       “不管是人是鬼,你知道那个围着头巾、带着鸮的老妇是谁吗?”

       “啊!”艾奇一手抬起帽子,另一只手抓了抓头,“他们说她应该是被谋害的,那只‘号’当时一直在鸣叫。”

       我所能了解的只有这简明扼要的概括了。还有就是有位至今见过最热诚可亲的年轻人,在看到那围着头巾的老妇之后,就陷入了错乱的境地。另有一人见过那妇人五六次,被依稀描述为“一位铁窗常客,是个独眼浪子,自称乔比,要是你说他是绿林大盗可就要翻脸了:‘那又如何?即便如此,关你何事。’”可事实上这些目击者并没能帮到我,因为第一位身在加州,而据艾奇所言(店主也进一步证实了),后一个则漂泊不定。

       我不免对这些诡秘之事暗暗抱有恐惧,要发现真相仍需历经艰辛,而且我更不敢厚颜假装自己知晓个中缘由。尽管如此,我也不好用天启之贵、万物之律来解释诸如门开、铃鸣、地响之类的琐事,先前同行者的灵交还能用旭日来打压下。更何况,我曾在两座鬼屋里居住过,都是在国外的时候。其中之一是座老旧的意大利宫殿,据传闹鬼闹得很厉害,实则也确实是这样,已经因此被弃居两次了。我在那儿住了八个月,很是宁静祥和,虽说整栋房子有二十间空置的神秘卧室,以及一个最先开始闹鬼的小间。它位于一个大室里,我随时随地会过去那大房间看书,不计其数,并且就睡在旁边。我把心中所想委婉地暗示给店主听,又就此屋的恶名和对他晓之以理。因为很多事物往往会毫无来由地背上黑锅,随随便便扣帽子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他有没有想过,若是我和他天天在村子里四处嘀咕,只要附近出现怪模怪样的老吉卜赛人,喝得酩酊大醉,那都是委身于魔鬼的,会有人怀疑他有不良商业动机的!可惜我这一番箴言完全被店主当成了耳边风,不得不说这是我人生中最失败的一次经历了。

       简而言之,我对那所凶宅动了念头,几乎铁了心要拿下它。所以吃过早饭,我就从珀金斯妹夫那儿拿到了钥匙(他是个做皮鞭和马具的工匠,邮局也是他开的,家有一只母老虎,是个标准的妻管严),向房子进发。店主和艾奇陪我一同前往。

       不出所料,屋里果然不是一般的阴森。浓密的树冠投下的影子映向楼房,不断晃动、缓慢移位,令人愁苦到极点。房屋的选址、建造、设计和装潢都很糟糕。它很是潮湿,未能幸免于干腐,还散发着一股老鼠的味道。只要是无人使用的部分都不可避免地腐坏了。厨房和家务房都太大,又相距甚远。楼上楼下到处是房间,看得出从前的辉煌蓬勃,而如今交错其中的走廊已然废弃。后梯的底部还有一口发霉的老水井,上面长满了青苔,像是个致命陷阱般地藏在双排铃下。有一枚铃铛的漆黑表面上写有褪了色的白色字样,标识着“B少爷”。他们告诉我说,这就是那最常自鸣的铃。

       B少爷是谁?”我问。“有人知道鸮叫之时他在做甚吗?”

       “摇下铃试试,”艾奇说。

       这小伙儿身手之敏捷令我刮目相看。他灵巧地把皮帽扔向铃铛,敲响了它,震耳欲聋的铃声甚不悦耳。其他的铃都标着所连房间的名字:如有“图画室”、“双人房”、“钟表屋”等等。沿着B少爷铃铛的线顺藤摸瓜,我发现这位年轻绅士竟蜗居在阁楼下的三角形斗室中,居住环境相当的差。角落里有座小壁炉,倘若B少爷就是靠它来取暖的话,他势必长得极其矮小。其上还有个小壁炉台,就像是给大拇指汤姆[16]爬上天花板用的锥形楼梯。有面墙上的墙纸整个地脱落了,连带着粘了几块墙皮下来。看样子B少爷变成鬼魂后,总喜欢要剥墙纸。店主和艾奇都想不通他干嘛要做这种糗事。

       我发现屋顶有间巨大的阁楼,上面植被丛生,除此之外便一无所获。房子本身还算是家具齐备,只是很简朴。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家具目测和房子一样老旧了,剩下的是在过去半个世纪里陆续添置的。我被带去郡首府集市去找一位谷物零售商来商讨订房事宜。我那天去了,开口就是要住半年。

       我和我尚未出嫁的姐姐搬进去时刚好是十月中旬(容我披露下她年已三十八,既端庄迷人又机敏明智)。与我们同往的有聋子马夫、我的寻血犬[17]突克、两名女仆还有位叫“怪姑娘”的年轻人。我之所以要把上述最后那位来自于圣劳伦斯联合孤女院的一员,讲得如同是个致命错误一般,自有我的理由。

       那年冬天来得很早,树叶很快就落光了。我们搬进去那天很是阴冷,但房子的阴郁之感才是最令人压抑的。我们的厨娘(是个和蔼可亲的妇人,不过脑筋不太灵光)一瞧见厨房就嚎啕大哭起来,说若是自己因为毒气太重而遭遇不测,还请我们务必把她的银表寄回给她妹妹(地址是克拉彭[18]岗、里格斯区、图品托克街)。女佣史翠假装高兴,实则更加难受。“怪姑娘”是第一次来乡下,虽然落单倒也快活,还说要在洗涤室窗外的花园里种下橡果,希望能养成橡树。

       我们在日落前经历了所有延伸而来的自然困苦(与超自然相对而言)。从地下室到楼上的屋子,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令人沮丧的噼啪声。没有擀面杖,也没有烤板(这倒没让我感到意外,反正我也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屋子里一无所有,即使有也都是坏的。前一任住户肯定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房东又是干嘛吃的呢?遭遇了这些,“怪姑娘”还是很兴高采烈,堪称楷模。不过天黑后四个小时,我们进入了异样状况,“怪姑娘”看见了“眼睛”,开始发狂。

       姐姐和我早已达成共识,不将闹鬼之事透露出去。而且没记错的话,艾奇帮忙卸行李的时候,我也没给他和女士们独自相处的机会,哪怕一分钟都没有。然而如前所述,九点前“怪姑娘”就“看到了眼睛”(她只知道说看到了眼睛,再就问不出其他)。到了十点她喝下的醋已经多得都能腌制一条大鲑鱼了。

在这事与愿违的情形下,B少爷之铃到了十点半的时候开始铃声大作,突克也跟着嗥叫起来,吼声响彻全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彼时我的心情想必大家都能体会。

       但愿我再不会重回那几周粗暴的精神状态,成天纠结于B少爷的阴魂不散。我不知道那铃究竟是被大大小小的老鼠、蝙蝠,被风还是其他偶然的震动弄响的,亦或者是几个因素共同作用所致。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每三天里它有两个晚上都会响,以至于我萌生了要扭断B少爷脖子的念头。也就是说把他的铃扯下来,他就没法再闹腾了,想想就很快活,让我一劳永逸。

       不过那时“怪姑娘”强直性昏厥的病情正日益好转,堪称顽疾斗士。她只会在最不要紧的场合发病,一发作起来就像是神志不清的盖伊·福克斯[19]。我准备清楚地告诉仆人们我已经重新粉刷了B少爷的房间、撕了墙纸,还拿走了他的铃以防再响。他们若是觉得那该死的熊孩子生死一遭,在这等不利情况下还会作恶,直叫人气得想挥起桦木扫把给他个“亲密接触”的话,也该想想我等凡人用些微不足道的手段就能遏制住亡者游魂(甚至任何鬼魂都行)来作祟!我这么说口吻很强烈有力,但并非沾沾自喜,因为只要“怪姑娘”从脚趾头开始一发僵,像块石头一样呆滞地望着我们,一切就都付之东流了。

       女佣史翠生来抗击打能力也不强。我说不准她是不是一贯的粘液质性格,或有什么问题,但此女是我见过最能掉“珍珠”的了,简直就跟个酿酒厂一样。除此之外,她还能克制住眼泪不让其流下,而是挂在脸颊和鼻翼。然后她还会故作可怜地轻摇脑袋,默不作声令我困惑。纵然“令人羡慕的克拉顿”[20]为筹款而滔滔不绝地辩论,那感染力都抵不上其九牛之一毛。厨娘也自有一套,总能让我摸不着头脑。她会巧妙地引导对话收尾,坚称乌斯河[21]让她心力交瘁,又不急不躁地重复着她那关于银表的遗愿。

       到了夜晚,别样的猜疑和恐惧就在我们之中蔓延开来,普天下无出其右者。戴头巾的女人?据说我们所住的是座修道院,满是戴头巾的女人。噪音?我亲自坐在阴暗的客厅里,听着楼下此起彼伏的怪异声响。若不是冲出去一探究竟活络了血脉,估计早就被吓僵了。深夜里,万籁俱寂时躺在床上,或是生机勃勃时安坐炉边,都可以一试。只要你想,任何房子都可以充满响动,吵到浑身上下每条神经都开始喧哗。

       我再说一遍:到了夜晚,别样的猜疑和恐惧就在我们之间蔓延开来,普天下无出其右者。女士们(因为闻了太多嗅盐[22]因而鼻子开始持续蜕皮)随时都会昏倒,轻微的惊吓就能晕厥,不堪一击。每次探险两位年长的女人都会把“怪姑娘”支开,因为她只要同去了就会发病。若是厨娘或史翠天黑后上楼,我们一准能听到天花板上持续不断的碰撞声,像是个拳手忙着在房子里四处游走,碰到个仆人就来上一拳。

       一切都是徒劳。这一刻自己碰上真正的猫头鹰害怕也没用,下一秒又不知所踪,企图将其找出也是白费力气。在钢琴上随意弹出一串杂音也枉然,只能发现 突克对此类音符乱组很敏感,会大吼大叫。要是哪枚倒霉铃铛又自鸣了就毫不留情地将其拆下断绝铃声,类似拉达曼提斯[23]的举措也是没有用的。点燃壁炉,举着火把走过井边,怒气冲冲地对可疑房间或幽处一探究竟这等事也毫无成效。我们换了组仆人,情况未见改观。新的这帮跑了,又来了第三批,还是没有任何好转。我们原本宜人的家居环境终究沦落到不堪忍受的境地,于是有天晚上我垂头丧气地对姐姐说:“帕蒂,我不指望能找人继续和我们在这儿同住了,我觉得是该放弃这念想了。”

       我姐姐,没灭一向豪气冲天,回答说,“不,约翰,别灰心。别一蹶不振了,约翰。我们还有条出路。”

       “是什么呢?”我问。

       “约翰,”姐姐答道,“我们无论如何可不能被逼搬出去,这你我都很清楚。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凭借一己之力摆脱困境,牢牢地掌控住这整座房子。”

       “但是,仆人问题怎么解决,”我又问。

       “不要请佣人,”姐姐一身都是胆。

       我们这类生活水平的人,大都从未考虑过若是没了那些忠心耿耿的“挡路者”该怎么办。所以姐姐的看法对我来说很新鲜,让我不由面露难色。

       “很显然他们来了就只会受受惊吓、传播负面情绪,事实也即是如此,” 姐姐说。

       “柏特思除外,”我若有所思地评论说。

       (柏特思就是我那失聪的马夫,我一直留用着他,因为他的孤僻秉性全英格兰无人能及。)

       “那当然约翰,” 姐姐表示赞同。“除了柏特思。可那能说明什么呢?柏特思不与人交谈,而且除非别人冲他大吼,否则就什么也听不见。他又何尝惊动到他人或是被吓到过?从来没有。”

       这千真万确。我们讨论的这家伙每晚十点就上床了,睡在马车房顶,身边除了一柄干草叉和一桶水之外别无他物。一旦过了那时辰,若是我未曾知会一声就贸然打搅,必然就要淋一身水、被叉子刺穿。我把这当做金科玉律牢记在心。柏特思丝毫没有理会过我们的种种骚乱。晚饭时分,即便史翠晕了过去、“怪姑娘”呆若木鸡,他也依旧淡定地安坐,默不作声往嘴里继续塞一块土豆,或是趁机随意自取牛肉馅饼。

       “所以呢,”姐姐继续说道,“柏特思可以不走。还有,约翰,考虑到这房子这么大,若是只由柏特思和我俩来打理恐怕不行,也太孤单了。我建议在朋友中选几个最靠谱、也乐意前来的,在这儿建立一个微社会,相互照应,共同愉快融洽地度过这三个月,静观事态发展。”

       我深深为姐姐的提议所吸引,当即就高兴地抱住了她,满腔热情地开始实施她的计划。

       彼时是十一月的第三周,不过力推之下,我们得到了密友们的大力支持。月底前整整一周,各路知情好友就欣然赴约,共聚这鬼屋。

       我要提一提和姐姐还独自在这儿时我所做的两个小改动。我想到突克可能会半夜在房子里嗥叫,或许是因为想逃出去。于是我便让他待在屋外的狗窝里,不过没系锁链,另外也严正警告了村民,若有不速之客胆敢出现在他面前,就等着脖子被撕裂吧。我又漫不经心地问了艾奇是否对枪支有研究?听他说“是的,先生,我只消看一眼就知道是不是好枪”,我忙求他到住处走一遭,去查看下我的枪。

       着实是把好枪,先生,“艾奇打量完我前些年在纽约买的一支双管步枪后如是说。“毫无问题 ,先生。”

       “艾奇,”我说,“别出去声张,我在这房子里见过东西。”

       “不会吧,先生?”他小声道,热切地睁大眼睛。“是带着‘䴓’的老妇人吗,先生?”

       “别怕,”我说。“它看起来挺像你的。”

       “哎呀,先生当真?”

       “艾奇!”我热情地握住了他的手,口气亲切地说道;“倘若这些鬼故事尚有一丝真实性,我能为你们做的就是朝那鬼影开枪了。我对天地起誓,再见到它就要用手里这柄枪射它!”

       这小子谢过我,灌下一杯酒后就匆忙离去。之所以向他透露秘密,是因为我从没忘记他拿帽子砸铃的举动。况且某天夜里铃声大作之时,我就发现它不远处躺着一顶类似皮帽的东西。同时我也注意到,只要是他来此慰问仆人的夜晚,闹鬼情况就最厉害。我可没存心对艾奇不公。他害怕这所房子,认定它闹鬼,然而一旦逮到机会,他又会搞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怪姑娘”也是一样。她在房子里四处走动,深感恐惧,却故意撒了个弥天大谎,编了许多令人恐慌之事告诉我们,还弄出很多奇怪声响给我们听。我一直留意着这两人,明察秋毫。我没必要解读这些变态心理,能指出下面这几点就心满意足了。有医学、法律背景者,或是其他警惕性很高的聪明人,想必对此种心态都很熟悉。这已是根深蒂固、司空见惯,让人见怪不怪了。碰到类似问题,别的不做,首先就是要能理性地考虑到该因素的存在性,并严格进行排查。

       话题回到我们身上。齐聚一堂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签分配卧室。抓阄完毕后,大伙儿集体将每个房间乃至整栋房子都彻头彻尾检查了一番。我们还分配了家务活,就好像我们是一群自娱自乐的吉卜赛人,或是同乘一艘游艇,抑或是一同狩猎的玩伴,又好似同一批海难幸存者。接着,我讲了讲关于戴头巾老妪、猫头鹰还有B少爷的各式传言,以及在此期间听闻的另一些更为模糊的故事,诸如上上下下抬圆桌的女鬼和摸不着的公驴之类老掉牙的无稽之谈。其中一部分我相信在座诸位已经添油加醋地相互告知了,都不用口口相传。我们随即庄重地召集了全体人员来作证,大家不是来受骗以及骗人的(这两者并无二异)。我们要胸怀强烈的责任感,彼此赤诚相待、恪守真相。各位还达成了共识,若是夜晚听见怪声想去一探究竟,必须先来征得我的同意。最后一点就是,每个人都得在圣诞节[24]末的主显节之夜[25]将来到此凶宅后的个人经历统统公之于众。除非遇上什么迫不得已的情况,否则在此之前一概避而不谈。

       我们的具体人数和相应介绍如下:

       先说说我和姐姐吧,这样就两个人了。她之前抽到了自己的卧室,我则抽中了B少爷的房间。接下来是我们的表兄,和著名天文学家约翰·赫歇耳[26]同名。不过我倒觉得相较之下还是他更适合操作望远镜,因为屏息凝神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与之一同前来的还有其娇妻,他们上个春天刚刚喜结连理。窃以为(这种情况下)带她来实属欠考虑。在这节骨眼上,任何一个虚假情报都能造成不可知的严重后果,不过他应该有自知之明。倘若换做是太太的话,我是不会忍心与那可爱动人的面庞就此别过再也不相见的。他们两人选中的是钟表屋。阿尔弗雷德·斯塔林年仅二十八岁,待人极为友善,也是我最为欣赏的一位。他住到了惯常归我的双人房里,听名字就知道没有更衣室。屋里有两扇笨重的大窗,任我再怎么固定也无济于事,不论有没有风都会晃个不停。阿尔弗雷德故作放荡不羁(照我的理解也就是放浪形骸),但他其实很知书达理,与之完全沾不上边。鉴于他目前生活的唯一任务就是花钱,所以若他父亲每年不给那两百块以供其独立生活,他肯定早就出人头地了。我暗自希望他挂靠的银行会倒闭,或者他迷上回报率号称百分之一百二的投机事业。因为我坚信,他唯有涅槃才得以新生。比琳达·贝茨是我姐姐的闺蜜,去了图画室。她很是聪明可人,颇具作诗天分,做起事来的认真劲儿可不是闹着玩的。她(用阿尔弗雷德的话来说)“一头栽进”女性事务中去,不论是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冤屈,还是以“女”字开头的一切,以及所有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细枝末节。“真是可圈可点啊亲爱的,上天助你成功!”在图画室门口告别的第一晚,我悄悄对她如是说道,“不过别过火了。关于要求文明世界增加分配给女性的工作比重这点,亲爱的,它的确很必要,但可别痛斥倒霉的男性,纵使乍看之下他们像是挡了你们的路,生来就压迫着你们似的。比琳达,相信我,他们时不时就要将工资花在妻女、姐妹、母亲、姑婶和祖母身上。戏剧里所充斥的也不都是‘小红帽和大灰狼’,还是有其他角色故事的。”我还是跑题了。

       如前所述,比琳达住进了图画室。我们就还剩三间房:阁楼、储藏室和花房。故友杰克·高佛纳在阁楼“挂起了吊床”(他是这么说的)。我一直将其奉作有史以来最帅的水手。如今他发已灰白,却和二十五年前一样英俊潇洒——啊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肩膀宽阔,长得人高马大,又生性快活,脸上总挂着真诚的微笑。他生着浓眉,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我还记得底下那深色头发的样子,现在衬着一头银丝看起来唯有更好。他云游天下,遍历四方。我曾在大西洋那一侧的地中海碰到过去和他同船的水手。只是不经意间提到他的名字就令他们两眼放光,惊喜地大叫,“你认识杰克·高佛纳?那你可算是见过人间豪杰了!”那就是杰克!他绝对是一副海军军官的派头,哪怕见到他披着海豹皮从爱斯基摩人的冰雪小屋里出来,也依稀会觉得他身着全套海军制服。

       杰克一度看上了我姐姐,最终却和另一女子结婚并带她去了南美,后来她在那儿去世了。那已是十几年前的往事。此番他带来了一小桶咸牛肉,因为这人一贯认定非他亲手腌制的咸牛肉都与腐肉无异。每次前往伦敦,他都会在手提箱里装上一块。他还自发叫上了老搭档,一位名曰纳特·比弗的商船船长。比弗先生虽看起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壮实得像堵墙,实际上却聪明得很、满腹经纶,有着非同一般的航海经验和知识。他偶尔会莫名有些神经质,应该是某种顽疾留下的后遗症,不过症状大都持续不久。他抽到了储藏室,旁边就是我的朋友兼律师安德里先生。安德里学成毕业后还是业余水准,用他的话说就是“混完而已”。他玩惠斯特[27]的胜率都比登上《法律指南》[28]随便哪一页的可能性要大。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活,相信大伙儿和我有同样的感受。杰克·高佛纳向来足智多谋,当了我们的主厨。他做的有些菜是我今生吃过最美味的,包括那很难料理的咖喱。我姐姐负责做点心和甜品。斯塔林和我就打打下手,两边轮流转,偶尔主厨还会“征用”比弗先生。我们的户外运动丰富多彩,室内活动也毫不逊色。大家并未忽略任何风吹草动,没人发脾气或是起争执。我们每天晚上过得都十分愉快,甚至都想以此为借口不上床休息了。

       开头几晚我们遇上了情况。第一天夜里,我被杰克的敲门声叫醒了。他手提一盏耀眼的船灯,有如水怪的腮,说是要“上到主桅杆顶”,取下风信鸡。当晚雷电交加,我不同意他去。但杰克让我注意听它发出的那声音,像是绝望的哭号。他说若是不采取行动,一会儿就有人要“大声招呼鬼魂”了。所以我们和比弗先生一起来到楼顶,那儿的风吹得我东倒西歪。杰克带着提灯,爬上了比烟囱还高了约24英尺的顶塔[30]。比弗先生紧随其后,两人冷静地徒手拆除风信鸡,却在大风及高度的作用下渐渐情绪高昂起来,我差点以为他们会赖在上面不下来了。另一天晚上,他们又出去卸了个烟囱帽下来。还有一晚,他们切掉了一段咕噜咕噜低声作响的水管。更有一夜,他们还发现了些别的。有那么几次,这两人非常冷静地同时爬出各自卧室的窗台,双手交替拉着床单,为的是彻底检查下花园里的某些神秘物体。

       大家都很信守诺言,守口如瓶。我们所能确保的就是,如若有谁的房里闹鬼,没人会去自找麻烦,招惹来更为糟糕的情况。

 

注释:

[1]     一英里约合1.609公里。

[2]     Socrates:(469-399BC)古希腊三大哲学家第一位,认为哲学在于认识自我、美德即知识。

[3]     Pythagoras:(580-500BC)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认为数为万物本原。

[4]     Galileo:(1564-1642)意大利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

[5]     原文为意大利语:“amico(朋友)”、“come sta(您好吗)”、“addio(再见)”。

[6]     Joseph Butler:(1692-1752)英国主教、神学家和伦理学家 ,主张提倡信仰上帝的启示和教义。

[7]     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对18世纪诗人产生深刻影响。

[8]     Paradise Lost”为弥尔顿于1667年以无韵诗写成的史诗杰作,论述了人类的堕落。

[9]     King John of England:(1167-1216)英格兰国王(1199-1216),外号无地王约翰John Lackland)。于1203年下令杀害其长兄杰弗利之子亚瑟。

[10] Mrs. Sarah Trimmer:(1741-1810)英国儿童文学作家、教育家。

[11] Mary Queen of Scots:即玛丽·斯图亚特(15421587年)苏格兰统治者,最终被伊利莎白一世以谋反罪名押上断头台。

[12] George the Second:(1683-1760)英国国王和汉诺威选侯,为英国最后一个亲临战场的国王。

[13] 汉诺威王室前四代乔治当政时期(1714-1830),建筑、室内设计及装饰艺术上的风格被称为乔治风格(Georgian Style)。

[14] Ikey:犹太人名,为Isaac(艾萨克)的变体。

[15] 即猫头鹰。

[16] Tom Thumb:大拇指汤姆,英国民间传说中的侏儒主人公。

[17] bloodhound:寻血猎狗,嗅觉极灵敏的大型犬,常用作追捕逃犯或寻找失踪者的警犬。

[18] Clapham:英国伦敦西南部一地区。

[19] Guy Fawkes(1570413—1606131日),天主教阴谋组织的成员。英国议会爆炸阴谋事件之主谋,在未完成任务时被发现,后被处死。每年115日是福克斯之夜(Guy Fawkes Night),为英国人庆祝福克斯被捉住的纪念日,人们高举盖伊的模拟像游街,最后将其焚烧。

[20] 指多方面出众的人或多才多艺的人。克拉顿即James Crichton16世纪苏格兰学者、诗人、运动家,才艺出众。

[21] Ouse:英格兰东北部的河流,源出北约克郡。

[22] 一种芳香碳酸铵合剂,用作苏醒剂。

[23] Rhadamanthus:宙斯Zeus和欧罗巴Europa之子,生前主持正义,死后称为冥府三判官之一。

[24] 东正教的圣诞节在16日。

[25] Twelfth Night:即15日晚上,表示圣诞节节期的结束。

[26] John Herschel:(1792-1871)英国天文学家,威廉·赫歇耳(William Herschel)之子。

[27] whist:类似桥牌的一种纸牌游戏。

[28] Law List:英国半官方性质的出版物。根据制定法,事务律师的名字被列于其中是证明该律师当年持有执业证书的表面证据。

[29] 一种装于屋顶的公鸡形风向标,用以指示风向。

[30] 屋顶上通风等用。

 

这个故事尤为有趣,它展现了狄更斯对于同时期招魂术及人神灵交的倾向,以及他对常识及消遣的平衡把握。

       “他或许从未能够接受事实,”安德鲁·兰先生在谈到《鬼屋》系列故事时如是说。兰先生称他曾做过一次类似的探究,发现“狄更斯的大多数文字都很准确。的确,即便对还不如‘怪姑娘’有学识的人来说,制造‘怪相’消遣娱乐也是很有吸引力的。人们‘通过某种奇怪方式交流自己的妄想,都不用言语表达’,恐怕也是由狄更斯在这儿首次提出的现代理论。”

       兰先生认为后面一篇《第一支线的信号员》也“应是以某些真实故事为基准,夹杂了不祥的传闻。通灵学会的档案中有所记载。”——编者注